商君书

战国 旧题 商鞅 撰 · 五卷二十六篇,存二十四篇 · 全文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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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卷第一 更法第一 垦令第二 农战第三 去强第四 卷第二 说民第五 算地第六 开塞第七 卷第三 壹言第八 错法第九 战法第十 立本第十一 兵守第十二 靳令第十三 修权第十四 卷第四 徕民第十五 刑约第十六(篇亡) 赏刑第十七 画策第十八 卷第五 境内第十九 弱民第二十 御盗第二十一(篇亡) 外内第二十二 君臣第二十三 禁使第二十四 慎法第二十五 定分第二十六 底本与校例

卷第一

四篇。《更法》是全书的序幕,一场朝堂辩论;《垦令》起,话就落到地上——二十条开荒的具体办法;《农战》把「农」和「战」拧成一股绳,是全书的总纲;《去强》讲国力的加减法。先说这部书的出身:旧题秦商鞅撰,而《四库全书总目》直指它不是商鞅自己写的——《史记》载孝公一死,商鞅便逃亡车裂,无暇著书;若是平日所著,又怎会开卷第一篇就用上孝公的谥号。总目的断语是:「殆法家者流,掇鞅余论,以成是编」,并拿《管子》卒于齐桓公前而书中屡称桓公作比。《汉书·艺文志》著录《商君》二十九篇,今本二十六目而实存二十四篇:第十六《刑约》、第二十一《御盗》,有目无书。

更法第一

篇旨:秦孝公决定变法之前的一场御前辩论。三个人各说一轮:商鞅主变,甘龙主循,杜挚主慎。全篇的重量都压在商鞅的两句话上——「治世不一道,便国不必法古」,和「论至德者不和于俗,成大功者不谋于众」。辩完,孝公一句「善」,就出了垦草令,接下去正是第二篇。本篇与《史记·商君列传》所记大致相同而文字互有出入。

孝公平画,公孙鞅、甘龙、杜挚三大夫御于君,虑世事之变,讨正法之本,求使民之道。

孝公坐定议事,公孙鞅、甘龙、杜挚三位大夫在国君跟前陪侍,商量世道变了该怎么办、法该以什么为本、拿什么办法驱使百姓。(「平画」是平心谋划;「御于君」是侍立在君前。明本无「求」字。)

君曰:「代立不忘社稷,君之道也;错法务明主长,臣之行也。今吾欲变法以治,更礼以教百姓,恐天下之议我也。」

国君说:接了先君的位子而不忘国家,是做君主的本分;把法度立起来、让君主的地位明确而尊长,是做臣子的本分。如今我想变法来治国、改礼来教百姓,又怕天下人议论我。(「代立」是继位;「错法」的「错」通「措」,安放、设立。)

公孙鞅曰:「臣闻之,『疑行无成,疑事无功。』君亟定变法之虑,殆无顾天下之议之也。且夫有高人之行者,固见负于世;有独知之虑者,必见訾于民。语曰:『愚者暗于成事,知者见于未萌。民不可与虑始,而可与乐成。』郭偃之法曰:『论至德者,不和于俗;成大功者,不谋于众。』法者,所以爱民也;礼者,所以便事也。是以圣人苟可以强国,不法其故;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礼。」

公孙鞅说:我听人讲,动作犹豫就办不成,做事犹豫就没有功。国君尽早把变法的主意定下来,不必去管天下人怎么议论。何况做出高过众人的事的,本来就要被世人背弃;有独到见识的,一定要被众人诋毁。有话说:蠢人对已经办成的事还糊涂,明白人在事情没冒头时就看见了;百姓不能跟他们商量开头,只能跟他们同享结果。郭偃的法书上说:讲最高的德的,不跟流俗合拍;成大功的,不跟众人商量。法是用来爱护百姓的,礼是用来方便做事的;所以圣人只要能强国,就不照搬旧法,只要能利民,就不沿用旧礼。(「訾」是诋毁。「郭偃」是晋文公之臣,主张变法。明本此段作「必见非于世」「因见毁于民」,四库本作「必见骜于民」。)

孝公曰:「善。」

孝公说:好。

甘龙曰:「不然。臣闻之,圣人不易民而教,知者不变法而治。因民而教者,不劳而功成;据法而治者,吏习而民安。今若变法,不循秦国之故,更礼以教民,臣恐天下之议君,愿孰察之。」

甘龙说:不对。我听人讲,圣人不换掉百姓原有的样子去教他们,明白人不改法就能治。顺着百姓本来的样子去教,不费力就有功;照现成的法去治,官吏熟手、百姓安稳。如今要变法,不照秦国的旧例,改礼来教民,我怕天下人议论国君,请仔细想想。(「孰察」的「孰」通「熟」。)

公孙鞅曰:「子之所言,世俗之言也。夫常人安于故习,学者溺于所闻。此两者所以居官而守法,非所与论于法之外也。三代不同礼而王,五霸不同法而霸,故知者作法,而愚者制焉;贤者更礼,而不肖者拘焉。拘礼之人,不足与言事;制法之人,不足与论变。君无疑矣。」

公孙鞅说:您讲的是世俗之见。平常人安于老习惯,读书人陷在自己听来的那一套里。这两种人,让他们照章当差守法可以,不能跟他们讨论法度之外的事。夏商周三代礼不一样而各自成王业,春秋五霸法不一样而各自成霸业;所以明白人立法,糊涂人被法管着;贤人改礼,不肖的人被礼捆着。被礼捆住的人不值得跟他谈事,被法管着的人不值得跟他谈变。国君不要迟疑了。(「制焉」是被制于法。「居官而守法」,指海本无「而」字,今从明本、四库本。「三代不同礼而王」,明本作「三代不同道而王」。)

杜挚曰:「臣闻之,利不百,不变法;功不十,不易器。臣闻法古无过,循礼无邪。君其图之。」

杜挚说:我听人讲,好处不到百倍就不变法,功效不到十倍就不换器具。我听人讲,效法古人不会出错,沿着旧礼不会走邪。请国君想清楚。

公孙鞅曰:「前世不同教,何古之法?帝王不相复,何礼之循?伏羲神农教而不诛,黄帝尧舜诛而不怒,及至文武,各当时而立法,因事而制礼。礼法以时而定,制令各顺其宜,兵甲器备各便其用。臣故曰:『治世不一道,便国不必法古。』汤武之王也,不循古而兴;殷夏之灭也,不易礼而亡。然则反古者未可必非,循礼者未足多是也。君无疑矣。」

公孙鞅说:前代各代的教化都不一样,要效法哪一个古?帝王一个个并不重复前人,要沿用哪一套礼?伏羲、神农施教而不杀,黄帝、尧、舜杀而不滥怒;到了文王、武王,各自按当时的情形立法、照着事情定礼。礼和法都是随时势定下来的,号令各顺各的合宜,兵器装备各便各的用处。所以我说:治世没有一条定死的路,只要对国家便利,不一定要照古人办。商汤、周武不沿着古法而兴起,夏、殷不改旧礼而灭亡。这样看来,反古的未必就错,循礼的也不见得就对。国君不要迟疑了。(明本「便国不必古」,无「法」字;又作「商夏之灭也」。)

孝公曰:「善。吾闻穷巷多怪,曲学多辩。愚者之笑,智者哀焉;狂夫之乐,贤者丧焉。拘世以议,寡人不之疑矣。」

孝公说:好。我听说偏僻小巷里怪事多,偏窄的学问里口舌多。蠢人觉得好笑的,明白人正为之难过;狂人觉得快活的,贤人正为之心丧。被世俗的议论捆住的事,我不再迟疑了。(「曲学」是偏狭之学;「丧」是心丧、为之难过。指海本作「贤者忧焉」「曲学多辨」,今从明本、四库本作「丧」「辩」。明本又作「愚者笑之」。)

于是遂出垦草令。

于是就颁下了开荒令——就是下一篇。

垦令第二

篇旨:孝公点头之后颁下的那道「垦草令」,二十条。每条的句法都一样——做某件事,于是某种人没了活路,于是只好种田,于是「草必垦矣」。二十条里真正讲开荒技术的一条也没有,全是断人后路:堵住商人、旅店、酒肉、游学、靠关系买官、替罪人说情。它要的不是把荒地开出来,而是把别的出路一条条关上,让种田成为唯一剩下的事。

无宿治,则邪官不及为私利于民,而百官之情不相稽。百官之情不相稽,则农有余日。邪官不及为私利于民,则农不敝。农不敝而有余日,则草必垦矣。

公事不许过夜,坏官就来不及拿百姓做私利,各衙门的事也不互相拖延。互相不拖延,农民就有富余的日子;坏官捞不着,农民就不被榨干。不被榨干又有富余的日子,荒地一定开得出来。(「宿治」是把当天的事留到隔夜;「稽」是稽留、拖延;「敝」是疲敝。明本此处第二句不重出。)

訾粟而税,则上壹而民平。上壹则信,信则官不敢为邪。民平则慎,慎则难变。上信而官不敢为邪,民慎而难变,则下不非上,中不苦官。下不非上,中不苦官,则壮民疾农不变。壮民疾农不变,则少民学之不休。少民学之不休,则草必垦矣。

照粮食的实数估量收税,上头的标准就只有一个,百姓的负担就齐平。标准只有一个,就有信用;有信用,官吏不敢舞弊。负担齐平,百姓就谨慎;谨慎,就不容易改行。上头有信用而官吏不舞弊、百姓谨慎而不改行,下面就不非议上头,中间也不被官吏所苦。这样,壮年人就死心塌地种田不改行;壮年人不改行,年轻人就跟着学个不停。年轻人学个不停,荒地一定开得出来。(「訾」是估量、计算。明本、四库本「信则臣不敢为邪」作「臣」。)

无以外权爵任与官,则民不贵学问,又不贱农。民不贵学则愚,愚则无外交,无外交则勉农而不偷。民不贱农,则国安不殆。国安不殆,勉农而不偷,则草必垦矣。

不准凭外头的门路拿爵位和官职,百姓就不会把游学看得金贵,也就不会看不起种田。不看重游学就闭塞,闭塞就没有外人可攀,没有外人可攀就肯下力种田而不偷懒。不看不起种田,国家就安稳不危。国家安稳又人人下力不偷懒,荒地一定开得出来。(「外权」是国境外或本职以外的门路;「偷」是苟且偷懒。指海本作「无以外权任爵与官」,今从明本、四库本。)

禄厚而税多,食口众者,败农者也;则以其食口之数,赋而重使之,则辟淫游惰之民无所于食。无所于食则必农,农则草必垦矣。

俸禄厚、税收多,一家吃闲饭的人口多,这是败坏农事的。那就按他家吃饭的人头课税、加重他们的徭役,这样邪僻放纵游手好闲的人就没地方混饭。没地方混饭就只好种田,种田则荒地一定开得出来。(「辟」通「僻」,邪僻。)

使商无得籴,农无得粜。农无得粜,则窳惰之农勉疾。商无得籴,则多岁不加乐;多岁不加乐,则饥岁无裕利;无裕利则商怯,商怯则欲农。窳惰之农勉疾,商欲农,则草必垦矣。

不许商人买进粮食,不许农民卖出粮食。农民卖不出去,懒散的农户就只好加把劲;商人买不进来,丰年也捞不到额外的快活;丰年捞不到,荒年也就没有厚利可图。无厚利可图,商人就心怯;心怯,就想改行种田。懒农加劲、商人想种田,荒地一定开得出来。(「籴」是买进粮食,「粜」是卖出粮食;「窳」是懒。「多岁」即丰年。明本作「商不得籴」。)

声服无通于百县,则民行作不顾,休居不听。休居不听,则气不淫;行作不顾,则意必壹。意壹而气不淫,则草必垦矣。

歌舞和华服不许流通到各县去,百姓干活时就没什么可张望,歇下来也没什么可听。歇下来无可听,心气就不浮;干活时无可看,心思就专一。心思专一而心气不浮,荒地一定开得出来。(「声服」是音乐与服饰之美;「淫」是浮荡。)

无得取庸,则大夫家长不建缮。爱子不惰食,惰民不窳,而庸民无所于食,是必农。大夫家长不建缮,则农事不伤。爱子不惰食,惰民不窳,则故田不荒。农事不伤,农民益农,则草必垦矣。

不许雇短工,大夫和一家之长就盖不起房、修不了园。娇惯的子弟不能白吃饭,懒人不能耍滑,而靠打短工的人没地方混饭,只好去种田。大夫家长不大兴土木,农时就不被占用;子弟不白吃、懒人不耍滑,老田就不荒。农时不被占、农民一心务农,荒地一定开得出来。(「庸」通「佣」,雇工。「建缮」是兴造修葺;明本作「不见缮」。)

废逆旅,则奸伪躁心私交疑农之民不行。逆旅之民无所于食,则必农,农则草必垦矣。

取缔客店,那些造假的、心浮的、私下结交的、对种田三心二意的人就走不动路。开客店的人没地方混饭,只好种田,种田则荒地一定开得出来。(「逆旅」是旅馆;「逆」是迎。)

壹山泽,则恶农慢惰倍欲之民无所于食;无所于食则必农,农则草必垦矣。

山林川泽统一收归官管,那些厌恶种田、散漫懒惰、欲望加倍的人就没地方混饭;没地方混饭只好种田,种田则荒地一定开得出来。(「壹」是专一其利于上,即官营;「倍欲」是欲望倍于常人。)

贵酒肉之价,重其租,令十倍其朴。然则商酤少,民不能喜酣奭,大臣不为荒饱。商酤少,则上不费粟;民不能喜酣奭,则农不慢;大臣不荒饱,则国事不稽,主无过举。上不费粟,民不慢农,则草必垦矣。

把酒肉的价钱抬高,税加重,让税是本钱的十倍。这样卖酒的就少,百姓没法痛饮尽兴,大臣也不至于沉湎酒食。卖酒的少,上头就不白费粮食;百姓不能尽情酣饮,就不怠慢农事;大臣不沉湎,国事就不搁置,君主就没有失当的举措。上头不费粮、百姓不怠慢农事,荒地一定开得出来。(「朴」是本钱、成本;「酣奭」是畅饮,「奭」是盛;「荒饱」是沉湎于饮食。明本「商酤」作「商估」。)

重刑而连其罪,则褊急之民不斗,很刚之民不讼,怠惰之民不游,费资之民不作,巧谀恶心之民无变也。五民者不生于境内,则草必垦矣。

刑罚加重而且连坐,那么性子急的不敢斗殴,脾气横的不敢打官司,懒散的不敢游荡,挥霍的不敢乱来,会奉承而存坏心的也生不出花样。这五种人在境内长不出来,荒地一定开得出来。(「褊急」是气量窄、性子急;「很」通「狠」,刚愎;「费资」是耗散家财。)

使民无得擅徙,则诛愚乱农之民无所于食而必农。愚心躁欲之民壹意,则农民必静。农静,诛愚乱农之民欲农,则草必垦矣。

不许百姓随意迁徙,那些欺瞒愚民、扰乱农事的人就没地方混饭,只好种田。心思糊涂、欲望躁动的人也专一了,农民就安静下来。农民安静,靠骗人吃饭的也想种田了,荒地一定开得出来。(「诛愚」旧解为诛求愚民、以巧诈取利于愚者。)

均出余子之使令,以世使之,又高其解舍,令有甬,官食槩,不可以辟役。而大官未可必得也,则余子不游事人。余子不游事人,则必农,农则草必垦矣。

把嫡长子以外诸子的差役均匀摊派,按其世籍征发;又把免役的门槛抬高,役有定额,官给的口粮按平槩计量,谁也不能靠花样逃掉差事。而大官又不是求一求就能到手的,这些余子就不会去四处奔走投靠人。不去投靠人,就只好种田,种田则荒地一定开得出来。(「余子」是嫡长子以外的儿子;「解舍」是免除徭役;「甬」通「桶」,量器,引申为定额;「槩」是刮平斗斛的木尺,「官食槩」谓口粮按平槩发给,不容增减。此条字句各本互异,旧注亦无定说。)

国之大臣诸大夫,博闻辨慧游居之事,皆无得为;无得居游于百县,则农民无所闻变见方。农民无所闻变见方,则知农无从离其故事,而愚农不知,不好学问。愚农不知,不好学问,则务疾农。知农不离其故事,则草必垦矣。

国中的大臣和诸大夫,那些博闻、善辩、聪明、四处游走寄居的事,一概不许做;不许在各县游居,农民就听不到新奇说法、看不见别的门道。听不到看不见,明白些的农民就没有由头离开本行,糊涂的农民也无从知道,不会想去求学问。糊涂农民不知不慕学问,就一心快种田;明白农民不离本行,荒地一定开得出来。(「见方」是见到别的路数、方术。)

令军市无有女子,而命其商;令人自给甲兵,使视军兴。又使军市无得私输粮者,则奸谋无所于伏。盗输粮者不私稽。轻惰之民不游军市,盗粮者无所售。送粮者不私,轻惰之民不游军市,则农民不淫,国粟不劳,则草必垦矣。

军中的市场不许有女子,并且指定商人的名籍;让人自备甲兵,责成他们留意军需的征发。又不许军市上有人私运粮食,奸谋就无处藏身。偷运粮食的不能私下滞留,轻浮懒散的人不在军市游荡,偷粮的也就没处销赃。送粮的不夹私,轻惰的不游荡,农民就不浮荡,国家的粮食就不被耗费,荒地一定开得出来。(「军兴」是军需的征调;「不劳」谓不被耗损,「劳」有耗义。此条错简衍脱较多,各本断句不一。)

百县之治一形,则迂者不饰,代者不敢更其制,过而废者不能匿其举。过举不匿,则官无邪人。迂者不饰,代者不更,则官属少而民不劳。官无邪则民不敖,民不敖,则业不败。官属少则征不烦,民不劳则农多日。农多日,征不烦,业不败,则草必垦矣。

各县的治法只有一个样式,那么迂阔的官不能靠花样装点,接任的不敢擅改成规,犯了错被免的也藏不住自己干过什么。过失藏不住,衙门里就没有邪人。迂阔的不装点、接任的不乱改,属吏就少而百姓不劳累。官无邪人,百姓就不游荡;不游荡,本业就不败。属吏少,征发就不烦;百姓不劳累,种田的日子就多。日子多、征发不烦、本业不败,荒地一定开得出来。(「一形」是同一格式;「敖」通「遨」,游荡。)

重关市之赋,则农恶商,商有疑惰之心。农恶商,商疑惰,则草必垦矣。

加重关卡和市场的赋税,农民就瞧不上经商,商人自己也起了迟疑懈怠的心。农民瞧不上经商、商人自己迟疑,荒地一定开得出来。

以商之口数使商,令之厮舆徒重者必当名,则农逸而商劳。农逸则良田不荒,商劳则去来賷送之礼无通于百县,则农民不饥,行不饰。农民不饥,行不饰,则公作必疾,而私作不荒,则农事必胜。农事必胜,则草必垦矣。

按商人家的人口数派他徭役,他家的杂役、车夫、脚夫、挑夫都必须照名籍登记在册,这样农民省力而商人吃累。农民省力,好田就不荒;商人吃累,来往送礼那一套就通不到各县去,农民就饿不着,行事也不虚饰。农民不饿、不虚饰,公家的活就干得快,自家的活也不荒废,农事一定占上风。农事占上风,荒地一定开得出来。(「厮舆徒重」是家中操役之人:厮是杂役,舆是驾车的,徒是步从,重是负载的。「賷送」是馈赠。)

令送粮无得取僦,无得反庸;车牛舆重设,必当名。然则往速徕疾,则业不败农。业不败农,则草必垦矣。

运粮不许收取运费,不许回程接私活;车、牛和载重的配置,都必须与登记相符。这样去得快、回得也快,运粮这件事就不至于败坏农事。不败坏农事,荒地一定开得出来。(「僦」是雇运的脚钱;「反庸」是返程另受雇。)

无得为罪人请于吏而饟食之,则奸民无主。奸民无主,则为奸不勉。为奸不勉,则奸民无朴。奸民无朴,则农民不败。农民不败,则草必垦矣。

不许替罪人向官吏说情,也不许给他送饭,这样坏人就没有靠山。没有靠山,作奸就不起劲;不起劲,坏人就没有本钱。坏人没有本钱,农民就不被带坏。农民不被带坏,荒地一定开得出来。(「饟」同「饷」,送饭食;「朴」在此是本钱、凭借。)

农战第三

篇旨:全书的总纲。一句话:国家只认两件事——种田和打仗;别的路一概堵死。爵位和官职是君主手里唯一的饵,这只饵只能从农战这「一个孔」里放出去。凡是能绕开农战而取富贵的(读诗书、讲辩说、攀外援、经商、做手艺),都要取缔,因为它们让那只饵失效。篇中「壹空」「作壹」「抟」三个字反复出现:一个出口,一件事,把民力捏成一团。

凡人主之所以劝民者,官爵也;国之所以兴者,农战也。今民求官爵,皆不以农战,而以巧言虚道,此谓劳民。劳民者,其国必无力。无力者,其国必削。

君主用来劝动百姓的,只有官和爵;国家赖以兴起的,只有农和战。如今百姓求官爵,都不走农战,而靠巧嘴和空道理,这叫作把民力白白耗掉。民力白白耗掉的,国家一定没有力气;没有力气的,国家一定被削弱。(「劳民」是使民徒劳。)

善为国者,其教民也,皆从壹空而得官爵。是故不以农战,则无官爵。国去言则民朴,民朴则不淫。民见上利之从壹空出也,则作壹,作壹则民不偷。民不偷淫则多力,多力则国强。

会治国的人教导百姓,让官爵只从一个孔里出来。所以不走农战,就得不到官爵。国家把空谈去掉,百姓就质朴;质朴就不浮荡。百姓看见上头的好处只从一个孔里出,就会专做一件事;专做一件事就不苟且。不苟且不浮荡就力气多,力气多国家就强。(「壹空」即「一孔」,唯一的出口;「作壹」是专力于一事,此书中专指农战。)

今境内之民,皆曰:「农战可避,而官爵可得也。」是故豪杰皆可变业,务学诗书,随从外权,上可以得显,下可以得官爵;要靡事商贾,为技艺:皆以避农战。具备,国之危也。民以此为教者,其国必削。

如今境内的百姓都说:农战躲得开,官爵照样拿得到。于是有本事的人纷纷改行,去读诗书、去攀附外国的权势,上焉者可以出名,下焉者可以得官爵;次一等的去经商、做手艺——都是为了躲开农战。这几条路都齐备了,国家就危险。拿这个当教化,国家一定削弱。(「要靡」旧解为次等、末流之人。)

善为国者,仓廪虽满,不偷于农;国大民众,不淫于言,则民朴一。民朴一,则官爵不可巧而取也。不可巧取,则奸不生。奸不生则主不惑。

会治国的人,粮仓虽满也不在农事上松手;国大人多也不放任空谈,百姓就又朴又专。又朴又专,官爵就没法靠取巧拿到;没法取巧,奸就生不出来;奸生不出来,君主就不受迷惑。

今境内之民及处官爵者,见朝廷之可以巧言辩说取官爵也,故官爵不可得而常也。是故进则曲主,退则虑所以实其私,然则下卖权矣。夫曲主虑私,非国利也,而为之者,以其爵禄也;下卖权,非忠臣也,而为之者,以末货也。

如今境内的百姓和已在官位上的人,都看见朝廷可以靠巧嘴辩说取官爵,所以官爵就没了稳定的章法。于是上朝时曲意迎合君主,退下来就盘算怎么填自己的腰包,于是下面就把权力拿去卖了。曲意迎合、只顾自己,并不利于国家,而人还是去做,是为了爵禄;下面卖权,不是忠臣所为,而人还是去做,是为了末业的钱财。(「曲主」是曲从君主之意;「末货」指工商之利,古以农为本、工商为末。)

然则下官之冀迁者,皆曰:「多货则上官可得而欲也。」曰:「我不以货事上而求迁者,则如以狸饵鼠尔,必不冀矣。若以情事上而求迁者,则如引诸绝绳而求乘枉木也,愈不冀矣。之二者不可以得迁,则我焉得无下动众取货以事上,而以求迁乎!」

于是下级官吏想升迁的都说:钱多,上头的位子就能到手、就敢去想。又说:我不拿钱去事奉上司而想升迁,那就像拿猫做饵去钓老鼠,断无指望;若拿一片实情去事奉上司而求升迁,那就像抓着一根断了的绳子想爬上一根歪木头,更没指望。这两条都升不了,那我怎能不去骚扰下面、搜刮钱财来孝敬上司,好换一个升迁呢!(「以狸饵鼠」是拿猫当饵钓鼠,适足以吓跑它;「引诸绝绳而求乘枉木」谓所凭既断、所登又歪。)

百姓曰:「我疾农,先实公仓,收余以事亲,为上忘生而战,以尊主安国也;仓虚,主卑,家贫,然则不如索官!」亲戚交游合,则更虑矣。豪杰务学诗书,随从外权;要靡事商贾,为技艺:皆以避农战。民以此为教,则粟焉得无少,而兵焉得无弱也!

百姓说:我拼命种田,先把公家粮仓装满,剩下的才拿回去养父母;为君上豁出命去打仗,好让君主尊贵、国家安稳。结果仓还是空的,君主还是不尊,自己家还是穷——那还不如去谋个官做!亲戚朋友一合计,心思就变了。于是有本事的去读诗书、攀外权,次一等的去经商、做手艺,都为了躲开农战。拿这个当教化,粮食怎能不少、兵怎能不弱!

善为国者,官法明,故不任知虑;上作壹,故民不偷淫,则国力搏。国力搏者强,国好言谈者削。故曰:农战之民千人,而有诗书辩慧者一人焉,千人者皆怠于农战矣。农战之民百人,而有技艺者一人焉,百人者皆怠于农战矣。

会治国的人,官制法度清楚,所以不靠谁的小聪明;上头专做一件事,所以百姓不苟且不浮荡,国力就攥成一团。国力攥成一团的强,国中爱空谈的弱。所以说:一千个务农作战的人里有一个读诗书、善辩论的,这一千个人就都懈怠了;一百个务农作战的人里有一个做手艺的,这一百个人就都懈怠了。(「搏」通「抟」,聚拢、捏成一团,下文「抟之」同。)

国待农战而安,主待农战而尊。夫民之不农战也,上好言而官失常也。常官则国治,壹务则国富,国富而治,王之道也。故曰:王道作,外身作壹而已矣。

国家靠农战才安稳,君主靠农战才尊贵。百姓不肯务农作战,是因为上头喜欢空谈、官制失了常规。官制有常,国家就治;专做一件事,国家就富;又富又治,就是成王业的路。所以说:王道要兴起,不过是撇开自身的好恶、专做一件事罢了。

今上论材能知慧而任之,则知慧之人希主好恶使官制物,以适主心。是以官无常,国乱而不壹,辩说之人而无法也。如此,则民务焉得无多,而地焉得无荒?

如今君上按才能和聪明来取人任用,那些聪明人就迎合君主的好恶、把官职和事务都按君主的心思来摆弄。于是官制没有常规,国家乱而不专一,会辩说的人也就无法可循。这样,百姓要忙的杂事怎能不多,田地怎能不荒?(「希主好恶」的「希」通「觊」,一说通「睎」,都是窥伺迎合之意。)

诗、书、礼、乐、善、修、仁、廉、辩、慧,国有十者,上无使守战。国以十者治,敌至必削,不至必贫。国去此十者,敌不敢至;虽至,必却;兴兵而伐,必取;按兵不伐,必富。

诗、书、礼、乐、善、修、仁、廉、辩、慧——国中有这十样,君上就没法叫人去守、去战。拿这十样治国,敌人来了一定被削弱,不来也一定穷。把这十样去掉,敌人不敢来;来了也一定被打退;出兵去打,一定拿得下;按兵不动,也一定富。(此「十者」下篇《去强》复出,作「礼乐诗书善修孝弟廉辩」,两处小异。)

国好力者,曰「以难攻」,以难攻者必兴;好辩者,曰「以易攻」,以易攻者必危。故圣人明君者,非能尽其万物也,知万物之要也。故其治国也,察要而已矣。

国家崇尚实力,叫作「拿难的去攻」,拿难的去攻一定兴;崇尚辩说,叫作「拿容易的去攻」,拿容易的去攻一定危。所以圣人明君并不是把万事万物都弄通了,而是抓住了万事万物的要害。所以他治国,不过是看准要害罢了。(「难」指农战这种吃力事,「易」指言谈这种省力事。)

今为国者多无要。朝廷之言治也,纷纷焉务相易也。是以其君惛于说,其官乱于言,其民惰而不农。故其境内之民,皆化而好辩乐学,事商贾,为技艺,避农战,如此则亡国不远矣。

如今治国的人多半抓不住要害。朝廷上谈治国,七嘴八舌,只忙着互相翻案。于是君主被各种说法弄昏,官吏被各种话搅乱,百姓懒散而不种田。境内的人都跟着变成爱辩论、乐于求学、去经商、做手艺、躲农战——这样离亡国就不远了。(「惛」是昏昧。)

国有事,则学民恶法,商民善化,技艺之民不用,故其国易破也。夫农者寡,而游食者众,故其国贫危。今夫螟螣蚵蠋春生秋死,一出而民数年乏食。今一人耕,而百人食之,此其为螟螣蚼蠋亦大矣。

国家一有事,读书的人厌恶法令,经商的人善于迁徙变通,做手艺的人派不上用场,所以这种国家容易被攻破。种田的少而吃闲饭的多,国家就又穷又险。螟、螣、蚵、蠋这些虫子春生秋死,出一回就让百姓几年缺粮;如今一个人耕、一百个人吃,这虫害可就大得多了。(「螟螣蚵蠋」都是食苗的害虫;「善化」谓善于改换门庭、随处迁徙。)

虽有诗书,乡一束,家一员,独无益于治也,非所以反之之术也。故先王反之于农战。故曰:百人农,一人居者,王;十人农,一人居者,强;半农半居者,危。故治国者欲民之农也。

就算有诗书,一乡一捆、一家一卷,对治国也毫无用处,那不是把局面扭回来的办法。所以先王把局面扭回到农战上。所以说:一百个人种田、一个人闲着的,成王业;十个人种田、一个人闲着的,强;一半种田一半闲着的,危。所以治国的人要百姓都去种田。(「居」是闲居不事农战;「反之」是使之返、扭转过来。)

国不农,则与诸侯争权不能自持也,则众力不足也。故诸侯挠其弱,乘其衰,土地侵削而不振,则无及已。圣人知治国之要,故令民归心于农。归心于农,则民朴而可正也。纷纷,则不易使也;信,可以守战也。壹,则少诈而重居;壹,则可以赏罚进也;壹,则可以外用也。

国家不务农,跟诸侯争权就撑不住,因为众人的力气不够。于是诸侯来挠它的弱处、趁它的衰势,土地被一块块割去而振作不起来,那就来不及了。圣人知道治国的要害,所以让百姓一心归农。一心归农,百姓就质朴而好纠正。心思杂乱就不好使唤;老实,就可以守、可以战。专一,就少诈伪而看重自己的田宅;专一,就可以用赏罚去推动;专一,就可以拿去对外使用。(指海本「少轴」,「轴」为「诈」之讹,今从四库本作「诈」。「重居」是安土重迁。)

夫民之亲上死制也,以其旦暮从事于农。夫民之不可用也,见言谈游士事君之可以尊身也,商贾之可以富家也,技艺之足以糊口也。民见此三者之便且利也,则必避农;避农则民轻其居,轻其居则必不为上守战也。

百姓肯亲附上头、肯为法令拼命,是因为他一早一晚都在田里。百姓变得不好用,是因为看见说客游士侍奉君主可以抬高身份,经商可以富家,手艺可以糊口。看见这三条又方便又有利,就一定躲开种田;躲开种田,就不把自己的家看得重;不把家看得重,就一定不肯替君上守城作战。(「死制」是为法令而死。)

凡治国者,患民之散而不可抟也,是以圣人作壹,抟之也。国作壹一岁者,十岁强;作壹十岁者,百岁强;作壹百岁者,千岁强,千岁强者王。君修赏罚以辅壹教,是以其教有所常,而政有成也。

凡治国的,怕的就是民力散开捏不拢,所以圣人专做一件事,把民力捏成一团。国家专一一年,能强十年;专一十年,能强百年;专一百年,能强千年;能强千年的就成王业。君主拿赏罚来辅助这一项教化,教化才有常规,政事才有结果。(指海本上一「抟」字作「搏」,与下句不一,今统一作「抟」。)

王者得治民之至要,故不待赏赐而民亲上,不待爵禄而民从事,不待刑罚而民致死。国危主忧,说者成伍,无益于安危也。夫国危主忧也者,强敌大国也。人君不能服强敌、破大国也,则修守备,便地形,抟民力以待外事,然后患可以去,而王可致也。

成王业的人抓住了治民最要紧的一点,所以不用赏赐百姓也亲附上头,不用爵禄百姓也肯做事,不用刑罚百姓也肯拼命。国家危急、君主发愁的时候,进言的人排成队,对安危一点用处也没有。国家危急君主发愁,是因为有强敌大国。君主既然一时服不了强敌、破不了大国,那就修守备、占地利、把民力捏成一团去应付外面的事,然后祸患才去得掉,王业才成得了。

是以明君修政作壹,去无用,止畜学事淫之民,壹之农,然后国家可富,而民力可抟也。

所以明君整顿政事、专做一件事,去掉无用的,拦住那些积蓄学问、从事浮荡行当的人,把他们一并赶去种田,然后国家才富得起来,民力才捏得拢。

今世主皆忧其国之危而兵之弱也,而强听说者。说者成伍,烦言饰辞,而无实用。主好其辩,不求其实。说者得意,道路曲辩,辈辈成群。民见其可以取王公大人也,而皆学之。

如今各国君主都忧心国危兵弱,却勉强自己去听那些说客。说客排成队,话又多又漂亮,却没有实用。君主爱听他们的辩才,不去追究实效。说客一得意,满路都是曲折的辩论,一群一群的。百姓看见这能讨得王公大人的欢心,就都去学。

夫人聚党与说议于国,纷纷焉小民乐之,大人说之。故其民农者寡,而游食者众;众则农者怠,农者怠则土地荒。学者成俗,则民舍农,从事于谈说,高言伪议,舍农游食,而以言相高也。故民离上而不臣者,成群。此贫国弱兵之教也。

人们拉帮结伙在国中议论,乱纷纷地,小民爱看,大人爱听。于是种田的少而吃闲饭的多;吃闲饭的多,种田的就懈怠;种田的懈怠,土地就荒。求学成了风气,百姓就丢下田去谈论,说大话、造假议论,丢下田四处混饭,还拿嘴上功夫互相比高低。于是离心离德、不肯做顺民的,成群结队。这就是把国家弄穷、把兵弄弱的教化。(「说之」的「说」通「悦」。)

夫国庸民以言,则民不畜于农。故惟明君知好言之不可以强兵辟土也。惟圣人之治国,作壹,抟之于农而已矣。

国家拿言谈去雇用百姓,百姓就不肯积聚在农事上。所以只有明君知道,爱听好话并不能强兵拓土。圣人治国,也不过是专做一件事,把人都捏到农上去罢了。(「庸」通「佣」,雇用。)

去强第四

篇旨:一篇条目体,句子极短,像一份提要或一部书的节略。核心是一套反直觉的加减法:用强民去掉弱民,国反而弱;用弱民去掉强民,国才强。「强」在这里指民间的强梁之气,不是国力。全篇围绕三件事打转——虱官(依附在农、商、官上的六种寄生虫)、刑赏的比例(「王者刑九赏一」)、以及必须点清的「十三数」。末尾「武爵武任」「粟爵粟任」八个字,是商鞅式国家的全部凭证:只有两种功可以换官爵。

以强去弱者,弱;以弱去强者,强。国为善,奸必多。国富而贫治,曰重富,重富者强;国贫而富治,曰重贫,重贫者弱。

用强民去清除弱民,国家会弱;用弱民去清除强民,国家才强。国家一味行善,奸人一定多。国家已经富了还按穷日子来治,叫「重富」,重富的强;国家已经穷了还按富日子来治,叫「重贫」,重贫的弱。(「强」在此指民间的强梁豪横之气。指海本「国富而贫,治曰重富」,句读各本不同,今从「富而贫治」读。)

兵行敌所不敢行,强;事兴敌所羞为,利。主贵多变,国贵少变。国少物,削;国多物,强。千乘之国,守千物者削。战事兵用曰强,战乱兵息而国削。

用兵敢做敌人不敢做的,强;做事肯做敌人耻于去做的,有利。君主贵在应变多,国家贵在变动少。国家事物少,就削弱;事物多,就强。可是一个千乘之国若守着一千样事物,也削弱。战事一起兵就用得上,叫强;打起来一团乱、兵搁在那里不动,国家就削弱。(「物」指国中所营之事,此条各本异文最多,旧注亦互相抵牾。)

农、商、官三者,国之常官也。三官者生虱官者六:曰岁,曰食,曰美,曰好,曰志,曰行。六者有朴必削。三官之朴三人,六官之朴一人。以法去法者,强;以法致法者,削。

农、商、官三种,是国家固定的行当。这三种行当上会生出六种寄生的「虱官」:贪年成、贪吃、贪美饰、贪嗜好、贪心志上的虚荣、贪行迹上的名声。这六样一旦有了凭借,国家一定削弱。三种正当行当各有各的本业之人,六种虱官却只长在一个人身上。用法令把法令用不着了的,强;用法令反而招来更多法令的,削弱。(「虱官」是商鞅书特有的词:附在正业上吸血的东西;「朴」是根柢、凭借。)

常官法去则治。治大国,小;治小国,大。强之,重削;弱之,重强。夫以强攻弱者,亡;以弱攻强者,王。国强而不战,毒输于内,礼乐虱官生,必削;国遂战,毒输于敌国,无礼乐虱官,必强。举劳任功曰强,虱官生必削。农少商多,贵人贫、商贫、农贫,三官贫,必削。

固定的行当一有法度,多余的法令去掉了,就治。治理大国要当小国来治,治理小国要当大国来治。使民强,国反而更削;使民弱,国反而更强。拿强民去攻打别人的,亡;拿弱民去攻打别人的,王。国家强了却不打仗,那股毒就往里头灌,礼乐一类的虱官就长出来,一定削弱;国家接着去打仗,毒就灌到敌国去,没有礼乐虱官,一定强。按劳绩授任叫强,虱官长出来一定削弱。种田的少、经商的多,贵人穷、商人穷、农民穷,三种行当都穷,一定削弱。

国有礼有乐,有诗有书,有善有修,有孝有弟,有廉有辩──国有十者,上无使战,必削至亡;国无十者,上有使战,必兴至王。国以善民治奸民者,必乱至削;国以奸民治善民者,必治至强。

国中有礼、有乐,有诗、有书,有善、有修,有孝、有悌,有廉、有辩——有这十样,君上就没法叫人去打仗,一定削弱到亡;没有这十样,君上叫得动人去打仗,一定兴盛到王。拿好人去管坏人的,一定乱到削弱;拿坏人去管好人的,一定治到强盛。(末两句是全书最刺目的一条,《说民》篇复出。「奸民」指不讲情面、只认法令的人。)

国用诗书礼乐孝弟善修治者,敌至必削国,不至必贫国。不用八者治,敌不敢至;虽至,必却;兴兵而伐,必取,取必能有之;按兵而不攻,必富。国好力,曰「以难攻」;国好言,曰「以易攻」。国以难攻者,起一得十;以易攻者,出十亡百。

国家拿诗、书、礼、乐、孝、悌、善、修来治,敌人来了一定削弱,不来也一定穷。不拿这八样来治,敌人不敢来;来了一定被打退;出兵去打一定拿得下,拿下了一定守得住;按兵不动也一定富。国家崇尚实力,叫「拿难的去攻」;崇尚言谈,叫「拿容易的去攻」。拿难的去攻,出一分得十分;拿容易的去攻,出十分丢一百分。

重罚轻赏,则上爱民,民死上;重赏轻罚,则上不爱民,民不死上。兴国,行罚,民利且畏;行赏,民利且爱。行刑重其轻者,轻者不生,重者不来。国无力而行知巧者,必亡。

重罚而轻赏,是君上爱惜百姓,百姓才肯为君上死;重赏而轻罚,是君上不爱惜百姓,百姓就不肯为君上死。兴盛的国家,行罚时百姓觉得有利而又怕,行赏时百姓觉得有利而又亲。用刑要在轻罪上下重手,轻罪就生不出来,重罪也就来不了。国家没有实力却玩心机巧智的,一定亡。(「行刑重其轻者」即后世所谓「重刑轻罪」,是商鞅刑名的核心主张。)

怯民使以刑必勇,勇民使以赏则死。怯民勇,勇民死,国无敌者强,强必王。贫者使以刑则富,富者使以赏则贫。治国能令贫者富,富者贫,则国多力,多力者王。王者刑九赏一,强国刑七赏三,削国刑五赏五。

胆怯的人用刑去驱使,一定变勇;勇的人用赏去驱使,就肯拼命。怯的变勇、勇的肯死,国家没有对手就强,强一定成王业。穷人用刑去驱使就会变富,富人用赏去驱使就会变穷。治国能让穷的富起来、富的穷下去,国家力气就多,力气多的成王业。成王业的刑九分赏一分,强国刑七分赏三分,走下坡的国家刑五分赏五分。

国作壹一岁,十岁强;作壹十岁,百岁强;作壹百岁,千岁强,千岁强者王。威以一取十,以声取实,故能为威者王。能生不能杀,曰「自攻之国」,必削;能生能杀,曰「攻敌之国」,必强。故攻官、攻力、攻敌,国用其二、舍其一,必强;令用三者,威必王。

国家专一一年,强十年;专一十年,强百年;专一百年,强千年,能强千年的成王业。威势是以一取十、以名声换实利,所以立得起威势的成王业。只会养而不会杀的,叫「自己攻自己的国」,一定削弱;既会养又会杀的,叫「攻敌之国」,一定强。所以攻虱官、攻民力、攻敌国这三件,国家做到两件、放掉一件,一定强;三件都做到,威势一定成王业。

十里断者,国弱;五里断者,国强。以日治者王,以夜治者强,以宿治者削。举民众口数,生者著,死者削。民不逃粟,野无荒草,则国富,国富者强。

要跑十里才有人断事的,国弱;五里就有人断事的,国强。当天就把事办完的成王业,到夜里办完的强,隔夜才办的削弱。登记百姓的人口数,生了就添上,死了就划掉。百姓不逃避粮税,野地没有荒草,国家就富,富就强。(「断」是决断狱讼、处理公事;此条与《垦令》首条「无宿治」相发明。)

以刑去刑,国治;以刑致刑,国乱。故曰:行刑重轻,刑去事成,国强;重重而轻轻,刑至事生,国削。刑生力,力生强,强生威,威生惠,惠生于力。举力以成勇战,战以成知谋。

用刑罚把刑罚逼得用不上,国家就治;用刑罚招来更多刑罚,国家就乱。所以说:用刑在轻罪上下重手,刑罚就用不着了而事情办成,国家强;重罪重罚、轻罪轻罚,刑罚用个没完而事端层出,国家削弱。刑生出力,力生出强,强生出威,威生出恩惠——而恩惠归根到底生于力。把力举起来成就勇战,战又成就智谋。

金生而粟死,粟生而金死。本物贱,事者众,买者少,农困而奸劝;其兵弱,国必削至亡。金一两生于境内,粟十二石死于境外;粟十二石生于境内,金一两死于境外。国好生金于境内,则金粟两死,仓府两虚,国弱;国好生粟于境内,则金粟两生,仓府两实,国强。

钱生出来,粮就死掉;粮生出来,钱就死掉。本业的东西贱,做的人多而买的人少,农民困窘而奸人得势;兵就弱,国家一定削弱到亡。境内多出一两金,境外就死掉十二石粟;境内多出十二石粟,境外就死掉一两金。国家喜欢在境内生金,金和粮就两头都死,仓和库两头都空,国家弱;国家喜欢在境内生粮,金和粮就两头都活,仓和库两头都实,国家强。(「死」「生」在此是流出与流入之喻。)

强国知十三数:境内仓口之数,壮男壮女之数,老弱之数,官士之数,以言说取食者之数,利民之数,马牛刍藁之数。欲强国,不知国十三数,地虽利,民虽众,国愈弱至削。

强国要点清十三个数目:境内粮仓和人口的数,壮年男女的数,老弱的数,官吏和士人的数,靠嘴吃饭的人的数,工商之民的数,马牛草料的数。想强国而不知道这十三个数,地再好、人再多,国家只会越来越弱直到削亡。(今本所列只有七项而称「十三数」,当有脱文——这个缺口历来没补上。「利民」旧解为逐利之民,即工商。)

国无怨民曰强国。兴兵而伐,则武爵武任,必胜;按兵而农,粟爵粟任,则国富。兵起而胜敌,按兵而国富者,王。

国中没有含怨的百姓,叫强国。出兵去打,就照军功授爵授任,一定胜;按兵务农,就照纳粮授爵授任,国家就富。出兵能胜敌、按兵能富国的,成王业。(「武爵武任」「粟爵粟任」八字,是这一套制度的全部凭证:爵位只有两个来路——斩首和纳粟。)

卷第二

三篇。《说民》把《去强》的条目展开来讲道理,「以奸民治善民」一句在这里有了完整的推导;《算地》是全书最像技术文件的一篇——地要怎么分、一百方里该出多少兵,都有数目;《开塞》则是一篇历史哲学:把人类分成上世、中世、下世三段,论证「刑」才是「义」的根,而世人所说的义其实通向暴。

说民第五

篇旨:篇名是「说民」——把百姓这件事说清楚。全篇只有一个结构:政与民此消彼长。「民胜其政」则国弱,「政胜其民」则兵强。由此推出两条着名的话:一是「以良民治,必乱至削;以奸民治,必治至强」;二是「行刑重其轻者」——在轻罪上下重手,重罪自然就来不了。末段讲「断」:决断之权放在谁手上,家、官、还是君,决定国家的快慢。

辩慧,乱之赞也;礼乐,淫佚之征也;慈仁,过之母也;任誉,奸之鼠也。乱有赞则行,淫佚有征则用,过有母则生,奸有鼠则不止。八者有群,民胜其政;国无八者,政胜其民。民胜其政,国弱;政胜其民,兵强。故国有八者,上无以使守战,必削至亡;国无八者,上有以使守战,必兴至王。

善辩机巧,是乱的帮手;礼和乐,是放纵的征兆;慈爱仁厚,是过错的娘;凭私人情面和名声用人,是奸邪的窝。乱有帮手就行得通,放纵有征兆就用得上,过错有娘就生得出,奸邪有窝就止不住。这八样成了群,百姓就压过政令;国中没有这八样,政令就压过百姓。百姓压过政令,国弱;政令压过百姓,兵强。(「赞」是佐助;「鼠」是穴、窝,一说即「薮」。「八者」即辩、慧、礼、乐、慈、仁、任、誉。)

用善,则民亲其亲;任奸,则民亲其制。合而复之者,善也;别而规之者,奸也。章善则过匿,任奸则罪诛。过匿则民胜法,罪诛则法胜民。民胜法,国乱;法胜民,兵强。故曰:以良民治,必乱至削;以奸民治,必治至强。

任用「善人」,百姓就只亲自己的亲人;任用「奸人」,百姓才亲法制。替人打掩护、回护遮盖的,是所谓善;把人分开、拿规矩去绳量的,是所谓奸。表彰「善」,过错就藏起来了;任用「奸」,有罪就治得了。过错藏得住,百姓就压过法;有罪治得了,法就压过百姓。所以说:拿好人去治国,一定乱到削弱;拿坏人去治国,一定治到强盛。(此处「奸民」不是奸人,是不讲情面、只认法令的人——与尚私恩的「良民」相对。这是全书最容易被误读的一条。)

国以难攻,起一取十;国以易攻,起十亡百。国好力,曰:「以难攻」;国好言,曰:「以易攻」。民易为言,难为用。国法作民之所难,兵用民之所易,而以力攻者,起一得十。国法作民之所易,兵用民之所难,而以言攻者,出十亡百。

国家拿难的去攻,出一分得十分;拿容易的去攻,出十分丢一百分。崇尚实力,叫「拿难的去攻」;崇尚言谈,叫「拿容易的去攻」。百姓做起言谈来容易,被派上用场就难。国法在百姓觉得难的事上立规矩、用兵时用百姓做起来已经顺手的事,这是以力去攻,出一得十;国法在百姓觉得容易的事上立规矩、用兵时却要用百姓做不惯的事,这是以言去攻,出十丢百。

罚重,爵尊;赏轻,刑威。爵尊,上爱民;刑威,民死上。故兴国行罚则民利,用赏则上重。法详则刑繁,法简则刑省。民不治则乱,乱而治之又乱。故治之于其治,则治;治之于其乱,则乱。

罚重了,爵位才尊贵;赏轻了,刑罚才有威。爵位尊贵,是君上爱惜百姓;刑罚有威,百姓才肯为君上死。所以兴盛的国家,行罚时百姓觉得得利,行赏时君上更显得贵重。法条太细则刑罚繁多,法条简要则刑罚省。百姓不治就乱,乱了再去治,还是乱。所以在还治着的时候去治,就治;等乱了才去治,就乱。(四库本「法简则刑省」作「法繁则刑省」,于义不通,今从指海本。)

民之情也治,其事也乱。故行刑,重其轻者;轻者不生,则重者无从至矣。此谓「治之于其治」也。行刑,重其重者,轻其轻者;轻者不止,则重者无从止矣。此谓「治之于其乱」也。故重轻,则刑去事成,国强;重重而轻轻,则刑至而事生,国削。

百姓的本心是想安定的,做起事来却会乱。所以用刑要在轻罪上下重手:轻罪不生,重罪就无从来到——这叫「在还治着的时候去治」。若是重罪重罚、轻罪轻罚,轻罪止不住,重罪也就无从止住——这叫「等乱了才去治」。所以轻罪重罚,刑罚就用不着了而事情办成,国家强;重的重罚、轻的轻罚,刑罚用个没完而事端层出,国家削弱。

民勇,则赏之以其所欲;民怯,则刑之以其所恶。故怯民使之以刑,则勇;勇民使之以赏,则死。怯民勇,勇民死,国无敌者必王。

百姓勇,就拿他们想要的去赏;百姓怯,就拿他们害怕的去罚。所以怯的用刑去驱使,就变勇;勇的用赏去驱使,就肯拼命。怯的变勇、勇的肯死,国家没有对手,一定成王业。(四库本「民怯则杀之以其所恶」,作「杀」。)

民贫则弱,国富则淫;淫则有虱,有虱则弱。故贫者益之以刑,则富;富者损之以赏,则贫。治国之举,贵令贫者富,富者贫。贫者富,富者贫,国强。三官无虱,国强;而无虱久者,必王。

百姓穷就弱,国家一富就放纵;放纵就生虱,生了虱就弱。所以穷人加之以刑,反而会富;富人削之以赏,反而会穷。治国的办法,贵在让穷的富起来、富的穷下去。穷的富、富的穷,国家就强。农、商、官三种行当不生虱,国家强;长久不生虱的,一定成王业。

刑生力,力生强,强生威,威生德,德生于刑。故刑多则赏重,赏少则刑重。民之有欲有恶也,欲有六淫,恶有四难。从六淫,国弱;行四难,兵强。故王者刑于九,而赏出一。刑于九,则六淫止;赏出一,则四难行。六淫止,则国无奸;四难行,则兵无敌。

刑生出力,力生出强,强生出威,威生出德——而德归根到底生于刑。所以刑用得多,赏才显得重;赏给得少,刑才显得重。百姓有想要的也有讨厌的:想要的有六种放纵,讨厌的有四种难事。放任那六种放纵,国弱;推行那四种难事,兵强。所以成王业的,刑占九分而赏只出一分。刑占九分,六淫就止住;赏只出一分,四难就推得动。六淫止住,国中无奸;四难推得动,兵就无敌。(「六淫」「四难」今本无明文,旧注以六淫配《去强》的六虱,四难指农、战、告奸、徙居之类,皆是推测。)

民之所欲万,而利之所出一。民非一则无以致欲,故作一。作一则力抟,力抟则强;强而用,重强。故能生力,能杀力,曰:「攻敌之国」,必强。

百姓想要的有一万样,而好处只从一个口子出来。不走这一个口子就满足不了欲望,所以他们只好专做一件事。专做一件事,力气就攥成一团;攥成一团就强;强了又用出去,就更强。所以既能养出力、又能把力使掉的,叫「攻敌之国」,一定强。(指海本此处作「必疆」,「疆」为「强」之讹,今正。)

塞私道以穷其志,启一门以致其欲,使民必先其所恶,然后致其所欲,故力多。力多而不用则志穷,志穷则有私,有私则有弱。故能生力,不能杀力,曰:「自攻之国」,必削。故曰王者国不蓄力,家不积粟。国不蓄力,下用也;家不积粟,上藏也。

把私门的路堵死,让他们的心思无处可去;只开一道门,让他们的欲望从这里出来;要百姓先过他们讨厌的那一关,然后才给他们想要的,力气就多了。力气多而不用出去,心思就憋住;憋住就起私心;起私心就有了弱处。所以只能养力、不能把力使掉的,叫「自己攻自己的国」,一定削弱。所以说:成王业的国家不囤力,人家不积粮。国家不囤力,是因为力都使在下面了;人家不积粮,是因为粮都藏在上头了。

国治:断家王,断官强,断君弱。重轻刑去,常官则治。省刑要保,赏不可倍也。有奸必告之,则民断于心。上令而民知所以应,器成于家而行于官,则事断于家。

国家治得好不好,看事在哪一级就断得了:在家就断得了的成王业,要到官府才断得了的强,要等君主亲自断的弱。轻罪重罚而刑罚用不着了,行当有常规,就治。刑罚省,就要靠连保;赏不可以加倍。有奸必须举发,百姓心里就有了一杆秤。上头一下令,百姓就知道该怎么应;规矩在家里就成了形、拿到官府照样行得通,事情就在家里断得了。(「要保」是以什伍相保为要领,即连坐之法。)

故王者刑赏断于民心,器用断于家。治明则同,治暗则异。同则行,异则止。行则治,止则乱。治则家断,乱则君断。治国贵下断,故以十里断者弱,以五里断者强。家断则有余,故曰日治者王;官断则不足,故曰夜治者强;君断则乱,故曰宿治者削。故有道之国,治不听君,民不从官。

所以成王业的,刑赏在百姓心里就有定数,规矩在各家就用得上。治法明白,上下的判断就一致;治法昏暗,就各执一词。一致就行得通,不一致就卡住;行得通就治,卡住就乱。治,事就在家断;乱,事就得君主断。治国贵在下面就能断,所以要跑十里才有人断事的弱,五里就有人断的强。家里能断,时间就有余,所以说当天办完的成王业;要到官府才断得了,时间就不够,所以说到夜里才办完的强;要君主来断就乱了,所以说隔夜才办的削弱。所以有道的国家,治理不必等君主开口,百姓也不必仰官吏的脸色。

算地第六

篇旨:「算地」是把土地算清楚。开头一段是全书唯一一份带数字的规划:山陵十分之一、薮泽十分之一、溪谷流水十分之一、都邑蹊道十分之一、恶田十分之二、良田十分之四;方百里之地出战卒一万。接着转入人性论——民之情是「饥而求食,劳而求佚」,所以只能用名和利两把柄去驱使:利出于地,名出于战。篇末列出谈说、处士、勇士、技艺、商贾五种人,说他们的本钱都长在自己身上,随时可以带着走,所以必须禁。

凡世主之患,用兵者不量力,治草莱者不度地。故有地狭而民众者,民胜其地;地广而民少者,地胜其民。民胜其地者,务开;地胜其民者,事徕。开则行倍。民过地,则国功寡而兵力少;地过民,则山泽财物不为用。

当世君主的毛病,是用兵不掂量力量,开荒不丈量土地。所以有地窄而人多的,人压过地;地宽而人少的,地压过人。人压过地的,要务在开垦;地压过人的,要务在招徕人口。开垦得法,收成就加倍。人多过地,国家的功业就少、兵力也少;地多过人,山泽里的财物就派不上用场。(「草莱」是未开的荒地;「徕」是招来,即第十五篇《徕民》之事。)

夫弃天物、遂民淫者,世主之务过也,而上下事之,故民众而兵弱,地大而力小。故为国任地者:山陵居什一,薮泽居什一,溪谷流水居什一,都邑蹊道居什一,恶田居什二,良田居什四。此先王之正律也。

丢下天生的物产不用、放任百姓浮荡,是当世君主的失职,而上上下下都这么干,所以人多而兵弱、地大而力小。所以治国分配土地的比例是:山陵占十分之一,薮泽占十分之一,溪谷流水占十分之一,都邑道路占十分之一,坏田占十分之二,好田占十分之四。这是先王定下的正律。(「薮泽」是水草丛生的低地;「蹊道」是小路。四库本作「山林」。)

故为国分田数小。亩五百,足待一役,此地不任也。方土百里,出战卒万人者,数小也。此其垦田足以食其民,都邑遂路足以处其民,山陵薮泽溪谷足以供其利,薮泽隄防足以畜。故兵出,粮给而财有余;兵休,民作而畜长足。此所谓任地待役之律也。

所以治国分田,数目要定得小。五百亩供一个人的兵役,这是把地的力量用不足。方圆一百里出战卒一万人,这数目还是小的。这样,垦出来的田足够养活它的人,都邑和道路足够安置它的人,山陵薮泽溪谷足够供给它的利,薮泽和堤防足够蓄水。所以兵一出,粮接得上而财有余;兵一停,百姓照常劳作而积蓄长得够。这就叫作按地力配徭役的法则。(「遂路」是田间通道;「数小」谓定额宁可留有余地。)

今世主有地方数千里,食不足以待役实仓,而兵为邻敌臣,故为世主患之。夫地大而不垦者,与无地者同;民众而不用者,与无民者同。故为国之数,务在垦草;用兵之道,务在一赏。

如今的君主有地方圆几千里,粮食却不够供徭役、填粮仓,兵反倒给邻国做了臣仆,这是我替当世君主担心的。地大而不开垦,跟没有地一样;人多而使不动,跟没有人一样。所以治国的算法,要务在开荒;用兵的道理,要务在赏出一门。(「一赏」即「壹赏」,赏只从一个口子出,详见第十七篇《赏刑》。)

私利塞于外,则民务属于农;属于农则朴,朴则畏令。私赏禁于下,则民力抟于敌,抟于敌则胜。奚以知其然也?夫民之情,朴则生劳而易力,穷则生知而权利。易力则轻死而乐用,权利则畏罚而易苦。易苦则地力尽,乐用则兵力尽。

私门之利在外面被堵死,百姓就都归到农上;归到农就朴实,朴实就怕法令。私相赏赐在下面被禁掉,民力就都攒到对敌上;攒到对敌就能胜。怎么知道是这样?百姓的性情,朴实了就肯出力气、把力气看得轻易;被逼穷了就生出心眼、盘算利害。把力气看得轻易,就不怕死而乐于被使用;盘算利害,就怕罚而肯吃苦。肯吃苦,地力就用尽了;乐于被用,兵力就用尽了。(「权利」是称量利害,不是今语的权利。)

夫治国者能尽地力而致民死者,名与利交至。民之生,饥而求食,劳而求佚,苦则索乐,辱则求荣,此民之情也。民之求利,失礼之法;求名,失性之常。奚以论其然也?

治国的人能把地力用尽、又能让百姓拼命,靠的是名和利两样一齐到。人活着,饿了要吃,累了要歇,苦了找乐,受辱了求荣——这是人之常情。百姓求利的时候,会丢掉礼的规矩;求名的时候,会违背性情的常态。怎么证明呢?(四库本「民之生」作「民之性」。)

今夫盗贼上犯君上之所禁,下失臣子之礼,故名辱而身危,犹不止者,利也。其上世之士,衣不煖肤,食不满肠,苦其志意,劳其四肢,伤其五脏,而益裕广耳,非性之常,而为之者,名也。故曰名利之所凑,则民道之。

盗贼上犯君主的禁令、下失臣子的礼数,落得名声败坏、身家危险,还是不肯停手,是为了利。而上古的士人,衣服暖不了身、饭吃不饱肚,苦自己的心志、累自己的四肢、伤自己的五脏,却反而觉得宽绰舒展——这不合性情的常态,他们还是去做,是为了名。所以说:名和利汇聚在哪里,百姓就往哪里走。(「凑」是聚;「道」通「导」,一说即「由」。)

主操名利之柄,而能致功名者,数也。圣人审权以操柄,审数以使民。数者臣主之术,而国之要也。故万乘失数而不危、臣主失术而不乱者,未之有也。

君主握着名和利两个把柄,而能真的收到功名,靠的是「数」。圣人审清权衡来握住把柄,审清数目来使唤百姓。数,是君臣共用的方法,也是国家的要害。所以万乘之国失了数而不危、君臣失了术而不乱的,从来没有过。

今世主欲辟地治民而不审数,臣欲尽其事而不立术,故国有不服之民,主有不令之臣。故圣人之为国也,入令民以属农,出令民以计战。夫农,民之所苦;而战,民之所危也。犯其所苦,行其所危者,计也。

如今君主想拓地治民却不审数,臣子想把事办成却不立术,所以国中有不服的百姓,君主有不听令的臣子。所以圣人治国,在内让百姓归到农上,出外让百姓算计着去打仗。种田是百姓觉得苦的,打仗是百姓觉得危险的。肯去犯那个苦、去行那个险,是因为算下来划得来。(「计」是盘算得失。)

故民生则计利,死则虑名。名利之所出,不可不审也。利出于地,则民尽力;名出于战,则民致死。入使民尽力,则草不荒;出使民致死,则胜敌。胜敌而草不荒,富强之功,可坐而致也。

所以百姓活着就算计利,要死了就顾惜名。名和利从哪里出来,不能不审清楚。利只从土地里出,百姓就肯尽力;名只从打仗里出,百姓就肯拼命。在内让百姓尽力,荒地就不荒;出外让百姓拼命,就胜得了敌。胜了敌而地又不荒,富强这件功业,坐着就能到手。

今则不然。世主之所以加务者,皆非国之急也。身有尧舜之行,而功不及汤武之略者,此执柄之罪也。臣请语其过。夫治国舍势而任谈说,则身劳而功寡。

如今却不是这样。当世君主特别下工夫的,都不是国家的急务。自身有尧舜那样的德行,而功业赶不上汤武的方略,这是握把柄的方法不对。请容我说说这里头的错。治国丢开「势」而去靠谈说,就人累而功少。(「势」是权位所生的强制力,法家三柄之一。)

故事诗书谈说之士,则民游而轻其上;事处士,则民远而非其上;事勇士,则民竞而轻其禁;技艺之士用,则民剽而易徙;商贾之士佚且利,则民缘而议其上。故五民加于国用,则田荒而兵弱。

所以重用读诗书、善谈说的人,百姓就游荡而看轻上头;重用隐居不仕的处士,百姓就疏远而非议上头;重用勇士,百姓就争斗而看轻禁令;技艺之士一得用,百姓就轻浮而容易迁走;商贾之士又闲又赚,百姓就攀附他们而议论上头。这五种人一旦被国家所用,田就荒、兵就弱。(「剽」是轻疾、浮躁;「缘」是攀附。「处士」指海本作「处上」,与下文所列五民不合,今从四库本作「士」。)

谈说之士,资在于口;处士,资在于意;勇士,资在于气;技艺之士,资在于手;商贾之士,资在于身。故天下一宅,而圜身资民;资重于身,而偏托势于外。挟重资,归偏家,尧舜之所难也;故汤武禁之,则功立而名成。

谈说之士的本钱在嘴上,处士的本钱在心思里,勇士的本钱在气性上,技艺之士的本钱在手上,商贾之士的本钱在自己一身。所以天下到哪里都是他的家,本钱就绕在身上带着走;本钱重于身家,就偏偏把身家托付到国外的势力上去。带着这样一份重本钱、只顾自家一头的人,尧舜也拿他没办法;所以汤武把这些人禁住,功业才立、名声才成。(「圜身资民」谓本钱环绕己身而不着于土地——这是本篇禁五民的根据:土地带不走,人带得走。)

圣人非能以世之所易,胜其所难也;必以其所难,胜其所易。故民愚,则知可以胜之;世知,则力可以胜之。民愚,则易力而难巧;世巧,则易知而难力。故神农教耕而王天下,师其知也;汤武致强而征诸侯,服其力也。

圣人不是拿当世觉得容易的去胜那难的,一定是拿那难的去胜那容易的。所以百姓愚朴,用智就能胜他们;世道机巧,就得用力去胜它。百姓愚朴,肯出力而不会取巧;世道机巧,爱动心眼而不肯出力。所以神农教人耕种而王天下,是靠他的智;汤武把力量攒足而征伐诸侯,是靠他的力。

今世巧而民淫,方倣汤武之时,而行神农之事,以随世禁,故千乘惑乱。此其所加务者,过也。

如今世道机巧、百姓浮荡,正该学汤武那一手,却去做神农那一套,拿它来跟着世俗设禁,所以千乘之国昏乱。这就是他们下工夫下错了地方。(四库本「方倣」作「方效」。)

民之性,度而取长,称而取重,权而索利。明君慎观三者,则国治可立,而民能可得。国之所以求民者少,而民之所以避求者多。入使民属于农,出使民壹于战。

人的本性:量一量就挑长的,称一称就挑重的,掂一掂就挑有利的。明君把这三样看准了,国家的治法就立得起来,百姓的能力也拿得到。国家向百姓要的事本来不多,而百姓躲避这要求的花样却很多。在内让百姓归到农上,出外让百姓专在战上。

故圣人之治也,多禁以止能,任力以穷诈,两者偏用则境内之民壹;民壹则农,农则朴,朴则安居而恶出。故圣人之为国也,民资藏于地,而偏托危于外。资于地则朴,托危于外则惑。

所以圣人之治,多设禁令来堵住那些本事,专责力役来逼穷那些诈伪;这两样专一地用,境内的百姓就专一;专一就务农,务农就朴实,朴实就安土而不愿出门。所以圣人治国,让百姓的本钱都藏在土地里,而把身家托到外面去就只有危险。本钱在土地里就朴实,把身家托到外头去就迷乱。(指海本作「穷轴」,「轴」为「诈」之形讹,今从四库本正。下文「民诈生」同。)

民入则朴,出则惑,故其农勉而战戢也。民之农勉则资重,战戢则邻危。资重则不可负而逃,邻危则不归于无资。归危外托,狂夫之所不为也。

百姓在内就朴实、出去就迷乱,所以他们种田肯下力,打仗也肯上阵。种田下力,本钱就重;打仗肯上阵,邻国就危。本钱重了就背不动、逃不走;邻国危了,也没有人肯投奔到没有本钱的地方去。往危险处去、把身家托在外头,这是狂人也不肯干的事。(「戢」旧注或读为「辑」,聚而用之。)

故圣人之为国也,观俗立法则治,察国事本则宜。不观时俗,不察国本,则其法立而民乱,事剧而功寡。此臣之所谓过也。

所以圣人治国,看清风俗再立法,就治得动;查明国情、抓住根本,就办得对。不看时俗、不察国本,法立起来百姓反而乱,事情越忙功效越少。这就是我说的那个错。

夫刑者,所以禁邪也;而赏者,所以助禁也。羞辱劳苦者,民之所恶也;显荣佚乐者,民之所务也。故其国刑不可恶而爵禄不足务也,此亡国之兆也。

刑是用来禁邪的,赏是用来帮着禁的。羞辱和劳苦是百姓讨厌的,显达和安乐是百姓追求的。假如一个国家的刑罚不叫人害怕、爵禄不值得人去求,这就是亡国的兆头。

刑人复漏,则小人辟淫而不苦刑,则徼幸于民上。徼幸于民上以利求,显荣之门不一,则君子事势以成名。小人不避其禁,故刑烦;君子不设其令,则罚行。刑烦而罚行者,国多奸。

受过刑的人又漏了出去,小人就邪僻放纵而不怕刑,于是在百姓和君上之间钻空子求侥幸。侥幸可以求到好处,显达的门路又不止一条,君子就去攀附权势来成名。小人不避禁令,刑罚就繁;君子不守法令,处罚就到处在用。刑繁而罚到处在用,国中的奸就多。(「复漏」谓罪人逃脱、漏网复出。)

国多奸则富者不能守其财,而贫者不能事其业,田荒而国贫。田荒则民诈生,国贫则上匮赏。故圣人之为治也,刑人无国位,戮人无官任。刑人有列,则君子下其位;戮人衣锦食肉,则小人冀其利。

国中奸多,富人守不住财,穷人做不成本业,田就荒、国就穷。田荒,百姓就生出诈伪;国穷,上头就拿不出赏。所以圣人之治,受过刑的不给国中的位子,受过戮辱的不给官职。受过刑的还能列在班次里,君子就自贬其位;受过戮的还穿锦吃肉,小人就眼巴巴指望这份好处。

君子下其位,则羞功;小人冀其利,则伐奸。故刑戮者,所以止奸也;而官爵者,所以劝功也。今国立爵而民羞之,设刑而民乐之,此盖法术之患也。故君子操权一政以立术,立官贵爵以称之,论劳举功以任之,则是上下之称平。上下之称平,则臣得尽其力,而主得专其柄。

君子自贬其位,就把立功当成羞耻;小人指望那份好处,就夸耀自己的奸巧。刑戮本是用来止奸的,官爵本是用来劝功的。如今国家设了爵而百姓以之为耻、设了刑而百姓觉得没什么,这就是法术出了毛病。所以君子握住权柄、统一政令来立术,设官、重爵来与功相当,按劳绩举功来授任,上下的秤就平了。上下的秤一平,臣子就能使尽力气,君主也能专握那个把柄。(「伐」是夸。)

开塞第七

篇旨:《史记·商君列传》记赵良责商鞅时提到「君之出也,后车十数」,而司马迁自己说「余尝读商君《开塞》《耕战》书」——这一篇是太史公点过名的。全篇先讲一部三段式的历史:上世亲亲而爱私,中世上贤而说仁,下世贵贵而尊官;每一段都是上一段走到尽头后不得不变。由此得出全书的中心命题:「吾所谓刑者,义之本也;而世所谓义者,暴之道也。」末句「借刑以去刑」是它的口号。

天地设,而民生之。当此之时也,民知其母而不知其父,其道亲亲而爱私。亲亲则别,爱私则险,民众而以别险为务,则民乱。当此时也,民务胜而力征。务胜则争,力征则讼,讼而无正,则莫得其性也。故贤者立中正,设无私,而民说仁。

天地一立,百姓就生在其间。那个时候,人只知道母亲而不知道父亲,他们的路数是亲自己的亲人、爱自己的私。亲自己的亲人就分彼此,爱自己的私就走险路;人多了又都以分彼此、走险路为务,就乱了。那时候人人求胜、靠力气相征。求胜就争,力征就打官司,打官司又没有公正的裁断,谁也过不上该有的日子。所以贤者站出来立起中正、定下无私的规矩,百姓就喜欢仁。(「说」通「悦」。)

当此时也,亲亲废,上贤立矣。凡仁者以爱利为务,而贤者以相出为道。民众而无制,久而相出为道,则有乱。故圣人承之,作为土地货财男女之分。分定而无制,不可,故立禁。禁立而莫之司,不可,故立官。官设而莫之一,不可,故立君。既立君,则上贤废,而贵贵立矣。

那时候,亲亲这一套废了,尚贤这一套立起来了。凡讲仁的以爱人利人为务,而贤者以互相超出为路数。人一多而没有节制,长久地以互相超出为路数,又要乱。所以圣人接着来,给土地、货财、男女定下名分。名分定了而没有制度不行,所以立禁令;禁令立了而没人管不行,所以设官;官设了而没人统一不行,所以立君。君一立,尚贤这一套就废了,尊贵贵者这一套立起来了。(「相出」是互相胜出、争着出头。)

然则上世亲亲而爱私,中世上贤而说仁,下世贵贵而尊官。上贤者,以赢相出也;而立君者,使贤无用也。亲亲者,以私为道也;而中正者,使私无行也。此三者,非事相反也,民道弊而所重易也,世事变而行道异也。故曰:「王道有绳。」

这样看来:上古亲自己的亲人而爱自己的私,中古尚贤而喜欢仁,近世尊贵者而重官职。尚贤,是拿出挑来互相胜出;而立了君,就是要让「贤」这一套派不上用场。亲亲,是拿私当路数;而立了中正,就是要让私行不通。这三段并不是彼此对着干,是百姓走的路走到头了,看重的东西就换了;世事变了,走的路自然不同。所以说:王道是有一条准绳的。(「绳」是墨线,引申为不变的标准——这一句是全篇的枢纽,也是全书史观的落点。)

夫王道一端,而臣道一端;所道则异,而所绳则一也。故曰:「民愚,则知可以王;世知,则力可以王。」民愚,则力有余而知不足;世知,则巧有余而力不足。民之性,不知则学,力尽而服。故神农教耕而王天下,师其知也;汤武致强而征诸侯,服其力也。

王有王的一头,臣有臣的一头;走的路不一样,可准绳只有一条。所以说:百姓愚朴时,用智就能成王业;世道机巧时,用力才能成王业。百姓愚朴,就力气有余而心眼不足;世道机巧,就花样有余而力气不足。人的本性,不懂就去学,力尽了就服。所以神农教人耕种而王天下,是靠他的智;汤武把力量攒足而征伐诸侯,是靠他的力。

夫民愚,不怀知而问;世知,无余力而服。故以爱王天下者,并刑;力征诸侯者,退德。圣人不法古,不修今。法古则后于时,修今则塞于势。周不法商,夏不法虞,三代异势,而皆可以王。

百姓愚朴,是心里没有见识才去请教;世道机巧,是力气没有余剩才肯服。所以靠仁爱王天下的,把刑罚搁在一边;靠力量征服诸侯的,把德教推到后面。圣人不照搬古法,也不因循当下。照搬古法就落在时势后头,因循当下就被时势堵住。周不照搬商,夏不照搬虞,三代形势各异,却都能成王业。(「并刑」的「并」是屏、弃置。)

故兴王有道,而持之异理。武王逆取而贵顺,争天下而上让;其取之以力,持之以义。今世强国事兼并,弱国务力守;上不及虞夏之时,而下不修汤武之道。汤武之道塞,故万乘莫不战,千乘莫不守。此道之塞久矣,而世主莫之能开也,故三代不四。非明主莫有能听也,今日愿启之以效。

所以兴起王业有它的路数,守住王业却是另一套道理。武王以下犯上取天下,事后却推重「顺」;靠争夺得的天下,事后却标榜「让」——他取天下用的是力,守天下用的是义。如今强国忙着兼并,弱国拼命守御;上比不上虞夏那时候,下又不肯照汤武那条路走。汤武的路被堵死了,所以万乘之国没有不打的,千乘之国没有不守的。这条路堵了很久,当世君主没有一个能把它开通——所以三代之后没有第四代。这话不是明主听不进去,今天我愿意把它打开、拿实效来说。(篇名「开塞」正出于此:开被堵住的路。「三代不四」是说夏商周之后再无第四个王朝继起。)

古之民朴以厚,今之民巧以伪。故效于古者,先德而治;效于今者,前刑而法。此世之所惑也。

古时候的人朴实厚道,今天的人机巧作伪。所以要照古人的样子办,就先讲德而治;要照今天的实情办,就把刑放在前头而用法。这正是世人想不通的地方。

今世之所谓义者,将立民之所好,而废其所恶;此其所谓不义者,将立民之所恶,而废其所乐也。二者名贸实易,不可不察也。立民之所乐,则民伤其所恶;立民之所恶,则民安其所乐。

当今所谓「义」,是把百姓喜欢的立起来、把他们讨厌的废掉;所谓「不义」,是把百姓讨厌的立起来、把他们喜欢的废掉。这两样,名和实是掉了个个儿的,不能不看清楚。把百姓喜欢的立起来,百姓最后要在他们讨厌的事上受伤;把百姓讨厌的立起来,百姓反而能安享他们喜欢的。(「名贸实易」是名实互换。)

何以知其然也?夫民忧则思,思则出度;乐则淫,淫则生佚。故以刑治则民威,民威则无奸,无奸则民安其所乐。以义教则民纵,民纵则乱,乱则民伤其所恶。吾所谓刑者,义之本也;而世所谓义者,暴之道也。夫正民者:以其所恶,必终其所好;以其所好,必败其所恶。

怎么知道是这样?百姓有忧患就会想,想就想得出分寸;快活就放纵,放纵就生出怠惰。所以用刑去治,百姓有所畏;有所畏就没有奸;没有奸,百姓就安享他们喜欢的。用「义」去教,百姓就放纵;放纵就乱;乱了,百姓就在他们讨厌的事上受伤。我说的刑,才是义的根;世人说的义,才是通向暴的路。纠正百姓是这样的:从他们讨厌的地方下手,最后一定成全他们喜欢的;从他们喜欢的地方下手,最后一定败坏在他们讨厌的事上。(「民威」是民有所畏,「威」读为「畏」。)

治国刑多而赏少,乱国赏多而刑少。故王者刑九而赏一,削国赏九而刑一。夫过有厚薄,则刑有轻重;善有大小,则赏有多少。此二者,世之常用也。

治得好的国家刑多而赏少,乱的国家赏多而刑少。所以成王业的刑九分赏一分,走下坡的国家赏九分刑一分。过错有厚有薄,刑就有轻有重;好事有大有小,赏就有多有少。这两条,是世上通行的办法。

刑加于罪所终,则奸不去;赏施于民所义,则过不止。刑不能去奸,而赏不能止过者,必乱。故王者刑用于将过,则大邪不生;赏施于告奸,则细过不失。治民能使大邪不生、细过不失,则国治,国治必强。

刑罚只加在罪已经做成之后,奸就去不掉;赏赐只给那些合乎「义」的人,过错就止不住。刑去不了奸、赏止不住过,一定乱。所以成王业的,刑用在过错将起未起之时,大恶就长不出来;赏给那些举发奸事的人,小过就漏不掉。治民能做到大恶不生、小过不漏,国家就治,治了一定强。(「赏施于告奸」与《垦令》《境内》的告奸连坐相发明。)

一国行之,境内独治;二国行之,兵则少寝;天下行之,至德复立。此吾以效刑之反于德,而义合于暴也。

一个国家这么办,境内独自治得好;两个国家这么办,用兵就稍稍歇下来;天下都这么办,最高的德就重新立起来了。这就是我拿来证明「刑反而通向德,义反而合于暴」的理由。(「寝」是止息。)

古者民藂生而群处乱,故求有上也。然则天下之乐有上也,将以为治也。今有主而无法,其害与无主同;有法不胜其乱,与无法同。天下不安无君,而乐胜其法,则举世以为惑也。

古时候人挤着住在一起而群居无序,所以要求有个在上的。天下人乐意有个在上的,是为了求治。如今有君主而没有法,害处跟没有君主一样;有法而压不住乱,跟没有法一样。天下人不肯过没有君的日子,却又乐于压过那个法——这是举世都犯的糊涂。(「藂」同「丛」。)

夫利天下之民者,莫大于治;而治莫康于立君;立君之道,莫广于胜法;胜法之务,莫急于去奸;去奸之本,莫深于严刑。故王者以赏禁,以刑劝;求过不求善,借刑以去刑。

给天下百姓好处,没有比「治」更大的;求治,没有比立君更稳当的;立君的办法,没有比让法压得住人更宽广的;让法压得住人,没有比去奸更急的;去奸的根本,没有比严刑更深的。所以成王业的用赏来禁、用刑来劝;只追究过错而不表彰好人,拿刑去把刑消掉。(「康」是安;末句「借刑以去刑」与《去强》《说民》的「以刑去刑」同意,是全书的口号。)

卷第三

七篇,是全书篇幅最短、密度最高的一卷。《壹言》《错法》接着讲制度与爵禄;《战法》《立本》《兵守》三篇是兵书——《兵守》尤其特别,讲守城时如何把全城人分成壮男、壮女、老弱三军,是先秦守城文献里少见的一段;《靳令》《修权》回到法本身:法、信、权三样「君臣所共操」。本卷文字残脱最多,《立本》一篇尤其难读,旧注多有阙疑。

壹言第八

篇旨:「壹」是全书的关键字,这一篇专讲它。开头四句话立下四个「不可不」:制度要合时,治法要慎,国务要专,事本要抟。中段提出一对概念——「抟力」和「杀力」:攒力气是为了富国强兵,用掉力气是为了对敌劝农;只会攒不会用,一定乱;只会用不会攒,一定亡。

凡将立国,制度不可不时也,治法不可不慎也,国务不可不谨也,事本不可不抟也。制度时,则国俗可化,而民从制;治法明,则官无邪;国务壹,则民应用;事本抟,则民喜农而乐战。

凡要立一个国家:制度不能不合时宜,治法不能不慎重,国家的要务不能不专一,事情的根本不能不攥成一团。制度合时,国俗就化得过来,百姓就服从制度;治法明白,官吏就不邪;国务专一,百姓就派得上用场;根本攥住了,百姓就乐意种田、乐意打仗。

夫圣人之立法化俗,而使民朝夕从事于农也,不可不知也。夫民之从事死制也,以上之设荣名、置赏罚之明也。不用辩说私门而功立矣,故民之喜农而乐战也。

圣人立法、移风易俗,让百姓一早一晚都在田里,这里头的道理不能不弄明白。百姓肯做事、肯为法令而死,是因为上头设了荣名、赏罚又分明。不必靠辩说、不必走私门,功就立得起来,所以百姓才乐意种田、乐意打仗。

见上之尊农战之士,而下辩说技艺之民,而贱游学之人也,故民壹务;其家必富,而身显于国。上开公利而塞私门,以致民力;私劳不显于国,私门不请于君。若此而功名劝,则上令行而荒草辟,淫民止而奸无萌。治国能抟民力而壹民务者强,能事本而禁末者富。

百姓看见上头抬举务农作战的人,把善辩的、做手艺的压下去,把游学的看得贱,于是就专做一件事;这样他家一定富,人也在国中显达。上头开公家的利路而堵死私门,把民力收拢过来;私下的劳绩在国中不算数,私门不能向君主求情。这样一来,功名就劝得动人,上头的令行得通,荒地开得出来,浮荡的百姓止住了,奸邪也长不出苗。治国能把民力攥成一团、把民务归到一件事上的就强,能务本而禁末的就富。

夫圣人之治国也,能抟力,能杀力。制度察则民力抟,抟而不化则不行,行而无富则生乱。故治国者,其抟力也,以富国强兵也;其杀力也,以事敌劝农也。

圣人治国,既能把力攒起来,也能把力用掉。制度审察清楚,民力就攒得拢;攒起来而不使它流动,就行不通;流动起来而不带来富,就要生乱。所以治国的人,攒力是为了富国强兵,用力是为了对付敌人、鼓励农耕。(「杀力」的「杀」是减损、使用掉,不是杀人。)

夫开而不塞则短长,长而不攻则有奸;塞而不开则民浑,浑而不用则力多,力多而不攻则有虱。故抟力以壹务也,杀力以攻敌也。

只开而不堵,长处反而变短;长起来而不拿去攻敌,就生奸;只堵而不开,百姓就混沌;混沌而不使用,力就积得过多;力多而不拿去攻敌,就生虱。所以攒力是为了把民务归一,用力是为了攻敌。(「浑」是混沌不开;此段文字各本残脱,旧注多阙疑。)

治国贵民壹;民壹则朴,朴则农,农则易勤,勤则富。富者废之以爵,不淫;淫者废之以刑而务农。故能抟力而不能用者,必乱;能杀力而不能抟者,必亡。故明君知齐二者,其国强;不知齐二者,其国削。

治国贵在百姓专一:专一就朴实,朴实就务农,务农就容易勤,勤就富。富了,就用爵位把那份富耗掉,人就不放纵;放纵的,就用刑罚把那份放纵耗掉,逼他回去种田。所以只会攒力而不会用的,一定乱;只会用力而不会攒的,一定亡。所以明君懂得把这两样配齐,国家就强;不懂配齐,国家就削弱。(「废之以爵」谓令其以粟买爵,把多余的财富换成爵位收回去——与《去强》「粟爵粟任」是同一制度。)

夫民之不治者,君道卑也;法之不明者,君长乱也。故明君不道卑,不长乱,秉权而立,垂法而治,以得奸于上而官无不,赏罚断而器用有度。若此则国制明而民力竭,上爵尊而伦徒举。

百姓治不好,是君主的路数卑下;法不分明,是君主自己在助长乱。所以明君不走卑下的路、不助长乱,握住权柄站定,把法垂示下去而治,在上头就察得出奸,官吏没有不称职的,赏罚有定断,器用有定数。这样,国家的制度就明白而民力用得尽,上头的爵位尊贵而该用的人一一被举用。(「官无不」下疑有脱文;「伦徒」旧解为同类之人、侪辈。)

今世主皆欲治民,而助之以乱;非乐以为乱也,安其故而不闚于时也。是上法古而得其塞,下修今而不时移,而不明世俗之变,不察治民之情,故多赏以致刑,轻刑以去赏。

如今的君主都想把百姓治好,做的事却是在帮着添乱;不是他们乐意添乱,是安于老一套而不往时势那边看一眼。于是往上照搬古法,只搬来一个堵;往下因循当下,又不随时势迁移;既不明白世俗已经变了,又不察百姓的实情,所以赏得越多刑罚越多,刑放得越轻赏越失效。(「闚」同「窥」。)

夫上设刑而民不服,赏匮而奸益多。故上之于民也,先刑而后赏。故圣人之为国也,不法古,不修今,因世而为之治,度俗而为之法。故法不察民之情而立之,则不成;治宜于时而行之,则不干。故圣王之治也,慎为察务,归心于壹而已矣。

上头设了刑而百姓不服,赏又给光了,奸反而更多。所以上头对百姓,先用刑而后用赏。所以圣人治国,不照搬古法,也不因循当下,按着世道去定治法,量着风俗去立法。法不察百姓的实情就立起来,立不成;治法合乎时势再去推行,就不会被抵触。所以圣王之治,不过是谨慎地审察要务、把心思归到「一」上罢了。(「干」是抵触、犯。)

错法第九

篇旨:「错」通「措」,错法就是把法安放下去。全篇讲一件事:爵禄是兵的实体(「爵禄者,兵之实也」),所以爵禄从哪条路出去,就是存亡的机关。末尾以离朱的眼力、乌获的力气作比——天生的本事没法过给别人,只有法可以。这是法家与尚贤论分道的地方。

臣闻古之明君,错法而民无邪,举事而材自练,行赏而兵强,此三者治之本也。夫错法而民无邪者,法明而民利之也。举事而材自练者,功分明;功分明则民尽力,民尽力则材自练。行赏而兵强者,爵禄之谓也;爵禄者,兵之实也。

我听说古代的明君,法一安放下去百姓就不邪,事一办起来人才自己就选出来了,赏一行下去兵就强——这三样是治国的根本。法安放下去而百姓不邪,是因为法明白而百姓觉得照着做有利。事办起来而人才自己选出来,是因为功的份额分明;份额分明百姓就尽力,尽力人才就自己出来了。赏一行下去而兵强,说的是爵禄;爵禄,就是兵的实体。(「练」是拣选。)

是故人君之出爵禄也,道明;道明,则国日强;道幽,则国日削。故爵禄之所道,存亡之机也。夫削国亡主,非无爵禄也,其所道过也。三王五霸,其所道不过爵禄,而功相万者,其所道明也。

所以君主放出爵禄,路数要明白;路数明白,国家一天天强;路数暗昧,国家一天天削。所以爵禄从哪条路出去,正是存亡的机关。削弱的国家、亡身的君主,并不是没有爵禄,是他们放爵禄的路走错了。三王五霸拿出来的也不过是爵禄,而功业相差上万倍,就因为他们的路数明白。

是以明君之使其臣也,用必出于其劳,赏必加于其功。功赏明,则民竞于功。为国而能使其民尽力以竞于功,则兵必强矣。

所以明君使用臣下,任用一定出于他的劳绩,赏赐一定加在他的功上。功和赏对得上,百姓就争着去立功。治国能让百姓尽力争功,兵一定强。

同列而相臣妾者,贫富之谓也;同实而相并兼者,强弱之谓也;有地而君或强或弱者,治乱之谓也。苟有道里,地足容身,士民可致也;苟容市井,财货可聚也。有土者不可以言贫,有民者不可以言弱。地诚任,不患无财;民诚用,不畏强暴。

同样的等第而一方成了另一方的奴仆,是贫富造成的;同样的实力而一方吞并了另一方,是强弱造成的;同样有土地而国君有强有弱,是治乱造成的。只要有道路里程、地能容身,士民就招得来;只要容得下市井,财货就聚得起。有土地的不能说穷,有百姓的不能说弱。土地真用足了,不愁没钱;百姓真使得动,不怕强暴。

德明教行,则能以民之有,为己用矣。故明主者用非其有,使非其民。明主之所贵,惟爵其实;爵其实而荣显之。不荣则不急;列位不显,则民不事爵。爵易得也,则民不贵上爵。列爵禄赏不由其门,则民不以死争位矣。

恩威明白、教令行得通,就能拿百姓手里的东西为自己所用。所以明主用的不是自家的财、使的不是自家的人。明主看重的只有一样:让爵位有实在的内容,有了实在的内容再让它荣耀显赫。不荣耀,人就不急着要;班次不显眼,百姓就不把爵位当回事。爵位太容易到手,百姓就不看重上头给的爵。爵禄赏赐若不从那一道门出去,百姓就不肯拼了命去争位子。(「爵其实」谓爵位必须配着实际的田宅、庶子、刑罚减免等内容,详见《境内》篇。)

人情而有好恶,故民可治也。人君不可以不审好恶;好恶者,赏罚之本也。夫人情好爵禄而恶刑罚,人君设二者以御民之志,而立所欲焉。夫民力尽而爵随之,功立而赏随之,人君能使其民信于此明如日月,则兵无敌矣。

人之常情有所好有所恶,所以百姓治得了。君主不能不审清这好恶;好恶,是赏罚的根。人情喜欢爵禄而害怕刑罚,君主设下这两样来驾驭百姓的心志,把自己想要的立起来。百姓力气使尽了爵位就跟着来,功立起来了赏就跟着来——君主能让百姓相信这一点像相信日月一样,兵就无敌。

人君有爵行而兵弱者,有禄行而国贫者,有法立而治乱者,此三者,国之患也。故人君者先便请谒,而后功力,则爵行而兵弱矣;民不死犯难,而利禄可致也,则禄行而国贫矣;法无度数,而事日烦,则法立而治乱矣。

君主有爵位照发而兵仍弱的,有俸禄照发而国仍穷的,有法已立而治仍乱的——这三样是国家的大患。君主把走门路说情放在前头、把功劳气力放在后头,就爵位照发而兵弱;百姓不必冒死犯难,利禄也拿得到,就俸禄照发而国穷;法没有可计量的定数,事情一天比一天烦,就法已立而治仍乱。(「请谒」是私下求见说项。)

是以明君之使其民也,使必尽力以规其功,功立而富贵随之,无私德也,故教化成。如此,则臣忠君明,治著而兵强矣。

所以明君使唤百姓,一定让他尽力去谋他那一份功,功立起来富贵就跟着来,中间没有私恩,所以教化成得了。这样,臣忠、君明,治法显著而兵强。(「规」是谋求。)

故凡明君之治也,任其力不任其德,是以不忧不劳而功可立也。度数已立,而法可修。故人君者不可不慎己也。夫离朱见秋豪百步之外,而不能以明目易人;乌获举千钧之重,而不能以多力易人。夫圣人之存体性,不可以易人;然而功可得者,法之谓也。

所以明君之治,倚靠人的力气而不倚靠人的德行,因此不忧不劳而功业立得起来。定数一立,法就修得成。所以君主不能不谨慎自己。离朱能在百步外看见秋天新生的毫毛,却不能把这双好眼睛换给别人;乌获举得起千钧的重量,却不能把这身力气换给别人。圣人身上长的那点禀赋,也换不给别人;然而功业仍然可以得到,靠的就是法。(离朱即离娄,古之明目者,见《孟子》;乌获是秦武王时的力士。指海本作「百灸之外」,「灸」为「步」之讹,今正。)

战法第十

篇旨:一篇短兵论。开头一句「凡战法必本于政胜」定调:打仗先打在政上。中间引「兵法」曰大战追敌不过十里、小战不过五里——追穷寇有节制,是先秦兵家的通识。末尾列出「败道」:孤军深入、背险绝塞、人疲粮尽又遇疾疫。结句拿驾马作比:使民要像赶一匹好马,不能不齐。

凡战法必本于政胜,则其民不争;不争则无以私意,以上为意。故王者之政,使民怯于邑斗,而勇于寇战。民习以力攻难,故轻死;见敌如溃溃而不止,则免。故兵法:「大战胜,逐北无过十里;小战胜,逐北无过五里。」

凡作战的法度,一定以政事上先胜为本,这样百姓就不私斗;不私斗,就没有自己的一套主意,只以上头的意思为意思。所以成王业的政令,是让百姓怯于在乡里私斗,而勇于对外敌作战。百姓习惯了用力气去攻难事,所以看轻死;碰上敌人像溃堤一样冲上去而不停手,就免于祸。所以兵法说:大仗打赢了,追败兵不超过十里;小仗打赢了,追败兵不超过五里。(「邑斗」是乡里私斗;此处所引「兵法」不见于今存兵书。)

兵起而程敌:政不若者,勿与战;食不若者,勿与久;敌众勿为客,敌尽不如,击之勿疑。故曰兵大律在谨。论敌察众,则胜负可先知也。

兵一动就要估量敌人:政事不如人家的,不要跟他打;粮食不如人家的,不要跟他耗;敌人兵多,不要去做客军;敌人样样不如自己,打他不必迟疑。所以说用兵的大法则在一个「谨」字。把敌情论明白、把众寡看清楚,胜负事先就知道了。(「程」是量度;「为客」是进入敌境作战,与「主」相对。)

王者之兵,胜而不骄,败而不怨。胜而不骄者,术明也;败而不怨者,知所失也。若兵敌强弱,将贤则胜,将不如则败。若其政出庙算者,将贤亦胜,将不如亦胜。政久持胜术者,必强至王。

成王业的军队,胜了不骄,败了不怨。胜了不骄,是因为方法明白;败了不怨,是因为知道输在哪里。若两边兵力强弱相当,将领贤就胜,将领不如人就败。若政令出自庙堂上的算计,那么将领贤也胜,将领不如人也照样胜。政事上长久守住取胜之术的,一定强到成王业。(「庙算」是出兵前在宗庙中谋算,语出《孙子·计篇》。)

若民服而听上,则国富而兵胜,行是,必久王。其过失:无敌深入,偝险绝塞,民倦且饥渴,而复遇疾,此败道也。故将使民若乘良马者,不可不齐也。

若百姓驯服而听上头的,国就富、兵就胜,这样做下去一定长久成王业。它的失误在于:以为没有对手而孤军深入,背着险地、断了要塞,士卒疲倦又饥渴,再赶上疫病——这是取败之道。所以将领驱使士卒要像驾一匹好马,不能不整齐。(「偝」同「背」;「绝塞」是隔断了关塞后路。)

立本第十一

篇旨:全书最短也最难读的一篇,二百余字,脱误尤多。要说的是用兵取胜的三个层级:先把法安下去,法安下去而风俗成,风俗成而用度齐备——三样都在境内做到了,兵才可以出。反过来,靠人多、靠装备漂亮、靠名声,都是靠不住的。末段把治、强、富三者绕成一个圈:强的必治,治的必富,富的必强。

凡用兵,胜有三等:若兵未起而错法,错法而俗成,俗成而用具。此三者必行于境内,而后兵可出也。行三者有二势:一曰辅法而法行;二曰举必得而法立。

凡用兵,取胜分三个层级:兵还没动就先把法安放下去;法安放下去而风俗随之养成;风俗养成而用度随之齐备。这三样必须先在境内做到,然后兵才可以出。做到这三样要靠两种势:一是有东西辅着法,法才行得通;二是举措必定得当,法才立得住。

故恃其众者谓之葺,恃其备饰者谓之巧,恃誉目者谓之诈。此三者恃一,因其兵可禽也。故曰强者必刚其斗意:斗则力尽,力尽则备。是故无敌于海内。

所以靠人多的叫作「葺」,靠装备漂亮的叫作「巧」,靠名声面子的叫作「诈」。这三样只要靠上一样,他的兵就可以被擒。所以说强者一定把士卒的斗志磨得硬:肯斗就把力气使尽,力气使尽就算完备。这样才能在海内无敌。(「葺」旧注以为苫盖、虚覆其外,一说为「辑」,聚而已。指海本作「恃誉目者谓之轴」,「轴」为「诈」之形讹,今正。「禽」通「擒」。)

治行则货积,货积则赏能重矣;赏壹则爵尊,爵尊则赏能利矣。故曰:兵生于治而异,俗生于法而万转,过势本于心而饰于备势。三者有论,故强可立也。

治法行得通,财货就积得起来;财货积起来,赏就重得起来。赏只从一个口子出,爵位就尊贵;爵位尊贵,赏才真的有利可图。所以说:兵由治生出来而形态各异,俗由法生出来而变化万端,度过形势的根子在人心而外面要靠完备的态势来装点。这三样各有各的讲究,强所以立得起来。(此段各本错简脱字最甚,「过势」以下旧注或读「过」为「遇」,或以为「势」字衍,均无定解,今存其旧而不强为之说。)

是以强者必治,治者必强;富者必治,治者必富;强者必富,富者必强。故曰治强之道三,论其本也。

所以强的一定治,治的一定强;富的一定治,治的一定富;强的一定富,富的一定强。所以说治与强的道理有三条,讲的都是同一个根本。

兵守第十二

篇旨:全书唯一一篇专讲守城的文字,也是先秦守城文献里少见的一段。它把一座被围的城分成三军:壮男一军列阵待敌,壮女一军背土筑垒、伐木设陷、拆屋毁梁,老弱一军放牧牛马羊猪、采可食的草木。最要紧的一条是末尾那句「慎使三军无相过」——三军不许相见:男见了女会分心,壮见了老弱会生悲怜,悲怜一起,勇的就会另作打算,怯的就不肯战。

四战之国,贵守战;负海之国,贵攻战。四战之国,好举兴兵以距四邻者,国危。四邻之国一兴事,而己四兴军,故曰国危。四战之国,不能以万室之邑舍巨万之军者,其国危。故曰:四战之国,务在守战。

四面受敌的国家,贵在守战;背靠大海的国家,贵在攻战。四面受敌的国家,爱动不动就出兵去抗拒四邻的,国家危险:四邻各动一次兵,自己就要动四次,所以说危险。四面受敌的国家,若不能用一座万户的城安置得下十万大军,国家也危险。所以说:四面受敌的国家,要务在守。(「距」通「拒」;「巨万」是十万。)

守有城之邑,不如以死人之力,与客生力战。其城难拔者,死人之力也;客不尽夷城,客无从入,此谓以死人之力与客生力战。城尽夷,客若有从入,则客必罢,中人必佚矣。以佚力与罢力战,此谓以生人力与客死力战。皆曰围城之患,患无不尽死而邑。此三者非患不足,将之过也。

守一座有城墙的邑,不如拿「已死之力」去对敌人的「活力」。城之所以难攻下,靠的是已死之力——城不被夷平,敌人就进不来,这叫拿已死之力去对敌人的活力。等城被夷平了,敌人若真能进来,那时敌人一定疲,城里的人一定还有余力。拿有余力去对疲力,这叫拿活人的力去对敌人的死力。人都说守城的难处,难在不能人人死战而保住邑。这三样其实不是力量不够,是将领的过失。(「死人之力」指城墙、壕堑这类不会动的工事,是先前筑城时凝下的人力;「罢」通「疲」;「佚」通「逸」。)

守城之道,盛力也。故曰客治簿檄,三军之多,分以客之候车之数。三军:壮男为一军,壮女为一军,男女之老弱者为一军,此之谓三军也。

守城的办法,就是把力量弄盛。所以说:敌人一来就整治名册文书,把全城的人编成三军,按敌人斥候车的数目来分配。三军是:壮年男子编一军,壮年女子编一军,男女中的老弱编一军——这就叫三军。(「簿檄」是户籍名册与征调文书;「候车」是侦察的轻车。此句各本文字互异。)

壮男之军,使盛食厉兵,陈而待敌。壮女之军,使盛食负垒,陈而待令;客至而作土以为险阻及柞格阱陷,发梁彻屋,给徙,徙之;不给而熯之,使客无得以助攻备。老弱之军,使牧牛马羊彘,草水之可食者,收而食之,以获其壮男女之食。

壮男那一军,让他们吃饱、磨利兵器,列阵等敌人。壮女那一军,让他们吃饱、背土筑垒,列阵听命;敌人一到就动土做险阻,设木栅、挖陷坑,拆桥、拆屋,来得及搬走的搬走,来不及的就烧掉,不让敌人拿去做攻城的器具。老弱那一军,让他们放牧牛马羊猪,把草和水里可以吃的收起来当粮,好省下壮男壮女的口粮。(「厉」通「砺」;「柞格」是伐木为栅;「熯」是焚烧。)

而慎使三军无相过。壮男过壮女之军,则男贵女,而奸民有从谋而国亡;喜与其恐,有蚤闻,勇民不战。壮男壮女过老弱之军,则老使壮悲,弱使强怜,悲怜在心,则使勇民更虑,而怯民不战。故曰慎使三军无相过,此盛力之道。

而且要小心不让三军互相往来。壮男跑到壮女那一军去,男的就把女的看得重,奸民便有了串谋的机会,国就要亡;欢喜和恐惧互相传染,消息又早早传开,勇的人也不肯战了。壮男壮女跑到老弱那一军去,老人使壮者悲,弱者使强者怜;悲怜一上心,勇的人就另作打算,怯的人就不肯战。所以说要小心不让三军互相往来——这就是把力量弄盛的办法。(「蚤」通「早」。此段文字旧本残脱,「喜与其恐」句尤难通,姑存其旧。)

靳令第十三

篇旨:「靳」是勒紧——把法令勒紧,事情就不积压。本篇集中了全书几句最常被引用的话:「利出一空者,其国无敌;利出二空者,国半利;利出十空者,其国不守」;「以刑治,以赏战,求过不求善」;还有那份「六虱」的名单——礼乐、诗书、修善、孝弟、诚信、贞廉、仁义、非兵、羞战。名单下文又称「十二者」,数目与所列不合,是旧本脱误,历来没有定说。

靳令则治不留,法平则吏无奸。法已定矣,不以善言害法。任功则民少言,任善则民多言。行法由断:以五里断者王,以十里断者强,宿治者削。以刑治,以赏战。求过不求善。

把法令勒紧,政事就不积压;法摆得平,官吏就不生奸。法既然定了,就不能拿漂亮话去妨害它。按功劳用人,百姓的话就少;按「善」用人,百姓的话就多。行法全在一个「断」字:五里就断得了的成王业,十里才断得了的强,隔夜才办的削弱。用刑去治,用赏去驱战。只追究过错而不表彰好人。(「靳」本是驾车时勒马的皮带,引申为约束、勒紧。)

故法立而不革,则显民变奸计,奸计止,贵齐殊使,百官之尊爵、厚禄以自伐。国无奸民,则都无奸市。物多末众,农弛奸胜,则国必削。民有余粮,使民以粟出官爵。官爵必以其力,则农不怠。

法立起来而不朝令夕改,百姓的奸计就显露出来、变不出花样;奸计止住了,尊卑就整齐而职任各殊,百官的高爵厚禄都得自己挣来。国中没有奸民,都城里就没有奸市。货物多、末业的人多,农事松而奸的一头占上风,国家一定削弱。百姓有余粮,就让他们拿粮食去换官爵。官爵一定凭他自己的气力得来,农事就不懈怠。(此段文字错脱最甚,「显民变奸计」以下旧注各执一说。「以粟出官爵」即《去强》的「粟爵粟任」。)

四寸之管无当,必不满也。授官予爵出禄不以功,是无当也。国贫而务战,毒输于敌,无六虱,必强;国富而不战,偷生于内,有六虱,必弱。

一根四寸长的管子若没有底,怎么也灌不满。授官、给爵、发禄不按功劳,就是没有底。国家穷而肯打仗,毒就灌到敌国去,又没有六虱,一定强;国家富而不打仗,就在国内苟且偷生,六虱长出来,一定弱。(「当」是底,管无底则不能盛。)

国以功授官予爵,此谓以盛知谋、以盛勇战。以盛勇战、以盛知谋,其国必无敌。国以功授官予爵,则治省言寡,此谓以法去法、以言去言;国以六虱授官予爵,则治烦言生,此谓以法致法、以言致言。则君务于说言,官乱于治邪,邪臣有得志,有功者日退,此谓失守。守十者乱,守壹者治。法已定矣,而好用六虱者亡。

国家按功劳授官给爵,这叫拿足了的智去谋、拿足了的勇去战。以足勇去战、以足智去谋,这国家一定无敌。国家按功劳授官给爵,政事就简、话就少,这叫拿法把法用没了、拿话把话说没了;国家按六虱授官给爵,政事就烦、话就多,这叫拿法招来更多法、拿话招来更多话。于是君主一心听那些说辞,官吏在处理邪事上乱成一团,邪臣得志,有功的人一天天被排挤——这叫失守。守着十样的乱,守着一样的治。法既然定了,还爱用六虱的,亡。(「守十」指《农战》《去强》所列的十种东西。)

民毕农,则国富;六虱不用,则兵民毕竞劝而乐为主用,其境内之民,争以为荣,莫以为辱。其次为赏劝罚沮;其下,民恶之、忧之、羞之。修容而以言,耻贫以外交,以避农战;外交以备,国之危也。有饥寒死亡,不为利禄之故战,此亡国之俗也。

百姓都去种田,国家就富;六虱不被任用,当兵的和百姓就都争着上进、乐意被君主使用,境内的人争着把这看成荣耀,没有人觉得是耻辱。次一等的,靠赏去劝、靠罚去阻;再下一等的,百姓厌恶它、发愁它、以它为羞。修饰仪容而靠一张嘴,以穷为耻而去攀外国的门路,用这些来躲开农战;把外交当作后路,是国家的危险。宁可挨饿受冻以至于死,也不肯为利禄去打仗,这是亡国的风气。(「沮」是阻止。)

六虱:曰礼乐,曰诗书,曰修善,曰孝弟,曰诚信,曰贞廉,曰仁义,曰非兵,曰羞战。国有十二者,上无使农战,必贫至削。十二者成群,此谓君之治不胜其臣、官之治不胜其民,此谓六虱胜其政也。十二者成朴,必削。

六虱是:礼和乐,诗和书,修和善,孝和弟,诚和信,贞和廉,仁和义,反对用兵,以打仗为耻。国中有这十二样,君上就没法叫人去农战,一定穷到削弱。这十二样成了群,就是说君主治不住臣、官吏治不住民,这叫六虱压倒了政令。这十二样有了根柢,一定削弱。(所列九目而称「六虱」「十二者」,数目历来对不上:旧说以每目两字各算一样,得十六,仍不合十二之数。这是本书最有名的一处脱误,至今没有定论。)

是故兴国不用十二者,故其国多力,而天下莫之能犯也。兵出必取,取必能有之;按兵而不攻,必富。朝廷之吏,少者不毁也,多者不损也。效功而取官爵,虽有辩言,不得以相干也,此谓以数治。

所以兴盛的国家不用这十二样,国家力气就多,天下没有谁敢来犯。出兵一定拿得下,拿下一定守得住;按兵不攻也一定富。朝廷上的官吏,人少了不去诋毁谁,人多了也不去削减谁。凭功效去取官爵,就算有一副好口才,也插不上手——这叫按定数去治。(「干」是干预、插手。)

以力攻者,出一取十;以言攻者,出十亡百。国好力,此谓「以难攻」;国好言,此谓「以易攻」。重刑少赏,上爱民,民死上;重赏轻刑,上不爱民,民不死上。利出一空者,其国无敌;利出二空者,国半利;利出十空者,其国不守。

拿力去攻的,出一分得十分;拿嘴去攻的,出十分丢一百分。国家崇尚实力,叫「拿难的去攻」;崇尚言谈,叫「拿容易的去攻」。刑重赏少,是君上爱惜百姓,百姓才肯为君上死;赏重刑轻,是君上不爱惜百姓,百姓就不肯为君上死。好处只从一个口子出来,这国家无敌;从两个口子出来,只能得一半的利;从十个口子出来,这国家守不住。(「空」即「孔」,口子。「利出一孔」四字后来成了此书最着名的一句。)

重刑明大制,不明者,六虱也。六虱成群,则民不用。是故兴国罚行则民亲,赏行则民利。行罚,重其轻者,轻者不至,重者不来,此谓以刑去刑,刑去事成;罪重刑轻,刑至事生,此谓以刑致刑,其国必削。

用重刑把大的制度亮明白;亮不明白的,就是六虱。六虱成了群,百姓就使不动了。所以兴盛的国家,罚行下去百姓反而亲上,赏行下去百姓觉得有利。行罚要在轻罪上下重手:轻罪不来,重罪也就不来——这叫拿刑去把刑消掉,刑消掉了事情就成;罪重而刑轻,刑用个没完而事端层出——这叫拿刑招来更多刑,这国家一定削弱。

圣君知物之要,故其治民有至要。故执赏罚以壹辅仁者,心之续也。圣君之治人也,必得其心,故能用力。力生强,强生威,威生德,德生于力。圣君独有之,故能述仁义于天下。

圣君知道事物的要害,所以他治民抓得住那个最要紧的一点。所以握住赏罚、专一地去辅成仁,那是接续人心的办法。圣君治人一定先得人心,所以使得动人的力气。力生出强,强生出威,威生出德——而德归根到底生于力。这一套只有圣君手里有,所以他才能把仁义施行于天下。(末句与全篇「求过不求善」表面相反,实即《开塞》「刑者,义之本」之意:仁义是结果,不是手段。)

修权第十四

篇旨:立起三根柱子——法、信、权。法和信是君臣共有的,权只能君主独断。全篇最好的一段是拿权衡尺寸作比:先王挂起秤、立下尺,到今天还照着用,就因为它分明;丢开秤去断轻重、废掉尺去估长短,就算眼力再准,做买卖的人也不肯认,因为它不「必」。末段引谚语「蠹众而木折,隙大而墙坏」,把大臣营私叫作「隙」,把官吏渔民叫作「蠹」。

国之所以治者三:一曰法,二曰信,三曰权。法者,君臣之所共操也;信者,君臣之所共立也;权者,君之所独制也。人主失守则危,君臣释法任私必乱。故立法明分,而不以私害法,则治;权制独断于君,则威;民信其赏,则事功成;信其刑,则奸无端。

国家治得好,靠三样:一是法,二是信,三是权。法,是君和臣一起握着的;信,是君和臣一起立起来的;权,是君主独自掌握的。君主失了自己该守的,就危险;君臣丢开法而各凭私意,一定乱。所以把法立起来、把名分定明白,而不拿私情妨害法,就治;权柄的决断独归君主,就有威;百姓相信他的赏,事功就成得了;相信他的刑,奸就找不到头绪。

惟明主爱权重信,而不以私害法。故上多惠言而克其赏,则下不用;数加严令而不致其刑,则民傲罪。凡赏者,文也;刑者,武也。文武者,法之约也。故明主慎法。明主不蔽之谓明,不欺之谓察。故赏厚而利,刑重而必,不失疏远,不私亲近,故臣不蔽主,下不欺上。

只有明主爱惜权柄、看重信用,而不拿私情妨害法。上头好话说得多而赏给得抠,下面就不肯出力;严令下了一道又一道而刑罚不真的落下来,百姓就把犯罪不当回事。赏是文的一面,刑是武的一面;文武两样,是法的枢要。所以明主对法很谨慎。明主不被蒙住叫「明」,不被欺瞒叫「察」。所以赏要厚而实在有利,刑要重而一定落实;疏远的不遗漏,亲近的不偏私——这样臣子就蒙不住君主,下面就欺不了上头。(指海本作「凡赏者,文也;利者,武也」,「利」当作「刑」,与下文「文武」相应,今从旧校正。「约」是要领、枢要。)

世之为治者,多释法而任私议,此国之所以乱也。先王县权衡、立尺寸,而至今法之,其分明也。夫释权衡而断轻重,废尺寸而意长短,虽察,商贾不用,为其不必也。故法者,国之权衡也;夫倍法度而任私议,皆不知类者也。

世上治国的人,多半丢开法而凭私意议论,这就是国家乱的缘故。先王挂起秤、立下尺寸,到今天还照着用,就因为它分明。丢开秤去断轻重、废掉尺寸去估长短,眼力就算再准,做买卖的人也不肯用,因为它靠不住。所以法就是国家的秤;背弃法度而凭私意议论的,都是不懂得类推的人。(「县」通「悬」;「必」是必然、确定不移——这是法家对「法」最核心的要求;「倍」通「背」。)

不以法论知能贤不肖者,惟尧,而世不尽为尧。是故先王知自议誉私之不可任也,故立法明分,中程者赏之,毁公者诛之。赏诛之法,不失其义,故民不争。授官予爵,不以其劳,则忠臣不进;行赏赋禄,不称其功,则战士不用。

不靠法而能断定谁智谁能、谁贤谁不肖的,只有尧一个人,而世上的人不可能个个都是尧。所以先王知道各凭私议、私相称誉是靠不住的,于是立法、定名分:合乎程式的就赏,损害公家的就诛。赏和诛的法度不失其分寸,百姓就不争。授官给爵不按他的劳绩,忠臣就上不来;行赏发禄跟他的功劳不相称,战士就使不动。(「中程」是合乎法定的标准。)

凡人臣之事君也,多以主所好事君。君好法,则臣以法事君;君好言,则臣以言事君。君好法,则端直之士在前;君好言,则毁誉之臣在侧。公私之分明,则小人不疾贤,而不肖者不妒功。

凡是臣子事奉君主,多半拿君主喜欢的东西去事奉他。君主喜欢法,臣子就拿法来事奉他;君主喜欢言谈,臣子就拿言谈来事奉他。君主喜欢法,站在前头的就是端正耿直的人;君主喜欢言谈,随侍在侧的就是专讲是非长短的人。公和私分得明白,小人就不嫉恨贤者,不肖的人也不嫉妒有功的人。

故尧舜之位天下也,非私天下之利也,为天下位天下也。论贤举能而传焉,非疏父子、亲越人也,明于治乱之道也。故三王以义亲,五霸以法正诸侯,皆非私天下之利也,为天下治天下。是故擅其名而有其功,天下乐其政而莫之能伤也。

所以尧舜居天下之位,并不是把天下的利归为私有,是为了天下才居这个位。论贤举能而把位子传出去,并不是疏远自己的儿子、亲近一个越国人,是因为他们看明白了治乱的道理。所以三王靠义来亲附天下、五霸靠法来端正诸侯,都不是把天下的利归为私有,是为了天下才治天下。因此名声归他们独有、功业归他们所有,天下乐于接受他们的政令而没有谁能伤害他们。(「非疏父子、亲越人」是说尧舜传贤不传子,并非不爱自己的骨肉;越人在当时是最疏远的代称。)

今乱世之君臣,区区然皆擅一国之利而管一官之重,以便其私,此国之所以危也。故公私之交,存亡之本也。

如今乱世的君臣,斤斤计较,都想把一国之利独占、把一个官位的权重抓在手里,好方便自己那点私。这就是国家危险的缘故。所以公与私的交界处,正是存亡的根本。

夫废法度而好私议,则奸臣鬻权以约禄,秩官之吏隐下而渔民。谚曰:「蠹众而木折,隙大而墙坏。」故大臣争于私而不顾其民,则下离上;下离上者,国之隙也。秩官之吏隐下以渔百姓,此民之蠹也。故国有隙蠹而不亡者,天下鲜矣。是故明主任法去私,而国无隙蠹矣。

废掉法度而好凭私议,奸臣就把权力拿去卖、换取自己的禄位,在职的官吏就瞒着上头去捞百姓。谚语说:蛀虫多了木头会折,缝隙大了墙会塌。所以大臣们争着谋私而不管百姓,下面就离心;下面离心,就是国家的缝隙。在职的官吏瞒上捞下,就是百姓身上的蛀虫。所以国家既有缝隙又有蛀虫而不亡的,天下少见。因此明主任法而去私,国中就没有缝隙和蛀虫了。(「鬻」是卖;「约」是取得;「渔」是像捕鱼一样搜刮。)

卷第四

四篇,其中《刑约第十六》有目无书。《徕民》是全书最像一份具体奏议的一篇,也是断代的关键——篇中提到长平之战(前二六〇年),而商鞅死于前三三八年,晚了将近八十年;《四库全书总目》「掇鞅余论以成是编」的判断,主要就靠这一类内证。《赏刑》提出「壹赏、壹刑、壹教」,「刑无等级」四字出在这里。《画策》则从上古一路讲到当世,是全书收束性的一篇。

徕民第十五

篇旨:一份招徕移民的方案。论点很实际:秦国地广人稀,三晋(韩、赵、魏)地狭人稠而百姓没有田宅;只要给田给宅、免三代徭役,山东的人就会往西走。这样一来,老秦人专去打仗,新来的人专去种田,「富强两成」。篇中「今三晋不胜秦四世矣」「长平之胜」等语,把成篇时间钉在商鞅身后近八十年——这是全书作者问题最硬的一条内证。

地,方百里者:山陵处什一,薮泽处什一,溪谷流水处什一,都市蹊道处什一,恶田处什二,良田处什四,以此食作夫五万。其山陵薮泽溪谷可以给其材,都邑蹊道足以处其民,先王制土分民之律也。

方圆一百里的地:山陵占十分之一,薮泽占十分之一,溪谷流水占十分之一,城市道路占十分之一,坏田占十分之二,好田占十分之四;照这个比例,可以养活五万个劳力。那些山陵薮泽溪谷够供给材木,都邑道路够安置人口——这是先王规划土地、分配人口的法则。(与《算地》开头那一段是同一份数字,两篇互见。「作夫」是服役耕作的成年男子。)

今秦之地,方千里者五,而谷土不能处什二,田数不满百万,其薮泽溪谷名山大川之材物货宝,又不尽为用,此人不称土也。秦之所与邻者,三晋也;所欲用兵者,韩魏也。

如今秦国的土地,方圆千里的有五块,而可种谷的地不到十分之二,田数不满一百万,薮泽溪谷名山大川里的材木物产财货又没有用尽——这是人口配不上土地。秦国的邻居是三晋,想动兵的对象是韩和魏。(三晋即韩、赵、魏,春秋晋国分出来的三国。)

彼土狭而民众,其宅参居而并处,其宾萌贾息。民上无通名,下无田宅,而恃奸务末作以处。人之复阴阳泽水者过半。此其土之不足以生其民也,似有过秦民之不足以实其土也。

那边地窄人多,住的地方三家挤成一处、彼此挨着,外来的客户和商贾在那里生息。这些人上没有登记在册的名分,下没有田宅,靠着旁门左道和末业过活。住在山南水北向阳背阴处和水泽边上的人超过一半。他们的土地养不活他们的人,那个程度恐怕比秦国的人口填不满土地还更严重。(「宾萌」是外来的流寓之民;「复」在此是穴居、覆盖而居之意,一说为「处」。)

意民之情,其所欲者田宅也,而晋之无有也信,秦之有余也必;如此而民不西者,秦士戚而民苦也。臣窃以王吏之明为过见,此其所以弱。不夺三晋民者,爱爵而重复也。

揣摩百姓的心思,他们想要的是田和宅;三晋确实没有,秦国确实有余。这样而百姓还不往西来,是因为秦国的士人忧苦、百姓吃苦。我私下以为大王左右那些明白人看错了地方,这正是秦之所以还不够强。不把三晋的百姓夺过来,是因为舍不得爵位、看重免役这件事。(「意」是揣度;「戚」是忧;「复」是免除徭役。)

其说曰:「三晋之所以弱者,其民务乐而复爵轻也;秦之所以强者,其民务苦而复爵重也。今多爵而久复,是释秦之所以强,而为三晋之所以弱也。」此王吏重爵爱复之说也,而臣窃以为不然。

他们的说法是:三晋之所以弱,是他们的百姓贪图安乐而免役和爵位给得太随便;秦之所以强,是秦的百姓肯吃苦而免役和爵位看得重。如今多给爵、长久免役,就是丢掉秦之所以强的东西,去做三晋之所以弱的事。这是大王左右重爵惜复的说法,我私下以为不对。

夫所以为苦民而强兵者,将以攻敌而成所欲也。兵法曰:「敌弱而兵强。」此言不失吾所以攻,而敌失其所守也。今三晋不胜秦四世矣,自魏襄以来,野战不胜,守城必拔,小大之战,三晋之所亡于秦者,不可胜数也。若此而不服,秦能取其地而不能夺其民也。

让百姓吃苦、把兵练强,本来是为了攻敌、达成想要的东西。兵法上说:敌人弱下去,自己的兵就强起来。这是说不丢掉自己用来进攻的本钱,而让敌人丢掉他用来防守的本钱。如今三晋打不过秦已经四代了,从魏襄王以来,野战打不赢,守城必被攻破,大大小小的仗,三晋丢给秦国的数都数不清。这样了还不服,是因为秦只能取他的地而夺不走他的人。(魏襄王在位为前三一八至前二九六年——此语已在商鞅身后。)

今王发明惠,诸侯之士来归义者,今使复之三世,无知军事。秦四境之内,陵阪丘隰不起十年征,著于律也,足以食作夫百万。

如今大王发一道明白的恩令:诸侯之地的人来归附的,让他三代免除徭役,不必过问军事;秦国四境之内,山坡丘陵和低湿地十年不起征,这一条写进律里。这样的地,足够养活一百万劳力。(「隰」是低湿之地。)

曩者臣言曰:「意民之情,其所欲者田宅也;晋之无有也信,秦之有余也必。若此而民不西者,秦士戚而民苦也。」今利其田宅,复之三世,此必与其所欲,而不使行其所恶也。然则山东之民无不西者矣。且直言之谓也;不然,夫实旷虚,出天宝,而百万事本,其所益多也,岂徒不失其所以攻乎?

前面我说过:揣摩百姓的心思,他们要的是田宅;三晋确实没有,秦国确实有余;这样而百姓不往西来,是秦国士人忧苦、百姓吃苦。如今让他们得田宅之利、三代免役,这就是一定给他们想要的,而不逼他们去做他们讨厌的。那么山东的百姓没有不往西来的。这还只是就字面说;不止如此——把空旷的地填实,把天生的宝藏开出来,又有一百万人从事本业,得到的好处多得很,岂止是「不丢掉自己用来进攻的本钱」而已。(「山东」指崤山以东,即关东六国之地。)

夫秦之所患者,兴兵而伐则国家贫,安居而农则敌得休息,此王所不能两成也。故四世战胜而天下不服。今以故秦事敌,而使新民作本,兵虽百宿于外,境内不失须臾之时,此富强两成之效也。

秦国最头疼的是:出兵去打,国家就穷;安居务农,敌人就得到喘息——这两样大王没法同时做到。所以四代打胜仗而天下仍不服。如今让老秦人去对付敌人,让新来的人去种地,兵就算在外面住上一百夜,境内也不耽误片刻农时——这就是富与强两样都成的效验。(「故秦」指秦国原有的人口,与「新民」相对;这是全篇的方案:老民当兵,新民种田。)

臣之所谓兵者,非谓悉兴尽起也;论境内所能给军卒车骑,令故秦兵、新民给刍食。天下有不服之国,则王以此春违其农,夏食其食,秋取其刈,冬冻其葆。以大武摇其本,以广文安其嗣。王行此十年之内,诸侯将无异民,而王何为爱爵而重复乎!

我说的用兵,不是倾国尽起;是按境内能供给的兵卒车骑来算,让老秦人当兵、新来的人供给草料粮食。天下有不服的国家,大王就拿这支兵在春天耽误他的农时,夏天吃他的粮,秋天夺他的收成,冬天冻坏他的窖藏。用强大的武力摇动他的根本,用宽广的文治安顿新来的后人。大王这样做上十年,诸侯的百姓就都成了自己的百姓,何必舍不得一个爵位、看重一次免役呢!(「违」是夺其时;「葆」通「保」,指窖藏或聚居的堡坞。)

周军之胜、华军之胜,秦斩首而东之。东之,无益亦明矣;而吏犹以为大功,为其损敌也。今以草茅之地徕三晋之民,而使之事本,此其损敌也,与战胜同实,而秦得之以为粟,此反行两登之计也。

周地那一仗、华阳那一仗,秦国斩了首级又把降人放回东边去。放回去显然没有好处,而官吏还当作大功,理由是削弱了敌人。如今拿荒草地招徕三晋的百姓,让他们从事本业,这对敌人的削弱跟打胜仗是一样的实效,而秦国还能拿他们换来粮食——这是反过来做而两头都有收成的算计。(周军之胜、华军之胜,指秦与韩魏在周地与华阳的战役;华阳之战在前二七三年。「两登」是两样都丰收。)

且周军之胜、华军之胜、长平之胜,秦所亡民者几何?民客之兵不得事本者几何?臣窃以为不可数矣。假使王之群臣有能用之,费此之半,弱晋强秦若三战之胜者,王必加大赏焉。今臣之所言,民无一日之繇,官无数钱之费,其弱晋强秦有过三战之胜,而王犹以为不可,则臣愚不能知已。

再说周地那一仗、华阳那一仗、长平那一仗,秦国死掉的人有多少?本国和客居的兵丁耽误了本业的又有多少?我私下以为数都数不清。假使大王的群臣里有人能只花这一半的代价,就把三晋削弱、把秦强起来,效果抵得上这三场胜仗,大王一定重重地赏他。如今我说的办法,百姓不服一天徭役,官府不花几个钱,而削晋强秦的效果超过那三场胜仗,大王还觉得不行,那我愚钝就想不明白了。(长平之战在前二六〇年,白起坑赵卒四十万——这一句是全书断代最硬的内证。「繇」通「徭」。)

齐人有东郭敞者,犹多愿,愿有万金。其徒请赒焉,不与,曰:「吾将以求封也。」其徒怒而去之宋,曰:「此无益于爱也,故不如与之利也。」今晋有民而秦爱其复,此爱非其有以失其有也,岂异东郭敞之爱非其有而失其徒乎?

齐国有个叫东郭敞的人,欲望很多,想有一万金。他的门徒求他周济,他不给,说:我要拿这钱去求个封君。门徒一怒去了宋国,说:这钱对他的所爱没有用处,还不如给我们些实惠。如今三晋有百姓而秦国舍不得那点免役,这是爱惜还不属于自己的东西,结果连本来能到手的也丢了——跟东郭敞爱惜还没到手的万金而失掉门徒有什么两样?(「赒」是周济。)

且古有尧舜,当时而见称;中世有汤武,在位而民服。此四王者,万世之所称以为圣王者也,然其道犹不能取用于后。今复之三世,而三晋之民可尽也,是非王贤力今时,而使后世为王用乎?然则非圣别说,而听圣人难也。

古有尧舜,在当时就被称颂;中古有汤武,在位时百姓就服。这四位是万世称为圣王的人,然而他们的办法到后世也未必用得上。如今免役三代,三晋的百姓就可以招光——这岂不是大王在今天用力,而让后世都替大王所用吗?可见难的不是分辨圣人的说法,而是真肯听进去。(末句文字旧本残脱,各家断句不同,姑存其旧。)

刑约第十六

篇亡。旧本有目无书。

篇旨:这一篇只剩下一个题目。《汉书·艺文志》著录《商君》二十九篇,宋代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说「今二十八篇,已亡其一」,晁公武《郡斋读书志》说「本二十九篇,今亡者三篇」;而今本自《更法》至《定分》共二十六目,其中第十六《刑约》与第二十一《御盗》有录无书。《四库全书总目》据此指出,这已经不是宋本的旧样子了。篇名「刑约」,旧说以为讲刑罚的约束或刑与约(契约、法令)的关系,因无文可征,不能坐实。

赏刑第十七

篇旨:三个「壹」——壹赏、壹刑、壹教。赏只从军功一个口子出,刑不分等级,教只教一件事。最着名的是「所谓壹刑者,刑无等级」一段:从卿相将军到大夫庶人,违令犯禁的一律死罪不赦;守法之吏不行王法的,罪死不赦,刑及三族。篇中三个史例都用得极狠:晋文公斩颠颉之脊以徇、周公杀管叔流霍叔、汤武破桀纣之后倒载干戈。全篇的收束是三句同构的话:明赏至于无赏,明刑至于无刑,明教至于无教。

圣人之为国也:壹赏,壹刑,壹教。壹赏则兵无敌,壹刑则令行,壹教则下听上。夫明赏不费,明刑不戮,明教不变,而民知于民务,国无异俗。明赏之犹,至于无赏也;明刑之犹,至于无刑也;明教之犹,至于无教也。

圣人治国:赏出一门,刑归一律,教只一事。赏出一门,兵就无敌;刑归一律,令就行得通;教只一事,下面就听上头的。赏明白了就不费财,刑明白了就不必真杀人,教明白了就不必再改,百姓都懂得自己该干的事,国中没有两样的风俗。赏明白到极处,就到了不必赏;刑明白到极处,就到了不必刑;教明白到极处,就到了不必教。(「犹」在此犹言「极」「至」,一说为「由」。)

所谓壹赏者,利禄官爵,抟出于兵,无有异施也。夫固知愚、贵贱、勇怯、贤不肖,皆尽其胸臆之知,竭其股肱之力,出死而为上用也。天下豪杰贤良从之如流水。是故兵无敌,而令行于天下。

所谓赏出一门,是说利、禄、官、爵都只从军功这一处出来,没有别的给法。这样,无论聪明的糊涂的、贵的贱的、勇的怯的、贤的不肖的,都会把胸中的见识用尽、把手脚的力气使完,拼着死去给上头用。天下的豪杰贤良归附过来像流水一样。所以兵无敌,令行于天下。

万乘之国,不敢苏其兵中原;千乘之国,不敢捍城。万乘之国若有苏其兵中原者,战将覆其军;千乘之国若有捍城者,攻将凌其城。战必覆人之军,攻必凌人之城,尽城而有之,尽宾而致之,虽厚庆赏,何费匮之有矣。

万乘的大国不敢把兵摆在原野上,千乘的小国不敢据城抵抗。万乘之国若真把兵摆在原野上,一战就要被覆灭;千乘之国若真据城抵抗,一攻就要被踏平。打就一定覆人之军,攻就一定踏人之城,城全拿过来,人全招过来——就算赏赐再厚,又哪里会匮乏。(「苏」旧解为息止、屯驻;「凌」是登、踏上。)

昔汤封于赞茅,文王封于岐周,方百里。汤与桀战于鸣条之野,武王与纣战于牧野之中,大破九军,卒裂土封诸侯。士卒坐陈者,里有书社;车休息不乘,从马华山之阳,从牛于农泽,从之老而不收:此汤武之赏也。

从前汤封在赞茅,文王封在岐周,都只有方圆一百里。汤和桀战于鸣条之野,武王和纣战于牧野之中,大破九军,终于裂土封了诸侯。凡在阵中坐镇过的士卒,乡里都给他一份书社之赏;战车停下不再用,马放到华山南面,牛放到农泽,一直放到老死也不收回——这就是汤武的赏。(「书社」是二十五家为一社、社中人名书于版,赏人以书社即赏以那一社的人户;《史记》记孔子事亦有「书社地七百里」之语。这一段本于《礼记·乐记》「散军而郊射……马散之华山之阳,牛散之桃林之野」。)

故曰:赞茅、岐周之粟,以赏天下之人,不人得一升;以其钱赏天下之人,不人得一钱。故曰:百里之君而封侯其臣,大其旧;自士卒坐陈者,里有书社。赏之所加,宽于牛马者何也?善因天下之货以赏天下之人。故曰:「明赏不费。」

所以说:把赞茅、岐周的粮食拿去赏天下的人,每人分不到一升;把那里的钱拿去赏天下的人,每人分不到一文。所以说:一个百里之君却能把臣子封成诸侯,封地比他原有的还大;连阵中的士卒,乡里都有书社之赏。赏赐所及,比放牛放马还宽绰,为什么?因为他善于拿天下的财货去赏天下的人。所以说:赏明白了就不费财。

汤武既破桀纣,海内无害,天下大定,筑五库,藏五兵,偃武事,行文教,倒载干戈,搢笏作为乐以申其德。当此时也,赏禄不行而民整齐。故曰:「明赏之犹,至于无赏也。」

汤武打垮桀纣之后,海内无害,天下大定,盖起五库收藏五种兵器,停下武事,推行文教,把干戈倒过来装载,插上笏板、制作乐章来申明他们的德。到这时候,赏和禄都不必再发,而百姓自然整齐。所以说:赏明白到极处,就到了不必赏。(「五兵」是戈、殳、戟、酋矛、夷矛;「倒载干戈」出《礼记·乐记》,兵器倒置表示不再用兵;「搢笏」是把笏板插在腰带上,文臣之容。)

所谓壹刑者,刑无等级。自卿相将军以至大夫庶人,有不从王令、犯国禁、乱上制者,罪死不赦。有功于前,有败于后,不为损刑;有善于前,有过于后,不为亏法。忠臣孝子有过,必以其数断。

所谓刑归一律,是说刑罚没有等级。从卿、相、将军一直到大夫、平民,凡不听王令、触犯国禁、扰乱上头制度的,一律死罪不赦。先前有功、后来有过的,不因此减刑;先前有善行、后来有过的,不因此亏法。忠臣孝子有了过错,也一定按法定的条数论断。(「刑无等级」四字是本书最被后世称引的一句,与《礼记》「刑不上大夫」正相反。)

守法守职之吏,有不行王法者,罪死不赦,刑及三族。同官之人知而讦之上者,自免于罪,无贵贱,尸袭其官长之官爵田禄。故曰:「重刑连其罪,则民不敢试。」民不敢试,故无刑也。

守法守职的官吏,有不执行王法的,死罪不赦,刑及三族。同衙门的人知道了而向上举发的,自己免罪;不论贵贱,还可以承袭他长官的官爵田禄。所以说:刑罚加重而且连坐,百姓就不敢去试。百姓不敢去试,也就用不着刑了。(「讦」是举发;「尸袭」是承受、接替。)

夫先王之禁刺杀,断人之足,黥人之面,非求伤民也,以禁奸止过也。故禁奸止过,莫若重刑。刑重而必得,则民不敢试,故国无刑民。国无刑民,故曰:「明刑不戮。」

先王禁止行刺杀人,砍人的脚、在人脸上刺字,并不是要伤害百姓,是为了禁奸止过。所以禁奸止过,没有比重刑更管用的。刑罚重而且一定抓得到,百姓就不敢去试,于是国中没有受刑的人。国中没有受刑的人,所以说:刑明白了就不必真杀人。(「黥」是墨刑,在面上刺字涂墨。)

晋文公欲明刑以亲百姓,于是合诸侯大夫于侍千宫。颠颉后至,请其罪。君曰:「用事焉。」吏遂断颠颉之脊以殉。晋国之士,稽焉皆惧,曰:「颠颉之有宠也,断以殉,况于我乎?」

晋文公想把刑立明白来亲附百姓,于是在侍千宫会合诸侯的大夫。颠颉迟到了,有司请示如何治罪。文公说:照法办。官吏就把颠颉腰斩示众。晋国的士人看了都害怕,说:颠颉那样受宠,尚且被腰斩示众,何况我们?(颠颉是跟随晋文公流亡十九年的功臣;《左传》僖公二十八年记他因焚僖负羁之室而被杀,与此篇所记不同。「殉」通「徇」,示众。)

举兵伐曹及五鹿,反郑之埤,东卫之亩,胜荆人于城濮。三军之士,止之如斩足,行之如流水,三军之士无敢犯禁者。故一假道重轻于颠颉之脊,而晋国治。

于是出兵伐曹、取五鹿,翻掉郑国的矮墙,把卫国的田垄改成东西向,在城濮打败楚国人。三军的士卒,叫他停下就像被砍断了脚一样立住,叫他前进就像流水一样,没有一个敢犯禁的。所以只在颠颉一条脊背上把轻重量了一回,晋国就治了。(城濮之战在鲁僖公二十八年,前六三二年;「东卫之亩」是把卫国田垄改为东西走向,便于晋国兵车入境。)

昔者周公旦杀管叔、流霍叔,曰:「犯禁者也。」天下众皆曰:「亲昆仲有过不违,而况疏远乎?」故天下知用刀锯于周庭,而海内治。故曰:「明刑之犹,至于无刑也。」

从前周公旦杀管叔、流放霍叔,说:他们是犯禁的人。天下人都说:亲兄弟有过尚且不回避,何况疏远的人?所以天下都知道周家的朝堂上是动刀锯的,于是海内大治。所以说:刑明白到极处,就到了不必刑。(管叔鲜、霍叔处是周武王之弟,与蔡叔度共同作乱,事见《尚书·金縢》《史记·管蔡世家》;通行说法是杀管叔、放蔡叔、降霍叔。)

所谓壹教者,博闻辩慧、信廉礼乐、修行群党、任誉清浊,不可以富贵,不可以评刑,不可独立私议以陈其上。坚者破,锐者挫。虽曰圣知、巧佞、厚朴,则不能以非功罔上利。

所谓教只一事,是说博闻、善辩、讲信、清廉、通礼乐、修身、结党、靠私人情面和名声——这些都不能拿来换富贵,不能拿来议论刑罚,也不许自立一套私议去向上陈说。硬的要被打破,尖的要被挫平。哪怕是圣智、巧佞、厚朴这几种人,也不能靠功劳以外的东西骗取上头的好处。(「罔」是欺骗。「清浊」指人品的高下,此句旧本作「清瘘」,字误,今从旧校。)

然富贵之门,要在战而已矣。彼能战者,践富贵之门;强梗者,有常刑而不赦。是父兄、昆弟、知识、婚婣、合同者,皆曰:「务之所加,存战而已矣。」夫故当壮者务于战,老弱者务于守,死者不悔,生者务劝。此臣之所谓壹教也。

富贵的门,关键只在打仗这一件。能打仗的,就踏进富贵之门;横强不服的,有固定的刑罚而不赦。于是父兄、兄弟、熟人、姻亲、合伙的人都会说:我们该用力的地方,只剩打仗一件了。所以壮年的一心打仗,老弱的一心守城,死了的不后悔,活着的更加奋勉。这就是我说的教只一事。(「强梗」是强横不驯;「婚婣」即姻亲。)

民之欲富贵也,共阖棺而后止。而富贵之门,必出于兵。是故民闻战而相贺也,起居饮食所歌谣者,战也。此臣之所谓「明教之犹,至于无教也」。

百姓想富贵的心,要到棺材盖上才停。而富贵之门一定开在打仗上。所以百姓一听说要打仗就互相道贺,起居饮食时嘴里哼的也是打仗。这就是我说的:教明白到极处,就到了不必教。

此臣之所谓参教也。圣人惟能知万物之要也,故其治国,举要以致万物,故寡教而多功。圣人治国也,易知而难行也。是故圣人不必加,凡主不必废。杀人不为暴、赏人不为仁者,国法明也。圣人以功授官予爵,故贤者不忧;圣人不宥过、不赦刑,故奸无起。圣人治国也,审壹而已矣。

这就是我说的三种教。圣人只因为抓得住万物的要害,所以治国时举起这个要害就把万物都带起来了,因此教得少而功效多。圣人治国,道理容易懂而做起来难。所以圣人未必要添什么,平常的君主也未必要废什么。杀人不算暴、赏人不算仁,是因为国法明白。圣人按功劳授官给爵,所以贤者不忧;圣人不宽过、不赦刑,所以奸邪起不来。圣人治国,不过是把那一个「壹」字审清楚罢了。(「参」通「三」。)

画策第十八

篇旨:「画策」是谋画策略。开篇一段历史论最有名:昊英之世人少木兽多,黄帝之世才有君臣父子之义、才「内行刀锯,外用甲兵」——不是神农比黄帝低,是时势不同。由此推出那三句排比:「以战去战,虽战可也;以杀去杀,虽杀可也;以刑去刑,虽重刑可也。」中段一句话最见这部书的眼光:「国皆有法,而无使法必行之法。」末段以黄鹄、𫘧駬、虎豹作比,断言「仁者能仁于人,而不能使人仁」——所以圣王不贵义而贵法。

昔者昊英之世,以伐木杀兽,人民少而木兽多。黄帝之世,不麛不卵,官无供备之民,死不得用椁。事不同,皆王者,时异也。

从前昊英的时代,人靠砍树打兽过活,因为人少而树和兽多。到黄帝的时代,不许猎取幼鹿、不许取鸟卵,官府里没有专供役使的人,人死了不许用外棺。做的事不一样,却都成了王者,是因为时势不同。(昊英是传说中的上古帝王;「麛」是幼鹿,「不麛不卵」谓不伤幼兽鸟卵;「椁」是套在棺外的大棺。)

神农之世,男耕而食,妇织而衣,刑政不用而治,甲兵不起而王。神农既没,以强胜弱,以众暴寡。故黄帝作为君臣上下之义,父子兄弟之礼,夫妇妃匹之合;内行刀锯,外用甲兵,故时变也。

神农的时代,男人耕种而有饭吃,女人纺织而有衣穿,刑罚政令用不上就治好了,甲兵不动就成了王业。神农死后,强的压弱的,多的欺少的。所以黄帝制定了君臣上下的名分、父子兄弟的礼数、夫妇匹配的规矩;对内动刀锯,对外用甲兵——这是时势变了。(「妃」通「配」。)

由此观之,神农非高于黄帝也,然其名尊者,以适于时也。故以战去战,虽战可也;以杀去杀,虽杀可也;以刑去刑,虽重刑可也。

由此看来,神农并不比黄帝高明,而名声更尊,是因为他合于他那个时代。所以:用战争去消除战争,那么打仗也可以;用杀戮去消除杀戮,那么杀人也可以;用刑罚去消除刑罚,那么重刑也可以。(这三句是全书最常被引的一段,也是它最被诟病的一段。)

昔之能制天下者,必先制其民者也;能胜强敌者,必先胜其民者也。故胜民之本在制民,若冶于金、陶于土也。本不坚,则民如飞鸟走兽,其孰能制之?民本,法也。故善治者,塞民以法,而名地作矣。

从前能制服天下的,一定先制服自己的百姓;能战胜强敌的,一定先战胜自己的百姓。所以胜民的根本在制民,就像冶匠对金属、陶匠对泥土一样。根本不牢,百姓就像飞鸟走兽,谁还制得住他们?制民的根本,就是法。所以善治的人拿法把百姓约住,名声和土地就都起来了。

名尊地广以至于王者,何故?战胜者也。名卑地削以至于亡者,何故?战罢者也。不胜而王、不败而亡者,自古及今,未尝有也。民勇者,战胜;民不勇者,战败。能壹民于战者,民勇;不能壹民于战者,民不勇。

名尊地广以至于成王业的,为什么?因为打胜了。名卑地削以至于亡国的,为什么?因为打败了。没有打胜过而成王业的、没有打败过而亡国的,从古到今没有过。百姓勇,仗就打胜;百姓不勇,仗就打败。能把百姓专一到打仗上,百姓就勇;不能,就不勇。(「罢」通「败」,一说通「疲」。)

圣王见王之致于兵也,故举国而责之于兵。入其国,观其治,民用者强。奚以知民之见用者也?民之见战也,如饿狼之见肉,则民用矣。凡战者,民之所恶也;能使民乐战者,王。

圣王看出王业是从兵上得来的,所以拿全国去责成于兵。进到一个国家,看它的治理,百姓使得动的就强。怎么知道百姓使得动?百姓见了打仗像饿狼见了肉,就是使得动了。打仗本是百姓讨厌的事;能让百姓乐于打仗的,成王业。

强国之民,父遗其子,兄遗其弟,妻遗其夫,皆曰:「不得,无返。」又曰:「失法离令,若死我死,乡治之。」行间无所逃,迁徙无所入。行间之治,连以五,辨之以章,束之以令,拙无所处,罢无所生。是以三军之众,从令如流,死而不旋踵。

强国的百姓,父亲送儿子、哥哥送弟弟、妻子送丈夫上路,都说:拿不到首级就别回来。又说:你要是违法离令,你死了我也活不成,乡里会收拾我们。在行伍里逃不掉,搬到别处也没人收。行伍的管法是:五人连保,用徽章分辨,用军令约束;笨的没有地方藏,怕死的没有活路。所以三军之众服从命令像流水一样,死在阵上也不回一下脚跟。(「遗」是送;「章」是标识徽记;「旋踵」是转脚后退。)

国之乱也,非其法乱也,非法不用也。国皆有法,而无使法必行之法。国皆有禁奸邪刑盗贼之法,而无使奸邪盗贼必得之法。为奸邪盗贼者死刑,而奸邪盗贼不止者,不必得也;必得而尚有奸邪盗贼者,刑轻也;刑轻者,不得诛也;必得者,刑者众也。

国家之所以乱,不是它的法乱,也不是法没有颁行。各国都有法,却没有一套让法必定被执行的法;各国都有禁奸邪、治盗贼的法,却没有一套让奸邪盗贼必定落网的法。做奸邪盗贼是死刑,而奸邪盗贼不绝,是因为抓不必得;抓得必得而还有奸邪盗贼,是因为刑轻;刑轻,就是罪不至诛;抓得必得的地方,受刑的人反而多。(「国皆有法,而无使法必行之法」一句,是全书中最常被后世制度史家引用的话。)

故善治者,刑不善而不赏善,故不刑而民善。不刑而民善,刑重也。刑重者,民不敢犯,故无刑也;而民莫敢为非,是一国皆善也。故不赏善而民善。赏善之不可也,犹赏不盗。

所以善治的人,惩罚不善而不奖赏善,于是不必用刑而百姓自善。不必用刑而百姓自善,是因为刑重。刑重,百姓就不敢犯,于是用不着刑;百姓没有一个敢做坏事,这就是一国都善了。所以不赏善而百姓自善。赏善之所以不可行,就像赏一个人「没有偷东西」一样荒唐。

故善治者,使跖可信,而况伯夷乎?不能治者,使伯夷可疑,而况跖乎?势不能为奸,虽跖可信也;势得为奸,虽伯夷可疑也。

所以善治的人,能让盗跖也信得过,何况伯夷?不会治的人,能让伯夷也信不过,何况盗跖?形势上做不成奸,盗跖也信得过;形势上做得成奸,伯夷也信不过。(盗跖是先秦传说中的大盗,伯夷是不食周粟的廉士,两人在诸子书中常作善恶两极的代称。)

国或重治,或重乱。明主在上,所举必贤,则法可在贤;法可在贤,则法在下,不肖不敢为非,是谓重治。不明主在上,所举必不肖;国无明法,不肖者敢为非,是谓重乱。

国家有的是双重的治,有的是双重的乱。明主在上,举用的一定是贤人,法就托付得住贤人;法托付得住贤人,法就落到下面去了,不肖的人不敢为非——这叫双重的治。不明的君主在上,举用的一定是不肖之人;国中又没有明白的法,不肖的人就敢为非——这叫双重的乱。

兵或重强,或重弱。民固欲战,又不得不战,是谓重强;民固不欲战,又得无战,是谓重弱。

兵也有双重的强、双重的弱。百姓本来就想打仗,又不得不打,这叫双重的强;百姓本来就不想打,又可以不打,这叫双重的弱。

明主不滥富贵其臣。所谓富者,非粟米珠玉也;所谓贵者,非爵位官职也,废法作私爵禄之富贵。凡人主德行非出人也,知非出人也,勇力非过人也。然民虽有圣知弗敢我谋,勇力弗敢我杀,虽众不敢胜其主,虽民至亿万之数,县重赏而民不敢争,行罚而民不敢怨者,法也。

明主不随便让臣子富贵。所谓「富」,说的不是粮食珠玉;所谓「贵」,说的不是爵位官职——说的是废掉法度、私相授受得来的那种富贵。君主的德行未必超过众人,见识未必超过众人,勇力也未必过人。然而百姓中即便有圣智之人也不敢谋算他,有勇力之人也不敢杀他,人再多也不敢压过他们的君主,就算百姓多到亿万之数,挂出重赏而百姓不敢乱争、施行惩罚而百姓不敢埋怨——靠的是法。(「县」通「悬」。)

国乱者,民多私义;兵弱者,民多私勇,则削。国之所以取爵禄者多涂,亡国。人之欲贱爵轻禄、不作而食、不战而荣、无爵而尊、无禄而富、无官而长,此之谓奸民。

国家乱,是因为百姓各有各的一套「义」;兵弱,是因为百姓各有各的私勇,这样就要削弱。取得爵禄的门路多了,就是亡国之相。有人想把爵看贱、把禄看轻,不劳动而有饭吃、不打仗而有荣誉、没有爵位却受人尊敬、没有俸禄却富有、没有官职却做人上人——这种人叫奸民。(「涂」通「途」。)

所谓治主无忠臣,慈父无孝子。欲无善言,皆以法相司也,命相正也,不能独为非,而莫与人为非。所谓富者,入多而出寡。衣食有制,饮食有节,则出寡矣;女事尽于内,男事尽于外,则入多矣。

所谓治世的君主底下没有「忠臣」,慈爱的父亲底下没有「孝子」——因为不必靠那些好听的名目,人人拿法互相稽察、拿命令互相纠正,谁也不能单独做坏事,也没有人肯跟人合伙做坏事。所谓「富」,是进来的多而出去的少:衣食有定制、饮食有节度,出去的就少;女人的活在家里做尽、男人的活在外面做尽,进来的就多。(「司」通「伺」,稽察。)

所谓明者,无所不见,则群臣不敢为奸,百姓不敢为非。是以人主处匡床之上,听丝竹之声,而天下治。所谓明者,使众不得不为。所谓强者,天下胜;天下胜,是故合力。是以勇强不敢为暴,圣知不敢为诈。而虑周兼天下之众,莫敢不为其所好而避其所恶。

所谓「明」,是没有看不见的,群臣就不敢为奸,百姓就不敢为非。因此君主坐在方正的床上听着丝竹之声,天下就治了。所谓「明」,就是让众人不得不做。所谓「强」,是胜过天下;胜过天下,靠的是把力合起来。因此勇猛强悍的不敢逞暴,聪明有智的不敢作诈。而思虑周遍、把天下之众都兼在里头,没有人敢不去做他所喜欢的、不去避他所讨厌的。(「匡床」是方正安稳的床。指海本作「圣知不敢为轴」,「轴」为「诈」之形讹,今正。)

所谓强者,使勇力不得不为己用。其志足,天下益之;不足,天下说之。恃天下者,天下去之;自恃者,得天下。得天下者,先自得者也;能胜强敌者,先自胜者也。

所谓「强」,是让有勇有力的人不得不为自己所用。他的意志满足了,天下都来增益他;不满足,天下都来取悦他。依靠天下的,天下弃他而去;能自己依靠自己的,得天下。得天下的人,是先得住自己的人;能胜强敌的人,是先胜过自己的人。(「说」通「悦」。)

圣人知必然之理、必为之时势,故为必治之政、战必勇之民、行必听之令。是以兵出而无敌,令行而天下服从。黄鹄之飞,一举千里,有必飞之备也;麒麟𫘧駬,日行千里,有必走之势也;虎豹熊罴,鸷而无敌,有必胜之理也。

圣人知道必然的道理、知道非如此不可的时势,所以立的是必定能治的政、率的是必定肯勇的民、行的是必定被听从的令。因此兵一出就无敌,令一行天下就服。黄鹄一飞千里,是因为它有必定飞得起来的条件;麒麟、𫘧駬日行千里,是因为它有必定跑得动的形势;虎豹熊罴凶猛无敌,是因为它有必定取胜的道理。(𫘧駬是周穆王八骏之一,古代良马的代称。)

圣人见本然之政,知必然之理,故其制民也,如以高下制水、如以燥湿制火。故曰:仁者能仁于人,而不能使人仁;义者能爱于人,而不能使人爱。是以知仁义之不足以治天下也。

圣人看见事情本来的道理、知道必然的规律,所以他制民就像用高低来制水、用干湿来制火一样。所以说:仁人能对别人仁,却不能让别人也仁;义人能爱别人,却不能让别人也去爱。由此可知仁义不足以治天下。

圣人有必信之性,又有使天下不得不信之法。所谓义者,为人臣忠,为人子孝,少长有礼,男女有别;非其义也,饿不苟食,死不苟生。此乃有法之常也。圣王者,不贵义而贵法──法必明,令必行,则已矣。

圣人自己有必定守信的本性,同时还有一套让天下不得不守信的法。所谓「义」,是做臣子的忠、做儿子的孝、长幼有礼、男女有别;不合乎义的,饿着也不苟且取食,死到临头也不苟且求生。这其实正是有法之后的常态。圣王不看重义而看重法——法一定明白,令一定行得通,就够了。

卷第五

八篇,其中《御盗第二十一》有目无书。《境内》是全书性质最特殊的一篇——它不讲道理,是一份制度条文:二十等爵怎么升、斩多少首算「盈论」、攻城时陷队之士每面十八人、退缩的要在千人环视下黥劓。《弱民》把「民弱国强」推到极处,末段一大段论楚国之亡,是全书最好的一段叙事。《定分》以一场君臣问答收尾,讲法令怎么保管、怎么公示、怎么问答——「一兔走,百人逐之」的比喻出在这里。

境内第十九

篇旨:全书唯一一篇制度条文,不是议论。它把秦爵二十级、军功计首、攻城分地、告奸连坐、爵位与田宅庶子墓树的对应,一条条列出来。文字最残,数字与官名多有脱误,「六加五千六百」「暴首三,乃校三日」一类至今没有讲通。也正因为它是条文而不是文章,它成了研究秦爵制度最要紧的传世材料之一,可与睡虎地秦简、张家山汉简互证。

四境之内,丈夫女子皆有名于上,生者著,死者削。其有爵者乞无爵者以为庶子,级乞一人。其无役事也,其庶子役其大夫,月六日;其役事也,随而养之。

四境之内,男男女女都要在官府登记姓名,生了就添上,死了就划掉。有爵位的人可以向官府请领没有爵位的人做「庶子」,每一级爵请领一人。没有军役的时候,庶子替他的主人服役,每月六天;有军役的时候,就跟着他、供养他。(「庶子」在此是依附于有爵者的役属之人,不是嫡庶之庶子。此条与睡虎地秦简所见秦制相合。)

军爵,自一级已下至小夫,命曰校徒操士。公爵,自二级已上至不更,命曰卒。其战也,五人束簿为伍;一人死,而刭其四人。能人得一首,则复。五人一屯长,百人一将。其战,百将屯长必得斩首;得三十三首以上,盈论,百将屯长赐爵一级。

军爵从一级以下到「小夫」,称为校、徒、操士。公爵从二级以上到「不更」,称为卒。作战时,五个人编在同一份名簿上为一伍;一人战死,其余四人要受刑。若各人都能取得一个首级,就免罪。五人设一屯长,一百人设一将。作战时,百将和屯长自己必须有斩获;全队取得三十三个首级以上,就算「盈论」,百将和屯长各赐爵一级。(「刭」本是割颈,此处指按律论罪;「复」是免除;「盈论」是达到法定数目而论功。)

五百主,短兵五十人。二五百主,将之,短兵百。千石之令,短兵百人。八百之令,短兵八十人。七百之令,短兵七十人。六百之令,短兵六十人。国尉,短兵千人。大将,短兵四千人。战及死事,而刭短兵;能人得一首,则复。

统五百人的长官,配短兵五十人。统两个五百人的,配短兵一百人。千石的县令,配短兵一百人;八百石的,八十人;七百石的,七十人;六百石的,六十人。国尉配短兵一千人,大将配短兵四千人。若长官战死,他的短兵要论罪;各人能取得一个首级的,免罪。(「短兵」是近身护卫的亲兵。俸禄以石计是秦汉官制的通例。)

能攻城围邑斩首八千已上,则盈论;野战斩首二千,则盈论。吏自操及校以上大将,尽赏行间之吏也。

攻城围邑斩首八千以上,算盈论;野战斩首二千,算盈论。从操、校一级的小吏一直到大将,行伍中的各级军吏一律受赏。

故爵公士也,就为上造也。故爵上造,就为簪褭。故爵簪褭,就为不更。故爵不更,就为大夫。爵吏而为县尉,则赐虏六,加五千六百。爵大夫而为国尉,就为官大夫。故爵官大夫,就为公大夫。故爵公大夫,就为公乘。故爵公乘,就为五大夫,则税邑三百家。

原有爵位是公士的,升为上造;原是上造的,升为簪褭;原是簪褭的,升为不更;原是不更的,升为大夫。有爵的吏当上县尉,就赐给俘虏六人,外加钱五千六百。原是大夫而当上国尉的,升为官大夫;原是官大夫的,升为公大夫;原是公大夫的,升为公乘;原是公乘的,升为五大夫,并给三百家的税邑。(公士、上造、簪褭、不更、大夫、官大夫、公大夫、公乘、五大夫,是秦二十等爵的前九级。「赐虏六,加五千六百」各本作「赐虏,六加五千六百」,文字有脱误,旧注无定说。)

故爵五大夫,就为庶长;故爵庶长,就为左更;故爵三更也,就为大良造──皆有赐邑三百家,有赐税三百家。爵五大夫,有税邑六百家者,受客。大将、御、参,皆赐爵三级。故客卿相论盈,就正卿。

原是五大夫的,升为庶长;原是庶长的,升为左更;原是三更的,升为大良造——都赐给三百家的封邑,或三百家的税邑。爵在五大夫而有六百家税邑的,可以养士收客。大将和他的御者、车右,都赐爵三级。原是客卿的,论功达到法定之数,就升为正卿。(左更、中更、右更合称三更;大良造是秦二十等爵的第十六级,商鞅本人即以大良造将兵。)

以战故,暴首三,乃校三日,将军以不疑致士大夫劳爵。夫劳爵,其县过三日,有不致士大夫劳爵,能訾由丞尉。能得甲首一者,赏爵一级,益田一顷,益宅九亩,级除庶子一人,乃得入兵官之吏。

因作战的缘故,斩得的首级要示众三天,再核验三天,将军确认无疑后,把功劳和爵位给到士大夫手里。这份劳爵,所在县若超过三天还没有把士大夫的劳爵发下去,就可以追究县丞、县尉的责任。凡能取得敌方甲士首级一个的,赏爵一级,加田一顷,加宅九亩,每一级爵可以请领庶子一人,并且取得进入军中任吏的资格。(「暴首」是把首级陈列示众,「暴」通「曝」;「訾」是责问、追究。此条是「首功」制度最直接的记载,一首一级,田宅随之。「能」字下旧本有「其县四尉」四字,诸本或有或无,今不入正文。)

其狱法:高爵訾下爵级。高爵能,无给有爵人隶仆。爵自二级以上,有刑罪则贬;爵自一级以下,有刑罪则已。小夫死以上至大夫,其官级一等,其墓树级一树。

关于狱讼的法:高爵的人可以追究低爵的人。高爵者不得以有爵的人充当自己的仆役。爵在二级以上的,犯了刑罪就降爵;爵在一级以下的,犯了刑罪就直接依法处置。从小夫死者往上到大夫,官秩每高一等,坟上就多种一棵树。(末句是二十等爵在丧葬上的等差:爵级决定墓上种几棵树。)

其攻城围邑也,国司空訾其城之广厚之数;国尉分地,以徒校分积尺而攻之,为期曰:「先已者,当为最启;后已者,訾为最殿;再訾则废。」穴通则积薪,积薪则燔柱。

攻城围邑的时候,国司空丈量城墙的宽厚尺数;国尉分配地段,按徒、校各队分摊尺数去攻,并定下期限说:先完成的记作头功,后完成的记过为末等;两次记过就废黜。地道挖通了就堆积柴薪,堆好柴薪就烧断支撑的木柱。(「最启」「最殿」是考绩上的第一与末等;地道挖到城墙下以木柱支撑,烧柱使城墙塌陷,是先秦攻城的常法。)

陷队之士,面十八人。陷队之士知疾斗,得斩首队五人,则陷队之士人赐爵一级;死,则一人后;不能死之,千人环睹,黥劓于城下。国尉分地,以中卒随之。

陷队的敢死之士,每一面城墙十八人。陷队之士要懂得猛斗;一队取得五个首级,队中每人赐爵一级;战死的,由一个后人承袭;不能死战而退缩的,在一千人围观之下于城下处以黥刑和劓刑。国尉分配好地段,用中军的士卒跟在后面。(「黥」是面上刺字,「劓」是割鼻;当众行刑是为了立威。)

将军为木台,与国正监、与王御史,参望之。其先入者,举为最启;其后入者,举为最殿。其陷队也,尽其几者;几者不足,乃以次级益之。

将军搭起木台,与国正监、王御史三人一同瞭望。先攻入的,举报为头功;后攻入的,举报为末等。组织陷队,把够条件的人用尽;够条件的人不足,就按爵级次第补上。(国正监、王御史是随军监察之官,三人同望是为了互相牵制、防止冒功。「几」旧解为合于条件者,一说为「机」,指敢死之机勇者。)

弱民第二十

篇旨:把《去强》那条加减法推到极处——「民弱国强,民强国弱,故有道之国,务在弱民」。这里的「弱」不是弱小,是驯顺、无私、无别的出路;「强」是强梁、各行其是。前半是条目,与《去强》《说民》《靳令》多有重出。真正好看的是末段那一大段论楚:楚人行动整齐快如飘风,宛地的钢铁兵器利如蜂虿,犀甲坚如金石,以长江汉水为池、汝水颍水为界、邓林为屏障、方城为边墙——结果秦师一到鄢郢,「举若振槁」。地不是不大,兵不是不多,「此无法之所生也」。

民弱国强,民强国弱,故有道之国,务在弱民。朴则强,淫则弱;弱则轨,淫则越志;弱则有用,越志则强。故曰:「以强去强者弱,以弱去强者强。」

百姓弱,国就强;百姓强,国就弱;所以有道的国家,要务在使民弱。百姓朴实,国就强;放纵,国就弱。弱就守规矩,放纵就恣意妄为;弱就派得上用场,恣意妄为就成了强梁。所以说:用强民去清除强民的,国弱;用弱民去清除强民的,国强。(「弱」在本篇指驯顺无私,不是力量薄弱;「轨」是循轨、守法度。)

民善之则和,利之则用;用则有任,和则匮;有任乃富于政。上舍法,任民之所善,故奸多。民贫则力富,民富则淫,淫则有虱。故民富而不用,则使民以食出爵,爵必以其力,则农不偷。农不偷,六虱无萌。故国富而民治,重强。

百姓觉得好就和睦,觉得有利就肯被使用;肯被使用就担得起事,只求和睦就空乏。担得起事,政事上才充裕。上头丢开法,任凭百姓觉得好的来,奸就多了。百姓穷,就会出力去求富;百姓富了,就放纵;放纵就生虱。所以百姓富了而不被使用,就让他们拿粮食换爵位;爵位一定凭自己的力气挣来,种田就不偷懒。种田不偷懒,六虱就发不出芽。所以国富而民治,是双重的强。

兵易弱难强,民乐生安佚,死难难正,易之则强。事有羞,多奸寡;赏无失,多奸疑。敌失必利,兵至强威。事无羞,利用兵,久处利势,必王。故兵行敌之所不敢行,强;事兴敌之所羞为,利。

兵容易变弱而难于变强:百姓贪生好安逸,要他们赴死犯难就难于矫正;把赴死看得轻易了,兵才强。做事带着羞耻心,奸就多而可用的人少;赏不失当,奸多的地方也就人人生疑。敌人一失误,我必得利;兵到了极强就自有威。做事不存羞耻心,就便于用兵;长久占着有利的形势,一定成王业。所以用兵敢做敌人不敢做的,强;做事肯做敌人耻于去做的,有利。(此段各本残脱,断句歧异最多,姑存其旧。末二句与《去强》重出。)

法有,民安其次;主变,事能得齐;国守安,主操权利。故主贵多变,国贵少变。利出一孔,则国多物;出十孔,则国少物。守一者治,守十者乱。治则强,乱则弱;强则物来,弱则物去。故国致物者强,去物者弱。

法度在,百姓就安于自己的位次;君主能应变,事情就整齐得起来;国家守得安稳,君主就握得住权和利。所以君主贵在应变多,国家贵在变动少。好处只从一个口子出,国家的物产就多;从十个口子出,物产就少。守着一样的治,守着十样的乱;治就强,乱就弱;强了东西就来,弱了东西就走。所以能把东西招来的国家强,把东西赶走的国家弱。

民辱则贵爵,弱则尊官,贫则重赏。以刑治民则乐用,以赏战民则轻死。故战事兵用曰强。民有私荣,则贱列卑官;富则轻赏。治民羞辱以刑,战则战。民畏死、事乱而战,故兵农怠而国弱。

百姓受屈辱就看重爵位,弱就尊敬官长,穷就看重赏赐。拿刑去治民,民就乐于被使用;拿赏去驱战,民就把死看得轻。所以战事一起兵就用得上,叫强。百姓要是有自己一套荣誉,就看不起官爵班次;富了就看轻赏赐。治民要用刑让他知羞辱,该打仗就打得动。百姓怕死、又在乱中被驱去打仗,兵和农就都懈怠,国家就弱。

农商官三者,国之常官也。农辟地,商致物,官治民。三官生虱六:曰岁,曰食,曰美,曰好,曰志,曰行。六者有朴,必削。农有余食,则薄燕于岁;商有淫利,有美好伤器;官设而不用,志行为卒。六虱成俗,兵必大败。

农、商、官三种,是国家固定的行当:农开地,商运物,官治民。这三种行当生出六种虱:贪年成、贪吃、贪美饰、贪嗜好、贪心志上的虚荣、贪行迹上的名声。这六样有了根柢,一定削弱。农户有了余粮,就在丰年里宴饮取乐;商人有了厚利,美饰好玩的东西就败坏了正经器用;官职设了却不派用场,只靠志行取名的人就充塞其间。六虱成了风气,兵一定大败。(「薄燕」是迫近宴乐,一说「薄」是聚。此段与《去强》第三条互见而文字小异。)

法枉治乱,任善言多;治众国乱,言多兵弱。法明治省,任力言息;治省国治,言息兵强。故治大国,小;治小国,大。

法歪了,政事就乱,任用「善人」话就多;政事一多国家就乱,话一多兵就弱。法明白,政事就简,任用力气话就止;政事简国家就治,话止了兵就强。所以治理大国要当小国来治,治理小国要当大国来治。

政作民之所恶,民弱;政作民之所乐,民强。民弱国强,民强国弱。政作民之所乐,民强;民强而强之,兵重弱。政作民之所恶,民弱;民弱而弱之,兵重强。故以强重弱,削;弱重强,王。

政令专做百姓讨厌的事,百姓就弱;专做百姓喜欢的事,百姓就强。百姓弱国就强,百姓强国就弱。政令做百姓喜欢的,百姓强;百姓已经强了还去加强他,兵就双重地弱。政令做百姓讨厌的,百姓弱;百姓已经弱了再去削弱他,兵就双重地强。所以用强民再加倍的弱,削;用弱民再加倍的强,王。

以强攻强,弱,强存;以弱攻弱,强,强去。强存则削,强去则王。故以强攻弱,削;以弱攻强,王也。

拿强去攻强,结果是弱,因为强梁之气还留着;拿弱去攻弱,结果是强,因为强梁之气被除掉了。强梁之气留着就削弱,除掉就成王业。所以拿强民去攻,削;拿弱民去攻,王。

明主之使其臣也,用必加于功,赏必尽其劳。人主使其民信如日月,此无敌矣。今离娄见秋毫之末,不能以明目易人;乌获举千钧之重,不能以多力易人;圣人之存体性也,不能以相易也。今当世之用事者,皆欲为上圣,举法之谓也。

明主使用臣下,任用一定加在功上,赏赐一定抵得上他的劳。君主让百姓信他像信日月一样,就无敌了。离娄能看见秋毫的末梢,却不能把这双好眼睛换给别人;乌获举得起千钧,却不能把这身力气换给别人;圣人身上的禀赋,也不能互相换。如今当世掌权的人都想做最上等的圣人,其实说的就是举法而已。(此段与《错法》末段重出而人名作「离娄」——离娄、离朱是同一人的两种写法。)

背法而治,此任重道远而无马牛,济大川而无舡楫也。今夫人众兵强,此帝王之大资也;苟非明法以守之,与危亡为邻。故明主察法。

背着法去治国,就像担子重、路又远而没有牛马,要渡大河而没有船桨。人多兵强,是帝王的大本钱;可是若没有明白的法把它守住,就跟危亡做了邻居。所以明主审察法。(「舡」同「船」。)

境内之民,无辟淫之心;游处之士,迫于战阵;万民疾于耕农;有以知其然也。楚国之民,齐疾而均,速若飘风;宛巨铁鉇,利若蜂虿;胁蛟犀兕,坚若金石。江汉以为池,汝颍以为限,隐以邓林,缘以方城。

境内的百姓没有邪僻放纵的心,游荡闲处的士人被逼上战阵,万民急急忙忙地耕田——这是有根据可知的。楚国的百姓,行动整齐敏捷而均一,快得像旋风;宛地出的钢铁矛戟,锋利得像蜂虿的尾刺;用蛟皮犀兕皮做的护甲,坚硬得像金石。它拿长江汉水作护城河,拿汝水颍水作界限,用邓林作屏障,沿着方城筑起边墙。(宛即今河南南阳,战国时以冶铁着名;「鉇」是矛一类的兵器;「虿」是蝎子一类的毒虫;方城是楚国北边的长城。)

秦师至鄢郢,举若振槁;唐蔑死于垂沙,庄蹻发于内,楚分为五。地非不大也,兵非不众也,甲兵财用非不多也,战不胜,守不固,此无法之所生也。

可是秦军打到鄢和郢,拿下它就像抖落枯叶一样;唐蔑战死在垂沙,庄蹻又在国内起事,楚国裂成五块。地不是不大,兵不是不多,甲仗财用不是不足——打仗打不赢,守又守不住,这都是没有法造成的。(鄢、郢是楚的旧都,白起拔郢在前二七八年;垂沙之战在前三〇一年,楚将唐蔑(唐昧)败死;庄蹻起事亦在其时。这一段所记全在商鞅身后,是本书非商鞅自着的又一内证。)

御盗第二十一

篇亡。旧本有目无书。

篇旨:与《刑约第十六》一样,这一篇也只剩题目。「御盗」是防制盗贼。《画策》有「国皆有禁奸邪刑盗贼之法,而无使奸邪盗贼必得之法」,《垦令》有「无得为罪人请于吏而饟食之」,《赏刑》有告奸免罪之法——本篇所讲大约不出这个范围,但既无只字存世,也只能推测而已。

外内第二十二

篇旨:「外」是打仗,「内」是种田——一篇谈一件事怎么难、该怎么逼。对外:战是最难的,所以不能用「轻法」,赏要多、威要严、别的路要堵死;用轻法去驱民作战,「是谓设鼠而饵以狸也」——摆下老鼠夹却拿猫做饵。对内:农是最苦的,所以不能用「轻治」;办法是让粮价贵、不种田的赋税重、市利的租税重,逼得人不能不去种地。末三句把全篇收成两行:边境的利全归兵,市场的利全归农。

民之外事,莫难于战,故轻法不可以使之。奚谓轻法?其赏少而威薄,淫道不塞之谓也。何谓淫道?为辩知者贵,游宦者任,文学私名显之谓也。三者不塞,则民不战而事失矣。

百姓对外的事,没有比打仗更难的,所以用轻的法驱使不动他们。什么叫轻法?就是赏给得少、威立得薄、那些歪门邪路又不堵。什么叫歪门邪路?就是能言善辩的人显贵、四处求官的人被任用、靠文章学问和私人名声的人出头。这三样不堵住,百姓就不肯打仗,事情就砸了。(「轻法」与下文「轻治」相对,指分量不够的法度。指海本作「不可以备之」,「备」为「使」之讹,今从四库本。下文「威使之苦生」同。)

故其赏少,则听者无利也;威薄,则犯者无害也。故开淫道以诱之,而以轻法战之,是谓设鼠而饵以狸也,亦不几乎!

赏给得少,听命的人就无利可图;威立得薄,违犯的人就无害可怕。这样一边开着歪门邪路去引诱他们,一边拿不够分量的法去驱使他们作战,这叫作摆下捉老鼠的机关却拿猫来做饵,也太不像话了!(「不几」是不近情理。此喻与《农战》的「以狸饵鼠」是同一比方的两种说法。)

故欲战其民者,必以重法:赏则必多,威则必严;淫道必塞:为辩知者不贵,游宦者不任,文学私名不显。赏多威严,民见战赏之多则忘死,见不战之辱则苦生。赏使之忘死,而威使之苦生,而淫道又塞,以此遇敌,是以百石之弩射飘叶也,何不陷之有哉?

所以要驱使百姓作战,一定得用重的法:赏一定要多,威一定要严;歪门邪路一定要堵:能言善辩的不显贵,四处求官的不任用,靠文章和私名的不出头。赏多威严,百姓看见打仗的赏这样厚就忘了死,看见不打仗的羞辱就觉得活着难受。赏让他忘死,威让他苦生,歪路又堵死了,拿这样的百姓去碰敌人,就像用百石的强弩去射一片飘落的叶子,哪有射不穿的?(「石」是弩的张力单位。)

民之内事,莫苦于农,故轻治不可以使之。奚谓轻治?其农贫而商富,故其食贱者钱重。食贱则农贫,钱重则商富;末事不禁,则技巧之人利,而游食者众之谓也。

百姓对内的事,没有比种田更苦的,所以用轻的治法驱使不动他们。什么叫轻治?就是种田的穷而经商的富,粮贱而钱贵。粮贱,种田的就穷;钱贵,经商的就富;末业不禁,手艺人就得利,吃闲饭的人就多。

故农之用力最苦,不如商贾技巧之人。苟能令商贾技巧之人无繁,则欲国之无富,不可得也。

种田的出力最苦,比不上商贾和手艺人。假如能让商贾和手艺人不再繁衍滋生,那就算想让国家不富也办不到。(「无繁」谓不使滋多,一说「繁」当作「蕃」。)

故曰欲农富其国者,境内之食必贵,而不农之征必多,市利之租必重,则民不得无田。无田,不得不易其食;食贵则田者利,田者利则事者众。食贵,籴食不利,而又加重征,则民不得无去其商贾技巧,而事地利矣。故民之利尽在于地利矣。

所以说,想靠农把国家弄富的,境内的粮价一定要贵,不种田的人赋税一定要多,市场获利的租税一定要重,这样百姓就不能不种田。不种田,就不得不拿东西去换粮吃;粮贵,种田的就得利,得利种田的人就多。粮贵,买粮吃划不来,又加上重税,百姓就不能不丢下经商和手艺去经营土地。于是百姓的利就全在土地上了。

故为国者,边利尽归于兵,市利尽归于农。边利尽归于兵者强,市利尽归于农者富。故出战而强、入休而富者,王也。

所以治国的人,要让边境的利全归到兵那里,市场的利全归到农那里。边利全归兵的强,市利全归农的富。所以出去打仗能强、回来休养能富的,成王业。

君臣第二十三

篇旨:从「古者未有君臣上下之时」讲起,把名分、五官、法制看成一层层加上去的补救。全篇的枢纽是一句话:「臣闻道民之门,在上所先」——百姓往哪里走,看上头先给什么。上头拿功劳给,百姓就去打仗;上头拿诗书给,百姓就去做学问。「民之于利也,若水于下也,四旁无择」是全书最好的比喻之一。

古者未有君臣上下之时,民乱而不治。是以圣人别贵贱,制爵位,立名号,以别君臣上下之义。地广、民众、万物多,故分五官而守之。民众而奸邪生,故立法制、为度量以禁之。是故有君臣之义、五官之分、法制之禁,不可不慎也。

古时候还没有君臣上下的时候,百姓乱而治不好。所以圣人分别贵贱、制定爵位、立起名号,来区分君臣上下的名分。地广、人多、万物繁杂,所以分设五官各守其职。人多了奸邪就生出来,所以立法制、定度量来禁止。因此君臣的名分、五官的分职、法制的禁令,都不能不慎重。(「五官」是司徒、司马、司空、司士、司寇一类的职官,泛指朝廷分职。)

处君位而令不行则危,五官分而无常则乱,法制设而私善行则民不畏刑。君尊则令行,官修则有常事,法制明则民畏刑。法制不明而求民之从令也,不可得也;民不从令而求君之尊也,虽尧舜之知,不能以治。

坐在君位上而号令行不通,就危险;五官分了职而没有常规,就乱;法制设了而私下的「善行」照样通行,百姓就不怕刑。君主尊,令就行;官制修明,职事就有常规;法制明白,百姓就怕刑。法制不明白而指望百姓听令,办不到;百姓不听令而指望君主尊贵,就算有尧舜的智慧也治不了。

明王之治天下也,缘法而治,按功而赏。凡民之所疾战不避死者,以求爵禄也。明君之治国也,士有斩首捕虏之功,必其爵足荣也,禄足食也;农不离廛者,足以养二亲,给军事。故军士死节,而农民不偷也。

明王治天下,依着法去治,按着功去赏。百姓之所以肯拼死作战不避死,是为了求爵禄。明君治国,战士有斩首捕虏的功,他的爵位一定够荣耀、俸禄一定够吃;农民不离开自己的屋宅田地,也足够养活父母、供给军需。所以战士肯为节义而死,农民也不偷懒。(「廛」是一家所居的宅地。)

今世君不然,释法而以知,背功而以誉,故军士不战而农民流徙。臣闻道民之门,在上所先。故民可令农战,可令游宦,可令学问,在上所与。上以功劳与,则民战;上以诗书与,则民学问。

如今的君主不是这样:丢开法而凭小聪明,背弃功劳而凭名誉,所以战士不肯战、农民四处流亡。我听说引导百姓的门径,在于上头先给什么。所以百姓可以被叫去农战,也可以被叫去谋官,也可以被叫去做学问,全看上头给的是什么。上头拿功劳给,百姓就去打仗;上头拿诗书给,百姓就去做学问。(「道」通「导」。)

民之于利也,若水于下也,四旁无择也。民徒可以得利而为之者,上与之也。瞋目扼腕而语勇者得,垂衣裳而谈说者得,迟日旷久积劳私门者得。尊向三者,无功而皆可以得,民去农战而为之,或谈议而索之,或事便辟而请之,或以勇争之。

百姓追逐利益,就像水往低处流一样,四面八方哪边低就往哪边去,并不挑拣。百姓只要有利可得就去做,是因为上头把利给了那里。瞪着眼、捋着袖子讲勇气的人得了,穿着宽袍大袖谈玄说理的人得了,磨蹭日子、长久在私门下积攒资历的人也得了。上头抬举这三种人,没有功劳也都能得到,百姓就丢下农战去做这些:有的靠议论去求,有的靠奉承宠臣去说项,有的靠斗勇去争。(「便辟」是君主身边的亲幸之人。)

故农战之民日寡,而游食者愈众,则国乱而地削,兵弱而主卑。此其所以然者,释法制而任名誉也。

所以务农作战的人一天比一天少,吃闲饭的一天比一天多,于是国乱而地削、兵弱而君卑。所以会这样,是因为丢开法制而听凭名誉。

故明主慎法制。言不中法者不听也,行不中法者不高也,事不中法者不为也;言中法则听之,行中法则高之,事中法则为之。故国治而地广,兵强而主尊,此治之至也,君人者不可不察也。

所以明主对法制很慎重:话不合法的就不听,行为不合法的就不推崇,事情不合法的就不做;话合法就听,行为合法就推崇,事情合法就做。于是国治而地广、兵强而君尊——这是治的极致,做君主的不能不明察。(「中」是合、符合。)

禁使第二十四

篇旨:全书最冷静的一篇,讲监察为什么多半没用。要点是「势」与「数」:先王不靠自己强,靠形势;不靠人守信,靠可计量的办法。飞蓬遇上旋风能走千里,是乘了风势;探深渊的人知道千仞之深,是凭了绳子的长度。由此得出那条着名的判断:设丞立监本是为了防人谋私,可丞监自己也想谋私,拿什么互相禁?真正管用的只有一条——「利异而害不同」:把利害分开,让监察的人和被监察的人不可能同利。篇末拿养马人打比方:人监督人不成,因为事同利同;假如马会说话,养马的就藏不住他的坏事了。

人主之所以禁使者,赏罚也。赏随功,罚随罪,故论功察罪,不可不审也。夫赏高罚下,而上无必知其道也,与无道同也。凡知道者,势数也。故先王不恃其强,而恃其势;不恃其信,而恃其数。

君主用来禁止和驱使的,只有赏罚。赏跟着功走,罚跟着罪走,所以论功、察罪不能不审。若是赏了上面、罚了下面,而君主并没有一套必定能知道实情的办法,那就跟没有办法一样。凡是能知道实情的,靠的是「势」和「数」。所以先王不靠自己强,而靠形势;不靠人守信,而靠可计量的办法。(「势」是位置与形势造成的不得不然,「数」是可以计量、可以复核的办法——这是本篇的两个关键词。)

今夫飞蓬,遇飘风而行千里,乘风之势也;探渊者知千仞之深,县绳之数也。故托其势者,虽远必至;守其数者,虽深必得。今夫幽夜,山陵之大而离娄不见;清朝日䵎,则上别飞鸟,下察秋毫。故目之见也,托日之势也。

一颗飞蓬碰上旋风能走一千里,是乘了风的势;探深渊的人知道那里有千仞深,是凭着垂下去的绳子的数。所以凭着形势的,再远也到得了;守着计量的,再深也测得出。到了漆黑的夜里,山陵那么大,离娄也看不见;清晨日光照耀,就能上分飞鸟、下察秋毫。可见眼睛看得见,是凭了太阳的势。(「飞蓬」是断根随风而转的草;「仞」是七尺或八尺;「县」通「悬」;「䵎」是日色。)

得势之至,不参官而洁,陈数而物当。今恃多官众吏,官立丞监。夫置丞立监者,且以禁人之为利也;而丞监亦欲为利,则以何相禁?故恃丞监而治者,仅存之治也。通数者不然,别其势,难其道。故曰:「其势难匿者,虽跖不为非焉。」故先王贵势。

形势得到极致,不必叠床架屋设官,事情自然干净;把「数」摆出来,事物自然各归其位。如今却只靠官多吏多,每个衙门都设丞、设监。设丞立监,本是为了防人谋私;可是丞和监自己也想谋私,那拿什么互相禁?所以靠丞监来治国,只是勉强维持的治。通晓「数」的人不这样:把他们的势分开,把作奸的路弄难。所以说:形势上难以藏匿的地方,盗跖也不做坏事。所以先王看重势。(「参官」是重叠设官。)

或曰:「人主执虚后以应,则物应稽验,稽验则奸得。」臣以为不然。夫吏专制决事于千里之外,十二月而计书以定,事以一岁别计,而主以一听,见所疑焉,不可蔽,员不足。

有人说:君主守着虚静、后发而应,事物一来就核对查验,一查验奸就露出来了。我以为不然。官吏在千里之外专断处理事情,到十二月才把帐册报定,事情按一年汇总,而君主只听这一次;就算看出可疑之处,也盖不住那个窟窿——人手根本不够。(「执虚后以应」是黄老之术的说法,此处被引来作靶子。「员」通「圆」,一说为人员,此从人员解。)

夫物至则目不得不见,言薄则耳不得不闻。故物至则辨,言至则论。故治国之制,民不得避罪,如目不能以所见遁心。今乱国不然,恃多官众吏。吏虽众,事同体一也;夫事同体一者,相监不可。

东西到了眼前,眼睛就不能不看见;话逼到耳边,耳朵就不能不听见。所以东西一到就分辨得出,话一到就议论得出。治国的制度也该如此:让百姓躲不掉罪,就像眼睛看见的东西瞒不过心一样。如今乱国不这样,只靠官多吏多。吏虽然多,可他们事情相同、身在一体;事同一体的人,互相监督是不成的。(「薄」是迫近。)

且夫利异而害不同者,先王所以为保也。故至治,夫妻交友不能相为弃恶盖非,而不害于亲;民人不能相为隐。上与吏也,事合而利异者也。

而利害不一样的人,正是先王用来互相担保的。所以治到极处,夫妻朋友之间也不能替对方掩过饰非,而彼此的亲爱并不因此受损;百姓之间也不能互相隐瞒。君上和官吏,正是事情相干而利害不同的一对。

今夫驺虞,以相监不可,事合而利同者也。若使马焉能言,则驺虞无所逃其恶矣,利异也。利合而恶同者,父不能以问子,君不能以问臣;吏之与吏,利合而恶同也。夫事合而利异者,先王之所以为端也。

养马的驺和管兽的虞,让他们互相监督是不成的,因为事情相同而利害也相同。假如马能说话,驺虞就没法把自己的坏事藏起来了——因为马跟他利害不同。利害相合、好恶相同的,父亲问不出儿子的实情,君主问不出臣子的实情;吏和吏之间,正是利合恶同。而事情相干、利害不同的,才是先王用来立端绪的。(驺是掌马的官,虞是掌山泽禽兽的官。这一段「若使马能言」的设想,是先秦文献里罕见的一个思想实验。)

民之蔽主,而不害于盖,贤者不能益,不肖者不能损。故遗贤去智,治之数也。

百姓即便想蒙蔽君主,也盖不住什么;贤的人添不上什么,不肖的人也减不掉什么。所以把「贤」丢开、把「智」撇下,才是治国可计量的办法。(末句是本书与儒家尚贤、与纵横家任智彻底分道之处。此段旧本残脱,文义不甚可通,姑存其旧。)

慎法第二十五

篇旨:开头一句像一句箴言:「凡世莫不以其所以乱者治」——世上没有一个不是拿使自己乱的那个东西去求治。所谓「举贤能」,世人当作治的办法,正是乱的来源:世人说某人贤,根据是他话说得正;而话说得正的根据,是他的党羽这么讲。于是贵他不等他有功,诛他不等他有罪。全篇的主张是「破胜党任,节去言谈,任法而治」。末段回到耕战:使民所苦的莫过于耕,所危的莫过于战,这两件连孝子忠臣都难为其亲其君,所以只能「劫以刑而敺以赏」。

凡世莫不以其所以乱者治,故小治而小乱,大治而大乱。人主莫能世治其民,世无不乱之国。奚谓以其所以乱者治?夫举贤能,世之所以治也,而治之所以乱。

世上没有一个不是拿使自己乱的那样东西去求治的,所以小治就小乱,大治就大乱。君主没有谁能世世代代把百姓治好,世上也没有不乱的国家。什么叫拿使自己乱的东西去求治?举用贤能,是世人用来求治的办法,可它正是治所以变乱的缘故。

世之所谓贤者,言正也;所以为言正者,党也。听其言也,则以为能;问其党,以为然。故贵之不待其有功,诛之不待其有罪也。此其势正使污吏有资而成其奸险,小人有资而施其巧诈。初假吏民奸诈之本,而求端悫其末,禹不能以使十人之众,庸主安能以御一国之民?

世人所说的贤者,是话说得正的人;而所以认为他话说得正,是因为他的党羽都这么讲。听他的话,就以为他有才能;问他的同党,同党说是。于是抬举他不必等他有功,诛罚他也不必等他有罪。这种形势,正好给污吏一份本钱去成就他的奸险,给小人一份本钱去施展他的巧诈。一开头就把作奸弄诈的本钱借给吏民,却指望末梢上人人端正诚悫,那禹也使唤不动十个人,平庸的君主又怎么驾驭得了一国之民?(「端悫」是端正诚实。指海本作「巧轴」「奸轴」,「轴」为「诈」之形讹,今正。)

彼而党与人者,不待我而有成事者也。上举一与民,民倍主位而向私交。民倍主位而向私交,则君弱而臣强。君人者不察也,非侵于诸侯,必劫于百姓。

那些拉帮结伙的人,不靠我也早就把事办成了。上头举用一个这样的人给百姓看,百姓就背过君主的位子去奔私人的交情。百姓背弃君位而奔私交,君就弱而臣就强。做君主的不明察这一点,不是被诸侯侵夺,就一定被百姓胁制。(「倍」通「背」。)

彼言说之势,愚智同学之。士学于言说之人,则民释实事而诵虚词。民释实事而诵虚词,则力少而非多。君人者不察也,以战必损其将,以守必卖其城。

言谈那一套一旦成了势,愚的智的都跟着学。士人跟着说客学,百姓就丢下实事去诵读空话。百姓丢下实事诵读空话,力气就少而非议就多。做君主的不明察,拿这样的人去打仗一定折损他的将领,去守城一定被人卖掉城池。

故有明主忠臣产于今世,而能领其国者,不可以须臾忘于法。破胜党任,节去言谈,任法而治矣。使吏非法无以守,则虽巧不得为奸;使民非战无以效其能,则虽险不得为诈。

所以今世若有明主忠臣,要能统领住他的国家,一刻也不能把法忘了。打破并战胜那些结党营私的任用,节制并去掉那些言谈,任法而治。让官吏除了法就无所凭守,那么再巧也作不成奸;让百姓除了打仗就没处施展本事,那么再阴险也弄不成诈。

夫以法相治,以数相举,誉者不能相益,訾言者不能相损。民见相誉无益,相管附恶;见訾言无损,习相憎不相害也。夫爱人者不阿,憎人者不害,各以其正,治之至也。臣故曰:「法任而国治矣。」

拿法互相制约,拿数互相举用,称赞一个人不能给他添什么,诋毁一个人也不能给他减什么。百姓看见互相称赞没有好处,就转而互相稽管、揭发坏事;看见互相诋毁也损不了人,就习惯了彼此嫌恶而并不互相加害。爱一个人不至于偏袒,恨一个人不至于陷害,各按各的正道——这是治的极致。所以我说:把事情交给法,国家就治了。(「阿」是偏私。此段旧本残脱,「相管附恶」句旧注无定说。)

千乘能以守者,自存也;万乘能以战者,自完也。虽桀为主,不肯诎半辞以下其敌。外不能战,内不能守,虽尧为主,不能以不臣谐所谓不若之国。自此观之,国之所以重、主之所以尊者,力也。

千乘之国能守得住的,就自己存得下来;万乘之国能打得了的,就自己保得周全。就算是桀做君主,也不肯少说半句软话去屈就敌人。若对外打不了、对内守不住,就算尧做君主,也没法不向那些所谓不如自己的国家称臣求和。由此看来,国家之所以有分量、君主之所以尊贵,靠的是力。(「诎」通「屈」;「谐」是和解。)

耕战二者,力本。而世主莫能致力者,何也?使民之所苦者无耕,危者无战。二者,孝子难以为其亲,忠臣难以为其君。今欲敺其众民,与之孝子忠臣之所难,臣以为非劫以刑而敺以赏莫可。

耕和战两样,是力的根本。而当世君主没有一个能把力攒起来,为什么?因为百姓觉得最苦的事莫过于耕,最危险的事莫过于战。这两件,孝子难以替父母去做,忠臣难以替君主去做。如今要驱赶众多的百姓,去做孝子忠臣都觉得难的事,我以为除了用刑去逼、用赏去赶,没有别的办法。(「敺」同「驱」。)

而今夫世俗治者,莫不释法度而任辩慧,后功力而进仁义,民故不务耕战。彼民不归其力于农,即食屈于内;不归其节于战,则兵弱于外。入而食屈于内,出而兵弱于外,虽有地万里、带甲百万,与独立平原一也。

而如今治国的俗人,没有一个不是丢开法度而任用辩士才子、把功劳气力放在后头而把仁义提到前头,所以百姓不肯务耕战。百姓不把力气归到农上,粮食在国内就短缺;不把节操归到战上,兵在国外就弱。进来粮短、出去兵弱,就算有万里之地、百万披甲之士,跟一个人光着身子站在平原上也没有两样。(「屈」是竭尽、不足。)

且先王能令其民蹈白刃、被矢石,其民之欲为之,非好学之,所以避害。故吾教令民之欲利者非耕不得,避害者非战不免。境内之民,莫不先务耕战而得其所乐。故地少粟多,民少兵强。能行二者于境内,则霸王之道毕矣。

先王能让百姓踩着雪亮的刀刃、顶着箭石往前走,百姓肯去做,并不是喜欢去学这个,是为了躲开更大的害。所以我的教令是:百姓想得利的,不种田就得不着;想躲害的,不打仗就免不了。境内的百姓没有一个不先去务耕战,然后才得到他想要的快活。所以地不多而粮多,人不多而兵强。能在境内把这两件办成,霸王之道就完备了。

定分第二十六

篇旨:全书以一场君臣问答收尾,问的是一个极实际的问题:法令今天定下来,明天怎么让天下的吏民都确切知道、都照着用而没有私意?回答是一整套文书制度:设主法令之官吏;吏民来问法,官吏必须当场明白答覆,并发给一枚一尺六寸的符,写明年月日时和所问法令的名目,左券给问的人、右券封存在木匣里;不告知的,反坐以吏民所问那条法令之罪。法令正本一式副本,藏在殿中禁室,封以禁印,擅开或改动一字者死罪不赦。全篇的比喻最有名:「一兔走,百人逐之」——追的不是兔子值一百份,是那个还没定下来的名分;「夫卖兔者满市,而盗不敢取,由名分已定也」。

公问于公孙鞅曰:「法令以当时立之者,明旦欲使天下之吏民,皆明知而用之如一而无私,奈何?」

国君问公孙鞅:法令是就着当下的情形立起来的,可是第二天早上就要让天下的吏民都明明白白地知道、都一样地照着用而不掺私意,该怎么办?(「公」指秦孝公。全篇是问答体,与《更法》首尾相应。)

公孙鞅曰:为法令置官置吏,朴足以知法令之谓者,以为天下正,则奏天子。天子名,则主法令之民,皆降受命发官。各主法令之民,敢忘行主法令之所谓之名,各以其所忘之法令名,罪之。

公孙鞅说:为法令设官设吏,挑那些质朴而足以理解法令本意的人,让他们做天下的准则,然后上奏天子。天子核定了名分,主管法令的人就各自受命、分发到各官署去。凡主管法令的人,若敢忘记自己所主管的那条法令的名目,就按他所忘的那条法令的名目治他的罪。(此段文字残脱,「降受命发官」旧注无定说。指海本作「知法令之谓,以为天下正者」,「者」字今移于「谓」下。)

主法令之吏有迁徙物故,辄使学者读法令所谓,为之程式,使数日而知法令之所谓;不中程,为法令以罪之。有敢剟定法令,损益一字以上,罪死不赦。

主管法令的官吏有调任或身故的,就立刻让接手的人诵读法令的本意,替他定下考核程限,让他在几天之内把法令的本意弄清楚;达不到程限的,就按法令治他的罪。有敢删改法令、增减一字以上的,死罪不赦。(「物故」是亡故;「剟」是削改。)

诸官吏及民有问法令之所谓于主法令之吏,皆各以其故所欲问之法令明告之。各为尺六寸之符,书明年月日时所问法令之名,以告吏民。主法令之吏不告吏民之所问法令之所谓,皆以吏民之所问法令之罪,各罪主法令之吏。

各级官吏和百姓向主管法令的官吏询问法令的本意,官吏都要就他所问的那条法令明白地告诉他。并制作一枚一尺六寸长的符券,写明年月日时和所问法令的名目,交给吏民。主管法令的官吏若不把吏民所问法令的本意告诉他,就拿吏民所问那条法令的罪名,反过来治这个官吏的罪。(「符」是剖分为二的凭证;一尺六寸是秦制简牍的长度之一。反坐制在秦汉法律中常见。)

即以左券予吏民之问法令者,主法令之吏谨藏其右券木柙,以室藏之,封以法令之长印。即后有物故,以券书从事。

当场把左半边券交给来问法令的吏民,主管法令的官吏把右半边券小心地收在木匣里,藏进专门的屋子,用法令长官的印封好。日后若有人亡故或发生争议,就照券书上写的办。(「柙」是匣。左券在民、右券在官,是后世「执左券」一语的由来。)

法令皆副置:一副天子之殿中,为法令为禁室,有键钥为禁而以封之,内藏法令,一副禁室中,封以禁印。有擅发禁室印及入禁室视禁法令,及剟禁一字以上,罪皆死不赦。一岁受法令以禁令。

法令都要备份:一份放在天子的殿中,专为法令盖一间禁室,配上锁钥封禁起来,里面藏着法令;一份藏在禁室之中,用禁印封好。有擅自启开禁室印封的,有进禁室偷看禁藏法令的,有删改禁藏法令一字以上的,都是死罪不赦。每年凭禁令颁受一次法令。

天子置三法官:殿中置一法官,御史置一法官及吏,丞相置一法官。诸侯郡县皆各为置一法官及吏,皆比秦一法官。郡县诸侯一受禁室之法令,并学问所谓。吏民欲知法令者,皆问法官,故天下之吏民无不知法者。

天子设三名法官:殿中一名,御史处一名并配属吏,丞相处一名。诸侯和郡县也各设一名法官并配属吏,一律比照秦的法官。郡县诸侯一经领受禁室的法令,就一并把法令的本意学问清楚。吏民想知道法令的,都去问法官,所以天下的吏民没有不知法的。(「比」是比照。这一段是先秦文献里最完整的一份法令公示制度设计。)

吏明知民知法令也,故吏不敢以非法遇民,民不敢犯法以干法官也。吏遇民不循法,则问法官,法官即以法之罪告之,民即以法官之言正告之吏。吏知其如此,故吏不敢以非法遇民,民又不敢犯法。

官吏明白百姓是知法的,所以不敢拿不合法的办法对待百姓,百姓也不敢犯法去冒犯法官。官吏对待百姓不依法,百姓就去问法官,法官就把该定的罪名告诉他,百姓就拿法官的话正面告知那个官吏。官吏知道会这样,所以不敢拿不合法的办法对待百姓,百姓也不敢犯法。(「遇」是对待;「干」是冒犯。)

如此,则天下之吏民,虽有贤良辩慧,不敢开一言以枉法;虽有千金,不能以用一铢。故知诈贤能者皆作而为善,皆务自治奉公,民愚则易治也。此皆生于法明白易知而必行。

这样,天下的吏民,就算有贤良善辩的本事,也不敢开口说一句歪曲法令的话;就算有千金,也一铢都使不出去。所以那些工于心计、颇有才干的人,都转过来做好事,都努力管住自己、奉行公事;百姓愚朴,就好治了。这些都是因为法明白易知而且一定执行。(「铢」是二十四分之一两。指海本作「知轴贤能」,「轴」为「诈」之形讹,今正。)

法令者,民之命也,为治之本也,所以备民也。为治而去法令,犹欲无饥而去食也,欲无寒而去衣也,欲东而西行也,其不几亦明矣。

法令是百姓的性命所系,是治国的根本,是用来防备百姓的。治国而丢开法令,就像想不挨饿却把饭丢了、想不受冻却把衣服丢了、想往东走却朝西去——不合情理是很明白的。

一兔走,百人逐之,非以兔为可分以为百,由名之未定也。夫卖兔者满市,而盗不敢取,由名分已定也。故名分未定,尧舜禹汤且皆如骛焉而逐之;名分已定,贪盗不取。

一只兔子跑过,一百个人追它,并不是那只兔子可以分成一百份,是因为它的名分还没有定。市上满是卖兔子的,贼却不敢动手,是因为名分已经定了。所以名分没定的时候,尧、舜、禹、汤也都会像鸟兽奔驰一样去追它;名分一定,贪婪的盗贼也不去拿。(末句「欲东而西行」,指海本脱「而」字,今从四库本。「骛」是奔驰。此喻又见《吕氏春秋·慎势》:「今一兔走,百人逐之,非一兔足为百人分也,由未定。」是先秦「定分止争」说的经典表述。维基文库所录指海本此处脱作「非以兔也……夫卖者满市」,今从四库本补。)

今法令不明,其名不定,天下之人得议之;其议人异而无定。人主为法于上,下民议之于下,是法令不定,以下为上也。此所谓名分之不定也。夫名分不定,尧舜犹将皆折而奸之,而况众人乎?此令奸恶大起,人主夺威势,亡国灭社稷之道也。

如今法令不明白、名分不确定,天下的人就都可以议论它;一议论就人人一个说法而没有定准。君主在上头立法,下面的百姓在下面议论,这就是法令不定、拿下面当上面。这就叫名分不定。名分不定,尧舜尚且要转过去作奸,何况一般人?这是让奸恶大起、君主被夺去威势、亡国灭社稷的路子。(「折」是曲折、转向。)

今先圣人为书而传之后世,必师受之,乃知所谓之名;不师受之,而人以其心意议之,至死不能知其名与其意。故圣人必为法令置官也、置吏也,为天下师,所以定名分也。名分定,则大诈贞信,民皆愿悫而各自治也。

先前圣人写下书传给后世,一定要有老师传授,才知道书里名目的所指;没有老师传授而各人凭自己的心意去议论,到死也弄不清那些名目和意思。所以圣人一定要为法令设官、设吏,做天下的老师,为的是把名分定下来。名分定了,最会作诈的人也变得正直守信,百姓都谨厚老实而各自管住自己。(「愿悫」是谨厚诚实。指海本作「大轴贞信」,「轴」为「诈」之形讹,今正。)

故夫名分定,势治之道也;名分不定,势乱之道也。故势治者不可乱,势乱者不可治。夫势乱而治之愈乱,势治而治之则治。故圣王治治不治乱。

所以名分定了,是形势趋于治的路;名分不定,是形势趋于乱的路。形势在治上的,乱不起来;形势在乱上的,治不下去。形势已乱而去治它,越治越乱;形势本治而去治它,就治。所以圣王是在「治」上用治,不在「乱」上用治。(与《说民》「治之于其治则治,治之于其乱则乱」是同一句话的两种说法。)

夫微妙意志之言,上智之所难也。夫不待法令绳墨而无不正者,千万之一也。故圣人以千万治天下,故夫智者而后能知之,不可以为法,民不尽智;贤者而后知之,不可以为法,民不尽贤。故圣人为法,必使之明白易知,名正,愚智遍能知之。

那些精微玄妙、只可意会的话,连上智之人也难懂。不必等法令绳墨而没有一处不正的人,千万人里才有一个。圣人是要治千千万万人的天下,所以:要智者才懂的,不能拿来做法,因为百姓不是个个都智;要贤者才懂的,不能拿来做法,因为百姓不是个个都贤。所以圣人立法,一定让它明白易知、名目端正,愚的智的都能懂。(「绳墨」是木工取直的工具,喻法度。)

为置法官,置主法之吏,以为天下师,令万民无陷于险危。故圣人立天下而无刑死者,非不刑杀也,法令明白易知,为置法官吏为之师以道之知,万民皆知所避就──避祸就福,而皆以自治也。故明主因治而治之,故天下大治也。

替天下设法官、设主法之吏,做天下的老师,使万民不至于掉进险境。所以圣人立于天下而没有被刑杀的人,并不是不用刑杀,是因为法令明白易知,又替他们设了法官法吏做老师来引导他们知道,万民都知道该躲什么、该就什么——躲祸求福,于是人人自己管住自己。所以明主顺着「治」的形势去治,天下就大治了。(「道」通「导」。全书至此而终。)

底本与校例

正文用《指海》本《商君书》(清钱熙祚校刊,维基文库录文),全书二十四篇,正文二万零一百五十五字(本页所加的标点不计在内)。

通校《四库全书》本《商子》电子本,逐字机器比对,得异文五百六十六处;其中足以改易文义的,在该段注释里出校。

覆核《四部丛刊初编》景印上海涵芬楼藏天一阁范氏明刊本《商子》五卷(原书版匡高营造尺六寸五分、宽四寸九分,卷端钤「四明范氏天一阁藏书」印)。卷端题耑即本页封面所用。此本与指海本异文甚多,本页覆核了卷一起首九叶及若干争议处,未作全书逐叶对校——注中称「明本」者即此本。

凡例:一、异体字统一:底本正文中「彊」「強」「强」三形,繁体页一律作「彊」,本页一律作「强」;「奸」「姦」、「疆」「彊」一类同,不逐一出校。二、「轴」为「诈」之形讹,全书十处一并改正,各于本段出校。三、凡指海本独异而明本、四库本并同者,从二本,并出校。四、《刑约第十六》《御盗第二十一》有目无书,仍列其目。五、段落与标点为本页所加;底本无句读。

篇旨与注释为 AI 所撰,可用工具栏第一颗按钮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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